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 2023 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 1 目录 1. 引言.......................................................................................................................... 4 1.1 公司简介......................................................................................................... 4 1.2 披露依据......................................................................................................... 4 1.3 披露申明......................................................................................................... 5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6 2.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办法............................................................................. 6 2.2 纳入并表范围的主要被投资机构................................................................. 6 2.3 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8 2.4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8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9 3.1 资本充足率..................................................................................................... 9 3.2 资本构成....................................................................................................... 10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目............................................................................. 10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11 3.2.3 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11 3.2.4 实收资本变化情况............................................................................. 12 3.3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12 4.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3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3 4.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13 5. 全面风险管理........................................................................................................ 15 6. 信用风险................................................................................................................ 15 6.1 信用风险管理............................................................................................... 16 6.2 信用风险计量............................................................................................... 17 6.3 信用风险缓释............................................................................................... 18 6.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19 6.5 资产证券化................................................................................................... 20 6.5.1 资产证券化业务................................................................................. 20 6.5.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21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1 7. 市场风险................................................................................................................ 23 7.1 市场风险管理............................................................................................... 23 7.2 市场风险计量............................................................................................... 24 8. 操作风险................................................................................................................ 25 8.1 操作风险管理............................................................................................... 25 8.2 操作风险计量............................................................................................... 26 9. 流动性风险............................................................................................................ 27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7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29 10.其他风险................................................................................................................ 30 10.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30 10.2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30 2 10.3 法律风险..................................................................................................... 31 10.4 声誉风险..................................................................................................... 31 10.5 战略风险..................................................................................................... 32 11.薪酬........................................................................................................................ 34 11.1 薪酬治理结构............................................................................................. 34 11.2 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 34 11.3 薪酬管理政策............................................................................................. 34 12.附件........................................................................................................................ 36 12.1 资本构成..................................................................................................... 36 12.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40 12.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41 12.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42 3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25 日,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也是全国首家 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立的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2021 年 8 月 19 日,上海农商 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目前 上海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 96.44 亿元人民币,营业网点近 370 家,员工总数超 9,000 人。 上海农商银行以“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为使命,践行“诚信、责 任、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推进“坚持客户中心、坚守普惠金融、坚定 数字转型”核心战略,努力打造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型银行,建设具有最佳 体验和卓越品牌的区域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诞生于 1949 年的上海农信事业,亲历了共和国旗帜下城市发展的宏伟诗 篇,上海农商银行传承上海农信七十余载历史,扎根大都会、携手千百业、贴 近老百姓,坚持金融向善、金融向实、金融向阳,以金融诚善守护生活本真, 以专业进取回应市场期待,实现银行商业价值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统一。 在英国《银行家》公布的“2023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榜单中,上海农商 银行位居全球银行业第 128 位;在 2023 年《财富》中国 500 强中排名第 310 位,较 2022 年大幅上升 159 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22 年度“陀螺”评价结 果中,位列城区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排名第一;位列 2022 年中国银行业 100 强榜 单第 23 位,在全国农商银行中排名第二;标普信用评级(中国)主体信用等级 “AAspc-”,展望稳定。