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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3-05-19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ONGQING CO.,LTD.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A 股 601963   H 股 01963)



          2023 年 6 月 21 日
                     大 会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重庆银行总行大楼 3
楼多功能会议厅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现场股东提问交流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六)投票表决
(七)统计并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文件目录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
2.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3.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4.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1
5.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 22
6. 关于重庆银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3
7. 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6
8.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9
9. 关于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 54
10. 关于选举周强先生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5



特别决议案
11. 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 57
汇报事项
1. 2022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 60
2. 2022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 66
3.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相互评价报告 .......................... 71
4. 2022 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 ...................................... 80
5. 2022 年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 86
6. 2022 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 88
7.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89
议案一: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行《章程》”)规定,结合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本行拟定了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附件: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本行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履职,科学研判,审慎决策,扎实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数字
转型、促进特色发展、筑牢风控防线,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再上
新台阶。现将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工作回顾
    2022 年,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超出预期的困难压力,
本行董事会与全行干部员工勠力同心、沉着应对,坚持稳字当头、
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发展,充分做到“真转、实干、善
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规模稳健增长,效益企稳提升。主要规模指标均实现“双
位数”增长,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6847 亿元,增幅
10.6%;贷款总额 3526 亿元,增幅 10.9%;存款总额 3826 亿元,
增幅 13.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5 亿元,净利润首次突破 50
亿元,达 51.17 亿元,平稳增长 5.3%,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健发
展良好态势。
    二是结构加速优化,实力不断增强。稳增促存效果明显,经
营结构持续优化,截至 2022 年末,存款总额占负债总额比例较
                           —2—
上年末提升 0.97 个百分点,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比例较上年末
提升 2.39 个百分点,存贷比下降 1.76 个百分点。战略性推动多
渠道、市场化资本补充,全年成功发行 130 亿元 A 股可转债、
50 亿元二级资本债、45 亿元永续债,2022 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 9.5%,较年初提升 0.11 个百分点。
    三是改革活力释放,形象有效提升。围绕“活机制、提效率、
防风险、添动力”推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对标管理提升专项行
动,项目化实施完成 30 项重点改革任务,成为全国唯一入选国
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的城商行。综合实力在《银行家》
杂志全球银行排名中上升 27 位,连续 7 年跻身前 300 强,连续
6 年保持标准普尔 BBB- 投资级国际评级。
    2022 年,董事会坚守职责,发挥科学决策作用,持续推进
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
    董事会全面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以高质
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
治理的透明度及治理水平,以本地法人银行最高得分,获得公司
治理评估全国最高评级“B 级”。全面落实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和监管文件中公司治理有关要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
业制度,完成了公司章程和配套议事规则、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全年组织
                           —3—
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17 次、专门委员会 60 次,分别审议
议案 20 项、98 项、148 项,分别听取报告 7 项、66 项、5 项,
涵盖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预算决算、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对
外投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
    (二)保持战略定力,高质量发展蓝图更加清晰
    董事会准确把握国家区域宏观形势和本行改革发展方向,适
时调整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战略引领,有效推进战略落地。修订
并印发实施本行《战略规划管理办法》,开展 2021 年度战略执行
评估,完成本行《“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切实助
力国家“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乡村振兴”“绿色发
展”等重大战略实施落地,全年向双城经济圈重点领域投放资金
超 650 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近 90 个;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服
务金额超 20 亿美元,落地全球首批铁路运单融资。2022 年末普
惠涉农贷款余额 125 亿元,增速接近 20%;绿色信贷余额 276
亿元,同比增长 45%。
    (三)推进数字转型,创新驱动发展空间更加宽广
    董事会全面推动数字转型和业务创新,不断夯实金融科技技
术底座。推进科技项目 120 多项,全力攻关自主可控核心技术,
实现数字信贷、数字风控、数字营销的持续迭代,成为全国唯一
连续 3 年入选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银行。强化数据管理
能力,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打造数据资产运营平台,实现数据
                           —4—
“可见、可懂、易用”,连续三年蝉联中国数据治理创新奖。推
广数字人民币,在地方法人银行中实现间连、直连“双第一”。

