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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3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天风天成亚星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
            经过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购买金额   预期年化收    产品到期       收回金额    投资收益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协议签订日
                                                      (万元)     益率            日         (万元)     (元)

                                                                               2023 年 9 月
银河金汇证券资   银河盛汇 5 号   2022 年 9 月 27 日     3,000       4.42                       3,000     1,125,746.23
                                                                                  26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银河金汇证券资    银河融汇 8 号   2022 年 9 月 27 日   3,000          4.35                           3,000   1,210,453.92
                                                                                      26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
           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天风天成亚星发展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                             天风天成亚星发展单
                             券商理财产品                                    6,030                4.55%            -
  理有限公司                                     一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开放式            非保本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
           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天风天成亚星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认购金额:6,030 万元
(2)预计年化收益率:4.55%
(3)产品期限:2023 年 9 月 27 日起,开放式
(4)管理费:0.2%/年
(5)托管费:0.01%/年
(6)运营服务费 0.01%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天风天成亚星发展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的债券或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
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同业存单、金融机
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逆回购,银行
存款。
    本计划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 80-100%。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投资不符合本合
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管理人应当在十五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在本次购买
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此次理财受托方为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461,493.12              466,392.78

        负债总额                    126,081.58              124,509.13

         净资产                     335,411.54              341,883.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74.17               -12,890.09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6.70%,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6,0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
金的 4.2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75%,占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9%,不会对公司未来
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
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
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4.2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1,000            6,000      9.03               5,000


   2     券商理财产品     63,229            12,000    435.34             51,229


   3     信托理财产品      7,917              0          0                7,917


   4     公募基金产品      1,000              0          0                1,000


         合计             83,146            18,000    444.38             65,146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5,11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5.3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9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65,146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6,854

     总理财额度(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2,000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