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原中国银监会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4 1.3 披露申明 本报告是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 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 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 这些陈述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与日后外部事件或本公司日后财务、业 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故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 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5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公司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 范围包括本行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 构。 2.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办法 按照监管要求,本公司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不同类型被投资机构 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公司核 心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 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股权投资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2.2 纳入并表范围的主要被投资机构 下表列示了 2023 年半年末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相关信 息: 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持股 序 被投资机构名称 比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 1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4.29 上海 金融租赁 2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45 上海市崇明区 商业银行 3 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北京市房山区 商业银行 6 4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65 深圳市光明区 商业银行 5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 商业银行 6 济南槐荫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商业银行 7 聊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商业银行 8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38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 商业银行 9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89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 商业银行 10 临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3.67 山东省临清市 商业银行 11 泰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46 山东省泰安市 商业银行 12 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31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 商业银行 13 宁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08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商业银行 14 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30 山东省日照市 商业银行 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 15 长沙星沙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商业银行 开发区 16 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商业银行 17 双峰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商业银行 18 涟源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23 湖南省涟源市 商业银行 19 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醴陵市 商业银行 20 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 商业银行 21 桂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商业银行 22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商业银行 23 澧县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常德市澧县 商业银行 24 临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商业银行 25 石门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 商业银行 26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商业银行 27 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商业银行 7 28 嵩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商业银行 29 蒙自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商业银行 30 个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98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 商业银行 31 开远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 商业银行 32 弥勒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52 云南省弥勒市 商业银行 33 建水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 商业银行 34 保山隆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商业银行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 35 瑞丽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商业银行 自治州瑞丽市 36 临沧临翔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97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商业银行 2.3 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和工商企业不应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由于 本公司不存在上述子公司,因此监管并表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一致。 2.4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 机构按当地监管要求衡量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报告期内,集团内资金转移无 重大限制。 8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 资本充足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核心一级资 本充足率为 12.90%,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12.92%,资本充足率为 15.33%,均满 足监管要求。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集团和母公司资本充足率如下表所 示: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集团及母公司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集团 母公司 集团 母公司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7,634 101,385 103,073 97,016 一级资本净额 107,878 101,385 103,320 97,016 总资本净额 127,989 120,348 122,998 115,576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834,665 777,207 795,442 741,19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0% 13.04% 12.96% 13.0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2% 13.04% 12.99% 13.09% 资本充足率 15.33% 15.48% 15.46% 15.59% 9 3.2 资本构成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目 本集团资本主要由核心一级资本构成,占比达到 84.16%。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108,142 103,580 实收资本 9,644 9,644 资本公积 16,775 16,775 盈余公积 31,571 27,553 一般风险准备 13,957 12,262 未分配利润 31,866 34,14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828 1,849 其他 2,501 1,355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508 507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508 507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7,634 103,073 其他一级资本 244 247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44 247 一级资本净额 107,878 103,320 二级资本 20,112 19,678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10,000 1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9,628 9,18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3 493 二级资本扣除项目 - - 总资本净额 127,989 122,998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 (银监发〔2013〕33 号)附件 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 求》规定的披露信息请参见本报告附件,包括资本构成、资产负债表项目展开 说明表、资本构成项目与展开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资本工具 主要特征。 