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6-15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2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平安资管)作为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的平安资管-建设
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计划)持有京
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72,759,662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9%。上述股份系京沪计
划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该部分股
份已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安资管根据京沪计划受益人的减持申请(提交减持申
请的受益人中不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8,667,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60%)。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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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后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平安资管代表京沪计划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平安资管-建设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银行-京沪高铁 4,072,759,662 8.29%
一大股东 4,072,759,662 股
股权投资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原因
区间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平安资管-
不超过: 2023/7/11 首次公开发行 受益人自
建设银行- 不超过: 过:1,278,667,593 股 按市场
1,278,667,5 ~ 股票并上市前 身资金需
京沪高铁股 2.60% 价格
93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3/9/30 持有的股份 求
权投资计划
过:1,278,667,593 股
注:
1. 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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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
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平安资管承诺:“1.本公司所持京沪高铁股份的锁定期
(即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
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京沪高铁经营业绩及
股票走势、京沪计划及其受益人的自身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
是否进行减持。2. 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本
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
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京沪高铁
股份。3. 本公司减持所持京沪高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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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
的规定为准。”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
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
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情形,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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