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光明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有关材料,现就上述相关事宜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朱玉辰 孙铮 陈乃蔚 陈凯 毛惠刚 王喆 李培功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