10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 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相关门槛扣除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使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2,578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1,705 核心一级资本 10,763 其他一级资本 0 净额的 10% 二级资本 873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6,380 10,763 净额的 1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 核心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 6,380 16,145 净额的 15% 税资产未扣除部分 相关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方法 项目 金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3,067 权重法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9,628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9,628 3.2.3 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参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 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023 年 2 月 10 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增持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3〕59 号),投资金额 9945 万元,持股比例由 51.02%上升至 54.29%。 2023 年 3 月 15 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参股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银保监复 〔2023〕126 号),投资金额 74309.7837 万元,占股份总额的 4%。 11 3.2.4 实收资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收资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实收资本 为 96.44 亿元。关于本公司报告期内股本情况,请参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七 章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章节。 3.3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风险加权资产情况。其 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2023 年 6 月 30 日,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表所示: 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779,906 743,998 其中:表内信用风险 735,290 701,750 表外信用风险 40,165 38,24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4,451 4,003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0,069 6,75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44,691 44,691 合计 834,665 795,442 12 4.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包括治理架构及政策制度、风险识别和评 估、风险偏好、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及应急预案、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资本规 划及资本补充等主要内容。在综合考量和评估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基础 上,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筹兼顾的管理体系,确保 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 本公司按年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方法论的优化,目前已形成 较为规范的治理架构、健全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监测报告机制 及内部审计制度,促进了资本与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能够 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目前,本公司风险和资本治理架构合理、 流程清晰,有效管控各类风险,资本水平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 展战略匹配,可充分覆盖各类风险,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 4.2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本公司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上海农商银行 2023- 2025 年资本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资本战略规划综合考量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发展趋势、审慎监管要求、集团战略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预期,明确 了资本充足率目标、资本补充和资本管理策略。 报告期内,本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新三年资本规划要求,通过发挥资本的约 束和资源配置作用,促进资本回报提升。资本运用方面,一是支持业务条线发 展,平衡产出效益,按照资本使用效率差异化分配风险加权资产(RWA),引导 资本投向回报更高的业务领域;二是促进业务机构调整,推动全行践行“轻资 本”发展模式,上半年本公司资本耗用持续改善,“轻资本”业务贡献稳步提 升;三是加强对外股权投资管理,服务集团战略布局。资本补充方面,继续将 资本内生积累作为主要资本补充方式,保持盈利水平健康平稳、拨备水平充足 13 合理、分红政策合理稳定;在资本内生积累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适时运用资本 补充工具,提升资本实力。 14 5. 全面风险管理 本公司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本公司通过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制定清晰的风险策 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优化风险管理系统,建立 起较为完备的、多层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洗钱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同时,本公司已实施并表风险管理,将子公司纳入集团层面统一风险管理框 架。 本公司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建立了与本公司业务复杂程度相 适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本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三层,一是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董事会风险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二是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的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委 员会、风险资产化解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等 风险管理相关的委员会;三是各类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 本公司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包括前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及内控部门、审 计监督部门,各防线权责清晰、联动协作并相互制衡。本公司不断夯实前台业 务部门的风险经营主体责任,提升一道防线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加强二道防 线风险中台精细化、差异化风险管理能力;垂直化管理三道审计防线,加强监 督检查,主动问责,及时纠偏。 今年以来,本公司秉持“提升风险经营能力,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理 念,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策略,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健全风 险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集团并表风险管理机制,坚定推动风险管理数字化转 型,推动风管系统迭代优化,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强化风险人员培训,全面提 升风险经营能力。 15 6. 信用风险 6.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系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 量发生变化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即指本公司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的信用 风险暴露,涵盖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内各类信用风险暴露。 本公司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信用风险管理 组织架构,持续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董事会负责建立和保持 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监督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 险管理战略、政策、偏好及体系,负责本公司信用风险的日常管理,对董事会 负责;总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主要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 授信管理部等)协助高级管理层管理信用风险;各信用风险相关总行业务部门 及经营机构是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本部门/条线及单位的信用 风险管理负第一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创新转型,严守可持续发展资产质量生命线,加快 提升风险经营能力。以新三年风险战略为引领,持续完善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 度,优化授信业务审批权限,提升制度的前瞻性和全局性,保障业务健康发 展;深入研究上海与长三角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授信投向,加大对 “三农”、小微、科创、绿色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以技术赋能为支撑,迭代 优化新一代 CMIS 系统功能,规划重建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个人信贷业务系统, 完善资保系统,提升信贷系统群的支持能力;不断完善债券信用评级预警体 系、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前 瞻性;基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评估对我行资本充 足、业务结构的影响,启动并持续推进新巴 III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系统建 设。