    (四)促进特色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动能更加强劲
    董事会紧紧围绕市场定位,强化内部机制建设、优化金融产
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落实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推进业务特色
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创新研发和优
化升级普惠金融产品,拓展“鏸渝金服”服务效能,在敏捷机制
下探索普惠金融场景化批量业务,小微金融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成功发行重庆市首单科创票据,综合运用“专精特新信用贷”“知
识价值信用贷”“如意贷”“文旅贷”等特色产品,加大民营、
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聚焦“双碳”目标,先后落地全行首笔排污
权抵押贷、林权抵押贷,发挥经济、环境、社会三重效益。上线
全国首个陆海新通道纯线上信用产品“通道 e 融”,强化金融服
务陆海贸易质效。

    (五)筑牢风控防线,稳健发展根基更加牢固
    董事会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狠抓贷前调查、授
信评审、风险监测、不良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改革,完善全链条
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机制,把好业务准入、监测分析、清收
处置三道关口。依托“产业慧链”,打造产业数字化分析与产业
价值智能化评估平台,全面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深化“风铃智评”

                           —5—
大数据系统应用,加速构建数字风控辅助决策体系。持续加强内
控合规管理,厚植健康信贷文化、合规文化,坚决筑牢风险底线。
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大额问题授信风险,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
保持在合理区间,2022 年末不良贷款率 1.38%,拨备覆盖率
211.19%。
    (六)加强法治建设,法治银行基础更加坚实
    董事会积极督促加强法律风险管控,夯实法治银行基础。制
定本行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法
律意见书制度。全年累计审查制度 220 余项、重大决策 40 余项、
经济合同 3700 余份。持续推进民法典框架下合同优化项目,新
增格式合同 37 份,修订格式合同 176 份。促进业务发展与法律
风险防控的深度融合,加强对问题授信风险化解的法律论证,着
力防范重大项目法律风险,为 40 余项特别重大风险事件进行法
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维护股东权益,投资者关系更加和谐
    董事会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接待来
电、来邮、来访的股东和投资者,召开业绩发布会和投资者交流
会等方式,加强与股东和投资者的联系沟通,向市场全面深入推
介本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2022 年,以“双平
台+中英文+境内外”的方式召开了两场“A+H”业绩说明会,逾
十万人线上实时观看。开展各类投关活动 30 场,接待机构投资
                           —6—
者 227 家。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全年完成各类中英文公告披露 353 份,获新上市银行首年信
息披露最高等级“B 级”。
    二、2023 年工作思路
    (一)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董事会将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持续强化履职能
力建设,不断完善“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国有企
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纵深推动强化党的领导在公司治理中的组
织衔接、制度衔接和机制衔接。密切关注宏观形势、行业趋势、
市场环境等因素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战略规划引领作用,在更
多元的监管框架下实现公司治理再完善再提升。
    (二)推动董事会运行提质增效
    董事会将严格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
议,督促高级管理层发展业务、创造价值、回报股东,并自觉接
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进一步做好董事培训,组织董事调查调
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依法合规运行,召开会议审议重要事项,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独立董事的专业性、
独立性。
    (三)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走实走深
    董事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
                           —7—
成效。恪守金融国企的使命担当,立足城商行市场定位,切实抓
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推进深化改革三项重点工作,
通过制度优化、聚焦发力、合作创新,为重庆市“一号工程”建
设贡献力量。以数字化变革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科创兴
行、人才强行,培育新科技、新业态、新增长极。
    2023 年,董事会将恪尽职守,积极进取,以更高的标准、
更大的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奋力谱写重庆银
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8—
议案二: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结合监事会工作开
展情况,本行拟定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
附件: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重庆银行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重庆银行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会议、开展检查、数据监测等方式主要对重
大决策、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履职等方面实施监督。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切实将党的领导与
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监事会重要制度的制定、修订及监事会的换
届、调整方案均按照本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要求先
经过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属于党委班子成员的监事严格落实党组
织决定,积极推进党委与监事会间的信息沟通。
    (一)实施会议监督,发表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共计 9 次,审议
监督事项、听取情况通报共计 36 项,内容包括检查方案及报告、
履职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监事参加股东
大会 3 次,列席董事会及下设各专委会会议共计 69 次,监督议
                          —10—
案内容及会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发表监督意见 25 项,涉及风
险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管理、流动性管理、产品创新
等方面,均得到采纳。
    (二)开展项目检查,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实
施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完成了 2 个综合性项目检查,包括对 2021
年度的集中监督检查、对本行衍生产品业务的专项检查。通过检
查,揭示管理漏洞及风险隐患 8 个,涉及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
