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十届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公司 提交的十届九次董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提出 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2023年1-4月份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司与安徽楚源 工贸有限公司拟发生的委托加工、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黄国良 何为军 崔利国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