以全流程管理为抓手,完善审批机制,推进风险管理端口前移,强化多维 16 度复盘管理;加强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细化落实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新规, 进一步夯实金融资产质量;提高大额授信业务风险监测实效,强化贷后管理和 摸清底数,开展各类检查,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深化风险计量技术与工具 的应用,完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持续提升风险分组精细度,增强风险 管理精细化水平,夯实信用风险拨备管理基础。 6.2 信用风险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 并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按照客户主体划分的情况如 下表所示: 按客户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主体分类 缓释前风险暴露 缓释后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326,921 1,272,737 现金类资产 68,944 68,944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54,798 54,798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92,032 92,032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387,533 368,180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1,633 1,633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444,372 409,610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31,083 31,015 对个人的债权 208,879 208,877 股权投资 1,930 1,930 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 473 473 其他表内项目 35,245 35,245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53,208 46,738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5,205 5,793 合计 1,395,333 1,325,268 17 本集团在信用风险权重法计量过程中采用的权重严格遵循《资本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按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风险权重 风险暴露 未缓释风险暴露 0% 333,956.17 327,486.65 2% 28.79 28.79 20% 114,783.30 108,593.23 25% 105,871.16 105,871.16 50% 100,546.51 100,546.51 75% 146,508.04 146,438.19 100% 585,309.24 527,973.03 150% - - 250% 8,084.89 8,084.89 400% 225.00 225.00 1250% 20.30 20.30 合计 1,395,333.39 1,325,267.75 6.3 信用风险缓释 本公司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本 公司在受理担保涉信业务时对风险缓释工具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可靠 性进行审查,确保其可以发挥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 本公司积极开展信用风险缓释政策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已制定《押品 管理办法》、《抵押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质押担保管理实施细则》、《保 证担保管理办法》等文件,且于 2022 年底上线了统一的押品管理系统,形成了 18 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缓释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了风险缓释管理的政策底 线。本公司不断完善押品管理流程,规范押品在调查审查、价值评估、抵 (质)押设立、权证管理、放款审核、贷后管理、释放与处置等环节的操作要 求,实现押品全流程及关键风险点的管控。 本公司可接受的抵质押品可分为金融质押品、房地产、应收账款、其他押 品四大类。其中,抵押品主要包括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等,质押品主要包括存单、股票(权)、票据、债券、应 收账款等。 本公司已明确授信业务押品价值认定方式,押品价值贷后重估要求。押品 价值认定应坚持客观、独立和审慎原则,结合押品性质和特点,合理选用押品 价值认定方式,在充分考虑押品各类风险因素基础上审慎形成押品价值认定结 果。 权重法下各类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缓释类型 交易对手 表内信用风险 表外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现金类资产 3,230 6,470 - 我国中央政府 1,567 - 2,521 中国人民银行 - - - 我国政策性银行 4,278 - 1,029 我国公共部门实体 2,829 - 5,861 我国商业银行 42,280 - - 合计 54,184 6,470 9,412 6.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本集团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类 684,312.10 98.25 659,322.37 98.31 关注类 5,595.46 0.80 4,964.88 0.74 次级类 3,788.62 0.54 2,595.88 0.39 可疑类 2,137.08 0.31 2,424.02 0.36 19 损失类 680.86 0.10 1,315.90 0.20 客户贷款总额 696,514.13 100.00 670,623.04 100.00 不良贷款总额 6,606.57 0.95 6,335.79 0.94 本集团逾期贷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贷款和垫款总 占贷款和垫款总 金额 金额 额比例(%) 额比例(%) 逾期 1 天至 90 天(含) 4,005.95 0.58 4,186.60 0.62 逾期 91 天至 1 年(含) 2,758.72 0.40 1,434.46 0.21 逾期 361 天至 3 年(含) 2,391.08 0.34 2,932.93 0.44 逾期 3 年以上 336.71 0.05 1,082.19 0.16 合计 9,492.46 1.37 9,636.19 1.44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参数,结合宏观经济前瞻性 调整,计量贷款预期信用损失,并依此计提贷款信用风险损失准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年初余额 28,214.61 本年计提/(转回) 1,387.24 核销后收回(注) 213.83 本年核销 -1,269.71 年末余额 28,545.97 6.5 资产证券化 6.5.1 资产证券化业务 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均已结清。 作为主承销商 本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 德,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工 20 作。 作为投资机构 本公司作为投资机构,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分散投资组合风险、丰富信 用产品投资品种及增加投资收益,承担了所投产品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关于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请参见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6.5.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暴露采用标准法计量,风险权重依据合格外部评级机 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产证券化类别确定。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余额为 0.98 亿 元,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类型 2023 年 6 月 30 日 作为投资者 473.04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风险,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在与本公司发生衍 生工具交易前,交易对手需满足本公司客户准入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代客类 交易,本公司逐日盯市进行保证金管理。本公司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进行计量。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1.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3,287.46 21 1.1 违约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 3,287.46 1.2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 - 2.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11,888.29 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28.79 4.合计 15,204.54 22 7. 市场风险 7.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 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的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市场风险方面,本公司坚持“独立性、收益与风险匹配、定量与定性结 合、渐进与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将风险管理职能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 独立、有效分离,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与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和财务 预算相匹配,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式,根据外部环境和经营发展的 趋势,及时调整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技术和方法。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 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董事会及辖属专门委员会;第二层为高级管 理层及辖属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层为高级管理层及辖属专业委员会总 行职能部室及各分支机构。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 确保本公司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监事 会对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承担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市场风 险管理战略和政策,负责市场风险的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市 场风险的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经营部室、分支机构是经营承担市场风险业务 的机构。