授权管理、不良资产处置、衍生产品业务内控建设及执行等方面。
    (三)开展履职监督,关注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深化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的履职监督。一是根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并单独对董事长、行长、财务负责人进行了
个人评价。二是对 13 名董事、9 名监事 2021 年履职情况,按照
定性指标加定量指标,自评、互评、董事会评价、监事会评价相
结合的方式,从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
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 5 个维度,实施了 2021 年度个人
评价,向股东大会通报了评价结果,向监管机构按时报送了评价
报告。三是为 13 名董事、9 名监事、8 名高管人员分别建立了个
人履职档案,对履职行为进行梳理并客观记载。
    (四)推动问题整改,提高监督有效性
                          —11—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开展的2个项目检查、2021年开
展的2个项目检查、4份日常监督专报揭示的问题,以及2018至
2020年监事会监督检查揭示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
行了跟踪督促,核实了3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出具评价意见5份。
33个问题主要涉及网点建设、审计整改、账务处理等方面,均已
完成整改。对这些问题的揭示并督促整改,有效推动了本行不断
提高内控有效性,消除了风险隐患。
    2022 年,监事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根据最新监管要求,
对本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本行《章程》中监事会相关内容进
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此外,先后组织
监事参加 ESG、上市公司监事履职防范、打击财务造假及杜绝
资金占用、反洗钱、预期信用损失法等方面培训。通过培训学习,
监事会的整体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本
行《章程》等规定勤勉履职,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金融方针
政策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
事会的监督;准确把握国家宏观形势和重庆银行改革发展方向,
适时调整发展战略。2022 年,董事会大力推进资本补充,推动
本行综合实力实现新跃升;坚定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出台一
                          —12—
揽子稳经济大盘措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积极推动融入成渝
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服务实体取得新成效;坚持改革创新,全年
完成 30 项重点改革任务,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
持续推进对标管理提升行动;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大方
向,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
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内控合规管理、数据治理、薪酬管理,按
照监管要求,定期听取经营工作情况报告、盈利性分析报告、风
险监测报告、资产负债管理分析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报告、
案防工作报告、合规管理报告、授权管理工作报告、内审工作报
告、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等,根
据市场变化及本行实际,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有效推进重庆银行战略规划落地及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控合
规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反洗钱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
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决策主体责任。董事会决策依据充分,
决策程序符合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履
职,按规定参加董事会及下设专委会,认真审议议案,对重庆银
行的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 13 名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考
核评分,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严格贯彻落实
                          —13—
监管要求及廉洁从业规定,主动配合监事会的监督,较好完成全
年经营计划,经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2022 年,高级管理层坚
决贯彻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全力落实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政策;
对接重大战略,积极投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西部陆海新通道
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余额增长 45%;加大实体经
济、制造业信贷支持力度,真转实干、稳增促存,圆满完成“两
增”任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滚动实施 30 项年度重点改革任
务,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强化金融科技引领,推进
科技项目 120 多项,数据管理获国家标准认证;实施贷前调查
真实性、授信评审预判性、风险监测及时性、不良处置合规性 4
项风险管理改革,持续提升数字风控能力;分类施策,强力推进
不良处置,有序开展重点风险化解,推动资产质量总体呈现加固
筑牢的良性态势;扎实开展“内控合规管理提升年”系列活动,
持续深化员工行为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力防控案件
风险,严格落实监管当局对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反洗钱、消费
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要求;统筹安全与发展,抓实抓细安全稳
定、舆情管理、网络安全、应急处突系列工作,保障了安全稳定
的发展环境。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坚持以
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带领全行员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在本行
战略转型、业务推动、强化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有效促
进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14—
    (二)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诚信,
勤勉尽责,未发现其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
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三)财务报告
    本行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未发现收购和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
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监事会未发现关
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未发现本
行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事会对《重庆银行
2022 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无异议。


