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12-0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3-14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
络”)实施存续分立导致,阿里网络持有的 248,219,904 股红星美凯龙家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
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承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美凯龙任何股份,杭州灏月持有美
凯龙 248,219,904 股 A 股股份,约占美凯龙总股本的 5.70%。阿里巴巴与杭
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股东权益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股东存续分立导致的股份承继,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
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阿里网络对标的股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及约束措施(如有)将由受让方杭州灏
月继续履行。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阿里网络
企业名称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16105852F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海
注册资本 599,594.14455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成立日期 1999 年 9 月 9 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3 号楼 2 楼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非居住房地产
经营范围
租赁;停车场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 57.5947%
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35.7470%
Alibaba.com China Limited 持股 6.6583%
2、杭州灏月
企业名称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D27T4D1Y
法定代表人 胡晓
注册资本 426,447.04295 万美元
注册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 699 号 5 号楼 3 楼 308 室
成立日期 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 699 号
通讯地址
5 号楼 3 楼 308 室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 57.5947%
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35.7470%
Alibaba.com China Limited 持股 6.658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阿里网络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阿里网络(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杭州
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阿里网络与杭
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州灏月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持有的
248,219,904 股公司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阿里网络
受让方:杭州灏月
签订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2、股份转让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美凯龙 248,219,904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占美凯龙总股本的 5.70%(“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受
让标的股份。
3、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24 元,不低于本
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美凯龙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
乘积,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052,452,392.96
元(“股份转让价款”)。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美凯龙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拆股等除权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将相应调
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
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股份转让价款亦将
相应下调。
4、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签署日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后成立并生效。
5、其他事项的说明
转让方本次股份转让中拟转让之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股
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及约束措施(如有)将由受让方继续履行。除本报告书已披露
的相关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也未签署补充协议。协
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
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阿里网络、杭州灏月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
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
流通 A 股 248,219,904 5.70% - -
术有限公司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
流通 A 股 - - 248,219,904 5.70%
司
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
流通 A 股 42,527,339 0.98% 42,527,339 0.98%
术有限公司
Taobao China Holding
H股 72,311,482 1.66% 72,311,482 1.66%
Limited
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H股 72,311,481 1.66% 72,311,481 1.66%
4 Limited
合计 435,370,206 9.9976% 435,370,206 9.9976%
阿里巴巴与杭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股东权益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