本公司对市场风险管理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总行 风险管理部负责本公司市场风险的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经营部室、分支机构 是市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市场风险的日常管控职责,并为承受市场 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经营发展的趋势,不断改进市场风险管 理技术,提高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及时调整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技术和 方法,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相一致。 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趋势、业务发展规划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制定了 年度市场风险限额指标,涵盖头寸限额、止损限额、敏感度限额、风险价值限 23 额等,并每日监测、计量、报告,确保全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水平在董事会设 定的范围之内;根据外部监管及内部管理要求,不断修订市场风险管理规章制 度,逐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深化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建 设,推进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开发与维护工作,逐步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完 善市场风险管理方法与系统。积极配合新产品新业务研发,识别与评估新产品 新业务风险,建立新产品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新产品进行风险管控、监测 与报告。 7.2 市场风险计量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市场 风险总的资本要求为 8.05 亿元。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要求 风险类型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风险 682.35 441.59 股票风险 0.00 0.00 外汇风险 121.35 98.68 商票风险 0.00 0.00 期权风险 1.79 0.00 合计 805.48 540.27 24 8. 操作风险 8.1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主要包括七 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 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业务中断和信息科技系统故障事件,执行、交 割和流程管理事件。 本公司建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以三道防线为基础的分层管理 架构。董事会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监事会对本公司操作 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审定的操作风险管理战 略、政策及体系。各职能部室和分支行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负责 各自领域内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二道防线是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操作风 险的管理、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是审计 部,负责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本公司通过采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RCSA)、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 标(KRI)、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LDC)等管理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 别、评估和监测,建立本公司操作风险报告体系。建设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实 现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线上管理和应用,定期开展分支行和总行经营类部门 操作风险管理评价工作。本公司聘请安永咨询公司开展巴 III 最终版框架下三 大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和计量体系。 2023 年上半年操作风险管理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以全面风险 管理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修订《分支行操作风险管理评价办法》,提升分 支行操作风险管理要求,各业务条线持续完善管理体系。二是各业务条线以优 化业务流程为抓手,提高操作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运用操作风险管理 三大工具在母行和并表附属机构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定期做好分支行操作风险 管理评价工作。三是运用科技手段持续提升各业务条线系统功能和监测能效, 25 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建设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新标准法资本计量模块,持续 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各类工具系统功能模块。四是以合规经营为准绳,认真落实 各项监管政策法规要求,推进新巴 III 项下操作风险计量项目,开展集团层面 2022 年存量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清理及第一阶段历史损失数据核验,建设符合监 管核准要求和资本计量需要的高质量数据库。五是以案件防控为重点,有效防 范操作风险,严格执行各项案防工作要求。六是完善外包管理制度体系,定期 开展外包风险评估和外包检查,持续加强外包风险管理。七是以完善流程体系 与智能风控为支撑,提升反诈风险管理能力。八是注重文化培育,重视合规与 操作风险文化传导,发布《合规简报》、《操作风险管理简报》,促进合规与 操作风险文化的传导。 8.2 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446.91 亿元,资本要求为 35.75 亿元。 26 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 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整体目标是:建立与自身资产负债规模、业务结 构特征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流动性风险偏好和限额 管理体系;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的合理平衡;满足全公司业务发 展需要,优化融资管理机制;综合考虑集团整体流动性,防范集团内部的风险 传递。 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 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根据监管要 求、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和业务发展情况等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在确保流 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平衡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董事会及其辖属 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辖属专门委员会;第二层为高级管理层及辖属专业委员 会;第三层为总行职能部室及各分支机构。 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 责任,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 等;监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流动性风险 的具体管理职责,负责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 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组织开展流动性风 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定期了解并向董事会汇报流动性风险状况等。总行资产负 债管理部负责流动性风险的牵头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将流动性风险 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总行审计部履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的审计职责, 负责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包括大额预报管理、备付金管理、流动性监管指标 计量、监测和控制、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日常基础工作,以及流动性应急管 27 理、压力测试等突发性风险管理。依托资金头寸管理系统开展日间流动性管 理、依托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开展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工作和压力测试。 本公司按年度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压力测试方案,定期 开展压力测试评判本公司是否能应对极端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除监管机构要 求开展的年度压力测试外,按季进行压力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在设定的压力 情景下,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公司流动性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此外,本公司制定了流动性应急计划、适时开展流动性应急演练,以备流 动性危机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的定期报告机制,及时向董事会及 高级管理层报告流动性风险最新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性状况整体稳健、适度。根据宏观经济、市场环境 和业务发展要求,本公司合理制定年度流动性风险偏好指标;充分运用内部资 金转移定价等工具,优化资产负债期限配置;加强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管 理,合理设置条线流动性风险限额;制定 2023-2025 流动性风险战略,明确管 理目标和各项管理措施,指导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持续优化资金头寸管理系统 功能,强化系统应用,提升日间流动性管理水平,加强关键时点的资金管控, 保持合理备付水平;畅通市场融资渠道,灵活开展主动负债业务,积极参与资 本市场,开展专项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工作;加强流动性风险指标管理,动态监 测跟踪并及时统筹协调,确保各类指标合规达标基础上提升指标稳定性;制定 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案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工作,落地监管部门专项压 力测试;针对美国银行风险事件开展流动性风险情况自查,制定专项压力测试 方案,并开展专项压力测试工作;修订并印发《上海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 计划》,进一步提升流动性风险应急能力;持续优化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 质量管理,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28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末,本公司流动性状况整体稳健、适度,各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均满足监管要求,流动性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 本集团流动性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法定值 2023 年 6 月 30 日 流动性比列 ≥25% 59.26%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72.62% 净稳定资金比列 ≥100% 129.47% 29 10. 