                           —15—
议案三: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作为 A+H 上市银行,2022 年重庆银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
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落实董事会确立的目标任
务,经营业绩符合预期。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现将本集团 2022 年财
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效益指标
    2022 年实现净利润 51.17 亿元,同比增加 2.58 亿元,增幅
5.30%。基本每股收益为 1.31 元,同比增加 0.03 元。每股净资产
12.90 元,同比增加 0.71 元。
    (二)资产质量
    不良贷款率 1.38%,同比提高 0.08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211.19%,同比减低 62.82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91%,同比降
低 0.65 个百分点。
    (三)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 12.72%,一级资本充足率 10.50%,核心一级资

                               —16—
本充足率 9.52%,均超过董事会经营目标,满足中国银行业最新
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二、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一)营业收入
    本集团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34.65 亿元,同比减少 10.50 亿元,
降幅 7.23%。其中:
    1. 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108.08 亿元,同比减少 7.89 亿元,降幅 6.80%。
    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61 亿元,同比减少 0.07 亿元,降幅
0.97%。
    3.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18.44 亿元,同比增加 1.73 亿元,增幅 10.35%,主
要是本行处置债券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
    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56 亿元,同比减少 9.52 亿元,主要是分
类为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估值下跌,上年同期
盈利。
    5. 汇兑损益
    汇兑收益 4.55 亿元,同比增加 5.15 亿元,主要是美元兑人
民币汇率上升导致本集团持有的美元资产产生汇兑收益。
                            —17—
    (二)营业支出
    2022 年本集团营业支出 71.59 亿元,同比减少 12.62 亿元,
降幅 14.99%。其中:
    1. 资产减值损失
    2022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 35.58 亿元,同期减少 15.53 亿元,
降幅 30.38%。其中信贷减值损失 35.19 亿,同比减少 11.02 亿,
降幅 23.85%;非信贷减值损失 0.39 亿,同比减少 4.51 亿。
    2. 业务及管理费
    2022 年,业务及管理费 33.99 亿元,同比增加 2.87 亿元,
增幅 9.22%,主要是人工成本、一般及行政支出增加所致。成本
收入比 25.25%,处于同行业较优水平。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分析
    2022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6847.1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57.59 亿元,增幅 10.62%。其中:
    1. 客户贷款和垫款
    客户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505.51 亿元,同比增加 345.95 亿
元,增幅 10.95%。主要是本集团把握落实各项政策,加大对实
体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重点行业和产业的信贷投放。
    2. 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 2458.31 亿,较上年末增加 266.94 亿,增幅 12.18%。
                            —18—
主要是由于金融投资向标准化、多元化、轻型化资产进行配置,
同时与投行业务联动,加大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同时增加了利
率债等流动性储备资产。
    (二)负债分析
    2022 年末,本集团总负债 6332.1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35.10
亿元,增幅 11.15%。其中:
    客户存款本金总额 3771.0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19.17 亿元,
增幅 12.5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96.9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25.18 亿元;应付债券 1338.7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50.25 亿元。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
    2022 年,本集团股东权益 514.95 亿元,同比增加 22.49 亿
元,增幅 4.57%。其中:
    1. 股本和资本公积
    股本 34.75 亿,与年初持平;资本公积 77.35 亿,较年初减
少 3.10 亿,主要是优先股到期赎回时,美元升值导致的损失。
    2.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5.88 亿元,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3.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43.7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69 亿元,增幅 11.99%。
主要是计提盈余公积。
                            —19—
    4.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73.9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11 亿元,增幅
7.42%,主要是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5.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213.7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2.32 亿元,增幅
11.66%。主要是 2022 年实现净利润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同时
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等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两个因素
叠加导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0—
议案四: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本行 2022
年实现净利润 4,686,632,862.27 元,截止 2022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余额为 21,450,767,924.65 元。按照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一、按本年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8,663,286.23 元;
    二、按照风险资产 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 444,898,511.65
元;
    三、按每 10 股派送普通股现金股利 3.95 元,共计
1,372,443,238.38 元(含税)。前述分红金额是以截止至 2022 年
末本行普通股股数计算,2022 年末到股权登记日期间,本行总
股数可能随着可转换债券转股而增加,总分红金额将有微小变化。
    经以上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9,164,762,888.39 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1—
议案五: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规定,本行已完成《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A 股)》《重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H 股)》《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报告摘要(A 股)》的编制及披露。详情请参见本行分别刊登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
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qcbank.com)的相
关披露文件。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2—
议案六:

