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仅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 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 币 3,000,000,000.00 元, 扣除 各项 发行 费用后 ,实 际募 集资 金净额为 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 5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将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3.5 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其余募集资金未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将 3.5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4)。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将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 4.5 亿元划转至公司一般 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 4.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29 日将合计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划转至 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将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已在约定的到期日前及时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金额(万元)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 1 36,333.00 34,000.00 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2 37,180.00 35,000.00 项目 3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6,000.00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 4 76,731.38 72,000.00 网项目 5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56,425.00 53,000.00 6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90,000.00 合计 320,938.68 300,000.00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结项以及因实施情况变化进行募投变更,公司将剩余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使用。调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 1 36,333.00 11,326.04 用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2 37,180.00 21,173.88 项目 3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3,022.55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 4 76,731.38 8,199.96 上网项目 5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56,425.00 36,529.71 6 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21,958.90 12,425.58 7 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 20,846.39 10,382.20 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 8 12,641.41 8,654.96 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 9 28,800 16,000.00 光伏发电项目 10 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95,814 72,421.08 11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90,000.00 1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62.31 3,062.31 合计 504,061.69 303,198.27 注:1、因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 下简称“铜陵项目”)完工结项,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金塔县49MW光伏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 铜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2022-158)。 2、因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部分终止、铜陵项目对外转让,经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 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一期25MW/50MWh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3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016)。 3、因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 伏平价上网项目终止实施,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与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4、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金额高于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的差异为账户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 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截至2023 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4,630.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174,597.0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 金余额为123,037.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归属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净额3,972.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归属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余额合计为127,009.22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 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456.44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