其他风险 10.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 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银 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避免本公司银行账簿经 济价值和整体收益产生重大损失。 本公司主要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定期评估不同利率条件下利率变动对利息净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 响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023 年以来,本公司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应对存款利率市场化 调整机制推进及市场利率波动加剧的影响,加强宏观分析研判,优化完善风险 计量模型,主动采取利率风险管理策略,运用调整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动态调 整存款外部定价策略、控制贷款重定价期限及投资业务久期等手段管理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定价期限分布合理,各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指标和压力测试结果均维持在限额和预警值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利率敏感性情况,请参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 附注中“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利率风险”部分。 10.2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本集团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的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情况: 30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股权类型 1 2 公开股权余额 非公开股权余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 - 1,693.51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 11.50 非金融机构 - 225.00 合计 - 1,930.01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请参见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10.3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可 能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商业银行因违约、侵权或者其他事由被提起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依法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或行 政法规,依法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等风险。 本公司高度重视法律风险并通过各种手段加以防范。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管 理。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对重要监管规定进行解读,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清 理工作,明确监管规则内化的时效性以及机控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规章制度的 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全行法治建设。根据《上海农商银行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 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围绕“八五”普法,全面推进、持 续加强、深入开展本行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不断跟进国家法律法规的更 新变化情况,完善政策法规解读、法律审查、诉讼支持等法律服务,提升法律 合规对本行创新及发展的支持保障能力。积极响应市国资委号召,先后制定上 海农商银行“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及 2023 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计划,配合市国资委打造“上海法治国企文化空 1 公开股权余额指银行账簿股权投资中在公开市场交易部分的账面价值 2 非公开股权余额指银行账簿股权投资中不在公开市场交易部分的账面价值 31 间”。三是持续提供高质量、多维度的合规培训,搭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培训平台。结合外部法律法规出台及行内业务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公司范围内 开展相关业务合规专题培训,提高员工对业务的风险识别能力。录制合规案例 解读、信贷业务相关法律释义与解读、合同管理等合规网络课程,通过线上形 式对全公司员工,尤其是业务条线员工开展合规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的法律合 规意识。邀请公司外相关领域专家、监管机构人员等进行授课,如邀请金诚同 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知识产权商标专题培训,深化公司员工的商标保护意 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四是锤炼法治能力。积极参与第七届“企业法务 技能大赛”、企业优秀制度、优秀合同范本评选、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全民国 家安全教育等法治活动。我行被国资委、司法局、法顾协会评为法治工作先进 集体;我行获评金融法治运行监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金融机构参与房地 产企业重整融资探讨》、《上海农商银行反映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存在部分难 点》等 2 篇报告分别获评优秀研究报告二等奖、三等奖。 10.4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 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 于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强化包括研判、监测、评估、培训等在内的声誉风 险全流程管理,因时而动提升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同时,本公司高度重视正面 宣传,紧跟国家战略、区域发展重点,围绕普惠金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开 展主题宣传,推动焕新升级的品牌形象全面规范应用,推动声誉资本积累,增 强品牌抵御风险的能力。 报告期内,本公司声誉风险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声誉事件。 10.5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战略制定和战略执行过程中,因经营策略不适当 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将战略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 32 体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的要 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对战略风险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强战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战略管理办法》 《战略风险管理办法》,切实推进战略管理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强化 战略风险管理,密切关注外部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加强对内外部经营形势研判 分析和前瞻性策略布局,完成上一轮战略执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2023-2025 年发展战略》,并加强战略宣导,凝聚全行共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战略全 流程闭环管理,探索战略管理与党建引领、公司治理融合,完善战略评估和跟 踪管理机制,定期评估战略执行情况,有效防范战略风险。管理层贯彻落实战 略要求,聚焦年度战略重点任务,审慎经营,积极推进各项战略举措落地执 行。报告期末,本公司整体战略风险管理情况良好,战略管理制度化建设持续 优化,战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战略保持了较强的适应性和指导性。 33 11. 薪酬 11.1 薪酬治理结构 本公司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架构,明确相关主体职责边 界,完善薪酬政策决策机制。本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调整。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 事会薪酬管理相关决议。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 体薪酬管理事项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11.2 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 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并提出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初步审查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研究拟定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并提 出建议;审议本行的基本薪酬管理制度与政策;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评价结果,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 案建议,并监督薪酬方案的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行章程、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薪酬和提 名委员会成员由 4 名董事组成,包括主任委员王开国,委员李晋、朱玉辰、陈 3 继武 ,薪酬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 4 次会议。 