5.关于重庆银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 年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持续严峻的监管态势下,
我行将继续围绕全行战略发展目标,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和监管要
求,坚持稳进增效,本着“系统性、平衡性、灵活性”原则,拟
定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如下:
     一、经济金融形势简析
     国内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
不牢固,2023 年将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有机结合,推动经济整体好转。
     宏观政策:将持续加大调控力度,努力实现 2023 年经济发
展主要预期目标,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逆周
期政策将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拉动经济恢复。财政基调
持续积极,财政赤字率和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提高,政
府和民间投资发挥双轮效应带动需求和就业增长。货币政策保持
稳健偏松,通过总量和结构性政策,持续助力宽信用和稳增长。
总量政策相机抉择,宽信用仍需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下行,存
款准备金率和 LPR 报价利率仍有下行空间, 2023 年基础货币投

                            —23—
放力度有望渐趋缓和,资金利率中枢大概率向政策利率温和回归。
结构性政策坚持精准发力,加大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科技
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新设立
或增加额度,继续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定向支持。
    区域政策:重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系列政策措施,重庆
集中发布第一批“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包,随着相关
措施优化,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市场预期逐步好转,经济企
稳恢复提振正在跑出“加速度”。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
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大战略机遇,围
绕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各项深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市场活力有
望进一步释放。
    二、财务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1. 牢固树立“存款立行”理念,主动压降存款付息率,充
分运用其他负债工具,整体负债成本保持持续下降。
    2. 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加大加快实体企业贷款和自营线上
贷款的投放,信贷资产占比持续提高。
    3. 提升风险管控质效,严格管控不良处置过程中的利息冲
销对营收增长的侵蚀,加大问题授信和不良资产的本金及利息清
收力度。
                          —24—
    4. 拓宽渠道开源节流,多措并举拓宽中收等其他收入来源,
全力促进营收增加;保持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有效压降信用风险
成本,实现效益合理增长。
    5.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行理念,继续保持
领先同业费效比优势。
    (二)具体预算目标
    2023 年财务预算目标总体遵循与战略目标有机统一,全力
促进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原则,2023 年重庆银行集团总体预算
安排如下:
    总资产增长 10.3%,各项贷款增长 11.1%,利润保持稳定增
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合理范围,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其
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三、其他事项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原则上不作调整。但在年度预算执行过
程中,出现内外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突发重大事件
等,导致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时,本行可提出调整
方案,并提交党委会、行长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5—
议案七:
           关于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市国资委规定和本行经营管理需要,本行拟定了 2023
年度投资计划,现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计划
    (一)投资规模及财务承受能力
    本行 2023 年度投资计划总额 22.38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 7.36 亿元,股权投资项目 10 亿元,无形资产其他投资
项目 5.02 亿元。本行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且相关
资金安排已计划纳入《重庆银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均在
本行财务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二)投资方向及目的
    1.境内固定资产投资
    本行 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均为主业投资,主要为生产经营
使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网点房屋购置、装修投入,计划投资 4.93 亿元,其中
网点房屋购置 2.67 亿元,网点装修 2.26 亿元,投资目的为拓展
营业场所或改善办公和服务环境。
    二是信息科技类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 2.33 亿元,包括
                           —26—
机房基础设施、机房系统、网络、安全等设备以及办公用电脑等
常规电子设备,投资目的是依托信息科技技术,支撑本行业务发
展。
       三是常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 0.10 亿元,主
要用于购置会计出纳机具(含自助机具)、办公电器、公务车辆
等,投资目的是支撑日常办公运转。
       2.境内股权投资
    2023 年,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设立理财子公司,注册
资本不低于 10 亿元。
       3.境外固定资产投资
    2023 年,本行无境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境外股权投资
    2023 年,本行无境外股权投资计划。
    二、房地产投资计划
    2023 年,本行无房地产投资计划。
    三、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
    2023 年,本行无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
    四、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2023 年,本行无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
    五、其他投资项目计划
    2023 年,本行其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5.02 亿元,投资对象
                            —27—
主要为信息系统、软件等无形资产。
    上述投资计划明细详见《重庆银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28—
     议案八: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本行对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
     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后,则在当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单笔关联
     交易,无需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标准进行重复审批和披露,但
     符合银保监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仍需逐笔提请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本行已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明细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关联   2022 年关联    2023 年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预计额度    交易开展情况   交易预计额度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22.64          18.77          25.49

