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免: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6-06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有境内外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存款服务及续订年度
上限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有关存款服务的内容符合现行有效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
存款利率等于或优于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有利于实现资金效益最大
化;本次存款服务年度上限的设定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业务发展
及财务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届时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王斌、张润钢、刘燕、葛明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