11.3 薪酬管理政策 本公司根据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结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 定的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薪酬的约束标准,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 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以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 资总额。本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实施方案、工资总额预算及清算情况按规定报上 3 王开国先生、朱玉辰先生、陈继武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 务,并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之日为止。 34 级主管部门。本公司员工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固 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交通补贴,可变薪酬包括当期支付和延期支付的 各类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本公司根据“按劳分配、以绩定效”的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建立由合规经 营类、风险管理类、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和社会责任类等指标构成的绩效 考核体系,突出实绩导向,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风险及合规类考核指标占比, 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本公司已制定《上海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 建立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薪酬支付期限根据岗位涉及业务 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对员工发生违规纪律处分或重大风 险事件的情况,每年召开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领导小组或工作组会 议,提出问责处罚方案并实施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扣减和追索扣回处理。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本公司薪酬政策,请参见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 35 12. 附件 以下信息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档的通 知》(银监发[2013]33 号)附件 2 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 求》进行披露。 12.1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核心一级资本: 1 实收资本 9,644 9,644 e 2 留存收益 77,393 73,957 2a 盈余公积 31,571 27,553 h 2b 一般风险准备 13,957 12,262 i 2c 未分配利润 31,866 34,142 j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19,276 18,130 3a 资本公积 16,775 16,775 g 3b 其他 2,501 1,355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 4 额 (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 - - 制公司的银行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828 1,849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108,142 103,580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 -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 - 其他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除 9 508 507 a-b 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 10 - - 的净递延税资产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 11 - - 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 14 - - 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 15 - - (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 17 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 - - 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 18 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 - - 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 19 - - 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 36 金额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 21 - - 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 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 22 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 - - 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 本 15%的应扣除金额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 23 - - 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 24 不适用 不适用 金额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 25 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 - - 额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26a - - 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26b - - 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 26c - - 项目合计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 27 - - 扣除的未扣缺口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08 507 29 核心一级资本 107,634 103,073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 - 31 其中:权益部分 - - 32 其中:负债部分 - -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33 - - 的工具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44 247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 35 - - 一级资本的部分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244 247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 37 - - 级资本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 38 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 - - 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 39 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 - - 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 40 - - 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41a - - 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41b - - 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 - - 37 项目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44 其他一级资本 244 247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 45 107,878 103,320 级资本)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0,000 10,000 k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 47 - - 分 4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83 493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 49 - - 部分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9,628 9,185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20,112 19,678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 52 - - 资本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 53 - - 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 54 - - 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 55 - - 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 56a - - 的二级资本投资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 56b - - 二级资本缺口 56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58 二级资本 20,112 19,678 59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127,989 122,998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834,665 795,442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0% 12.96%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92% 12.99% 63 资本充足率 15.33% 15.46%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 -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2.50%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 67 - - 资本要求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 68 7.90% 7.96% 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国内最低监管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5%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6% 71 资本充足率 8% 8% 门槛扣除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 72 