其中: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1.43          11.43          11.43

      重庆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6            3.84           4.56

      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业务         3.50            3.50           3.50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16.60           4.00           8.19


                                          —29—
其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30          0       0

      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50          0      4.1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00         4.00    4.00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35.00        1.40    35.00

其中: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0.10         0      26.80

      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90         1.40    3.20

      重庆市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4.00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45.50        23.72   46.50

其中: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15.00        11.70   11.75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8.00         4.00    8.00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40          0      2.90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00         5.00    5.00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00         1.80    2.27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20         0.22    2.20

                                           授信类业务     3.00          0      2.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           2.00

      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业务     2.20          0      0.10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4.50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授信类业务             —           15.00

其中: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           13.95

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5.00         1.29    2.20

                                           授信类业务             —           5.00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45.00        24.87   50.00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11.50        4.57    20.00

                                           授信类业务             —           25.00
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42.00        27.62   45.00

                                           授信类业务     15.00         0      15.00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           6.00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5.00        4.70    45.00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3.00         2.00    15.00


                                            —30—
                                            非授信类业务     12.00         12.00         22.00

                                             授信类业务      43.00         2.00          8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45.00         14.00         15.00

                                             授信类业务      88.50         6.29         11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24.50         3.00          10.00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2.00         6.52           0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5.00          0             0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87          0             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2.00          0             0

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授信类业务       4.25         0.78           0

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非授信类业务      5.00         1.19           0

自然人                                       授信类业务       4.35         0.90          5.48


          注:1. 以上授信类业务为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授信业务;非授信类业务包括关联

     方向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业借款业务、关联方向本行授信客户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业

     务等。

          2. 以上预计额度可适用于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本行或者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的授

     权方案,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

     批复为准;

          3 .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以内的,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之外

     的,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表所列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行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31—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中规定的范围,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认定。
    (一)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 80 号
    注册资本:37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负责
政府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实施;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开展服务贸
易;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
或审批的金融业务);销售煤炭、焦炭、汽车及其配件、普通机
械、摩托车及其配件、摩托艇、矿产品、冷冻鲜禽畜肉类、饲料、
农副产品、重油、润滑油、金属材料、铝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
塑料原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皮
革及其制品、服装鞋帽、纺织品、通讯设备、手表、五金、工艺
美术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飞机零部件、民
用直升机,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
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
限于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二)重庆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富城路 88 号 4 幢附 56 号
    注册资本:5118.537428 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机械、
中间体、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
险品)、仪器仪表及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
料及制品(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橡胶、橡胶制品、塑
胶原料、铝制品、轻工制品、工艺品、润滑油、重油、蜡油、I
类医疗器械、百货(不含农膜)、农副土特产品、化肥、飞机零
部件、无人飞行器设备、贵金属、黄金及其制品、珠宝首饰;代
办货物运输(不含水路及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商贸信息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
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
                          —33—
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
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
作,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三)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南坪西路 36 号“嘉发
中心”写字楼名义层【33】【1、2、3、4、5、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农业机械销
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耐火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
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34—
可类化工产品);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
纺织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钟
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
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木
材销售;竹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妆品零
售;化肥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
饲料原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四)重庆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商社大厦 9 楼
    注册资本:263,021.5714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
租,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


