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2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2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后,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 2022 年度考核情况及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