2,578 727 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3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 73 - - 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 74 不适用 不适用 债)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 75 6,380 6,690 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 限额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 76 30,228 29,954 准备金额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77 9,628 9,185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 78 不适用 不适用 损失准备金额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 79 不适用 不适用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 80 - - 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 81 - - 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 82 - - 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 83 - - 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 84 - - 二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 85 - - 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39 12.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和工商企 业不应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由于本行不存在上述子公司,因 此监管并表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一致。 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 2023 年 6 月 30 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8,878,83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1,956,321 贵金属 26,007 拆出资金 52,017,209 衍生金融资产 2,442,4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328,834 发放贷款和垫款 669,395,6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693,508 债权投资 159,372,375 其他债权投资 250,221,7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6,500 应收融资租赁款 9,399,220 长期应收款 23,973,979 长期股权投资 1,701,190 固定资产 5,435,313 在建工程 962,278 使用权资产 688,6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9,488 其他资产 2,560,106 资产总计 1,359,469,610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4,077,68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701,508 拆入资金 49,459,231 交易性金融负债 41,488 衍生金融负债 1,646,0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705,570 吸收存款 998,049,311 应付职工薪酬 3,088,887 应交税费 1,212,189 已发行债务证券 92,233,879 租赁负债 641,790 预计负债 625,355 40 其他负债 5,185,472 负债合计 1,248,668,443 股东权益 股本 9,644,444 资本公积 16,544,104 其他综合收益 3,063,255 盈余公积 32,119,143 一般风险准备 14,492,290 未分配利润 31,095,9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6,959,159 少数股东权益 3,842,008 股东权益合计 110,801,16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359,469,610 12.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 项目 代码 资产负债表 无形资产 931 a 其中:土地使用权 423 b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 - c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 (不含土地使用权)的递延税项负债 - d 实收资本 9,644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9,644 e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f 资本公积 16,775 g 盈余公积 31,571 h 一般风险准备 13,957 i 未分配利润 31,866 j 应付债券 20,420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的发行债务 10,000 k 41 12.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1 发行机构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2 标识码 601825 2221006.IB 092280021.IB 3 适用法律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 4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 5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 / 集 6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法人 / 集团 团层面 7 工具类型 普通股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 8 (单位为百万,最近一 人民币 8,528.88 人民币 7,000.00 人民币 3,000.00 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单位为百 9 人民币 964.44 人民币 7,000.00 人民币 3,000.00 万) 10 会计处理 股本、资本公积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11 初始发行日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2 年 3 月 3 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 12 永续 是 是 限或永续) 13 其中:原到期日 无到期日 2032 年 3 月 3 日 2032 年 7 月 20 日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 14 否 是 是 审批) 42 其中:赎回日期 (或 15 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 不适用 2027 年 3 月 3 日, 人民币 7,000.00 2027 年 7 月 20 日, 人民币 3,000.00 度(单位为百万)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 16 不适用 无 无 (如果有)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 17 浮动 固定 固定 息 / 分红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 18 不适用 3.67% 3.39% 关指标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 19 不适用 否 否 制动机制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 20 完全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消分红或派息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 21 否 否 否 励机制 22 其中: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23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否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 明转换触发条件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 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 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 明转换后工具类型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 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24 是否减记 否 是 是 43 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者:(1)中国银保监会 以下两种情形中的较早者:(1)中国银保监会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 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 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 25 不适用 减记触发点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 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 26 不适用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 27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受偿顺序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 债权人之 受偿顺序在发行人的存款人和一般 债权人之 后,优先于发行人的股权 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后,优先于发行人的股权 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清算时清偿顺序 (说明 工具和混合资 本债券;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 工具和混合资 本债券;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 28 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 不适用 行 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 次级债 行 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 次级债 类型) 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 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 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 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 位受偿。 位受偿。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 29 不适用 否 否 特征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特征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