                          —35—
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五)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18 号 10、11、14 楼
    注册资本:40,652.8465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
副食品、其他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饮料、酒、
茶叶、保健食品,书刊、音像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卷烟、雪茄
烟零售,零售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 6864 医用卫生
敷料,食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限取得相关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不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六)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6—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 2 号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市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七)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186 号
    注册资本:37,000 万元
    经营范围:停车场服务;受委托进行资产经营管理;从事投
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
券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仓储服务(不
含国家禁止的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物业管理(贰级);房屋租
                             —37—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八)重庆市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富源大道 44 号 1-15(即 B5
第 1 层)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
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
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
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网络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38—
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九)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6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得从
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
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系本行关联方。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指,重庆渝富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且根据本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


                           —39—
监管规定等能够被认定为本行关联法人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十)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
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
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
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同时向本行派驻了董事,系本行主要股东。
    (十一)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56 号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从事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二)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 526 号
    注册资本:121,407.5153 万元
    经营范围: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进行投资,组织相关投资项
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酒店管理,
在市政府批准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整治。(以上经营范围法律、
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
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十三)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 99 号
    注册资本:56,806.261755 万元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
产管理,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业控制计算
                          —41—
机(硬、软件)、楼宇自动化系统、商店自动化系统、仪器仪表
整机和仪器仪表元件及材料、环境试验设备、光学仪器、工艺工
装设备、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光电器件、石
油天然气加工设备、石油天然气储存设备、石油天然气控制系统
设备及配件、环保设备、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电
动汽车控制及电池零部件、家用电器,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的开发、
设计、安装、管理、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电力供应,新
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机械制造,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场馆用
智能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
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四)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123 号附 1 号
    注册资本:13,850 万元
                            —42—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
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
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
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及相关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五)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注册资本:664,510.9124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
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3—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
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系本行关联方。
    (十六)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 99 号
    注册资本:6,792 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集成电路、汽车电子产
品、光传输设备、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及电子
设备用变压器和电感器、印刷线路板、专用接插件、电子模块、
电力电子元器件、光伏设备、光伏设备元器件及技术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设备租赁;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七)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 5 号
附 25 号
    注册资本:980,000 万元


                             —44—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产业投资和咨询业务。(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
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十八)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 2 号
    注册资本:216,494.727099 万元
    经营范围: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
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
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
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
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
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公司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
系本行主要股东。
    (十九)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5—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28 号第二十层
    注册资本:52,631.58 万元
    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有关的融资性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12 号 3 幢
    注册资本:5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相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非融资担保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一)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6—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68 号 11 幢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
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
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二)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 70 号 1 幢
    注册资本:579,981.61 万元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
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再担保,债券发行担
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
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按许可
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47—
不得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
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与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三)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 25 号 2 幢 25 层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金融(含类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营运和处置,
承接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战略重组、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公司等剥离的非主业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不包括企业办社会职
能剥离移交资产),以市场化方式收购、托管社会不良资产。(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重
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四)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14 号 27-1、28-1、29-1
    注册资本:476,843.1002 万元
                             —48—
    经营范围: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
内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
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
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
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
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
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
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
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重
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五)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 3 号
    注册资本:557,397.496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
                          —49—
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
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
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
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对外投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六)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6 号
    注册资本:1,135,7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50—
    关联关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规定,该公司为本
行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系本行
关联方。
    (二十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1,984.5601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
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
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关联关系:按《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
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公司为本行股东董事吴珩实施重
大影响的企业,系本行关联方。
    (二十八)关联自然人
                           —51—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关联法人
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和本行董事、监事、
总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转
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
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
稳妥拓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
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
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
富(香港)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川仪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
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房综置业有限公司、重
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害虫防治研究所有限公司、

                          —52—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雨松等与议案中交易对手构成
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予审议




                          —53—
议案九:
关于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是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主要服务领
域包括审计、税务、战略与交易以及咨询服务,在全球超过 150
个国家及地区设有超过 760 个办事处,聘用 36 万名员工。在大
中华区设立 33 家办事机构,员工人数近 2.2 万人,其中包括合
伙人 792 名,现有各类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3000 人。同时安永
符合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
﹝2020﹞6 号)对事务所资质要求、聘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我行与其自 2021 年度合作以来,合作良好、沟通顺畅,审
计人员勤勉尽责。特提请续聘安永担任本行 2023 年度法定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相关议案获得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至本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安永对 2023 年全年审计
工作收费合计为人民币 500 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54—
议案十:

  关于选举周强先生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经本行股东力帆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8.49%股份)提名,拟选举周强先生为本
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请对周强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予以
审查。
    周强,男,1974 年 5 月出生,浙江银行学校金融财会专业
毕业。历任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浙江吉利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枫盛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CFO;现
任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副总裁兼 CFO,重庆睿蓝汽车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除上述情形外,周强先生与本行、本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55—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
形。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进行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请予审议




                          —56—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为
进一步规范本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拟对现行有效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涉及内容共计 5 条(详见附件)。其中,根据市国
资委《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
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
意见》规定,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条件和方式进行的完善性修订
共计 2 条;由于原法规依据已废止而进行的修订共计 2 条;结合
本行实际进行的完善性修订 1 条。本次修订已经本行律师审阅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本行内控合规部合规审查。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
表
                           —57—
附件: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说明
号
     第一条 宗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行董事会的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行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原法律依据《国务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院关于股份有限公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     司境外募集股份及
     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1.                                                                     上市的特别规定》、
     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 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       《到境外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 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       章程必备条款》已
     程必备条款》、《香港联合交易所 章程必备条款》、《香港联合交易     废止。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规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
     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 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
     情况,制订本规则。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     原法规依据《上海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2.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       司董事会议事示范
     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办 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       规则》已废止。
     公室印章。                     办公室印章。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按照《重庆市属国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       有重点企业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 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即非执行董         工作规则 (试行)》
     董事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 事)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     第三十一条规定
     为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
3.                                  为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     “董事会会议应当
     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
                                    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       有过半数董事且过
     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 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       半数外部董事出席
     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       方可举行”进行修
                                    监管部门报告。                     订。
     第十五条 会议召开方式            第十五条 会议召开方式            按照《关于进一步
4.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     推进 市属国有企
     召开(“现场会议”,是指通过现   召开(“现场会议”,是指通过现   业贯彻落实“三重

                                        —58—
     场、视频、电话等能够保证参会人   场、视频、电话等能够保证参会人     一大”决策制度的
     员即时交流讨论方式召开的会议)   员即时交流讨论方式召开的会议)     实施意见》(渝国资
     为原则。除定期会议外,必要时,   为原则。除定期会议外,必要时,     党发〔2018〕7 号)
     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
                                                                         中“企业党委、董
     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   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
     同意,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通过传     同意,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通过传       事会、未设立董事
     真、电子邮件等仅以书面传签表决   真、电子邮件等仅以书面传签表决     会的经理班子应当
     等方式召开。但是,以下特别重大   等方式召开。但是,以下特别重大     以会议形式对职责
     的事项不应采取书面传签的形式     的事项不应采取书面传签的形式       权限内的“三重一
     (“书面传签”,是指通过分别送   (“书面传签”,是指通过分别送     大”事项作出集体
     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对议     达审议或传阅送达审议方式对议       决策,不得以个别
     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包括:   案作出决议的会议方式),包括:
                                                                         征求意见、传阅会
     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资本预   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资本预
     算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 算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   签或碰头会等方式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本补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资本补     作出最终决策”的
     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财务重组, 充方案、重大股权变动、财务重组、   规定进行修订。
     以及审议涉及跟主要股东或董事     需董事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
     有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等。         项,以及审议涉及跟主要股东或董
                                      事有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等。
                                      第三十四条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附则
                                      除另有明确说明,在本规则中,以
     除另有明确说明,在本规则中,以
                                      上”包括本数;“超过”、“过”、
     上”包括本数;“超过”、“过”、
                                      “不足”、“低于”不含本数。
     “不足”、“低于”不含本数。
                                      本规则应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
     本规则应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
     大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5.                                    本规则属基本规章类制度,由董事
     本规则属基本规章类制度,由董事                                      修订
                                      会解释。
     会解释。
                                          本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规则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印发后生效,原《重庆银行
     通过后生效,原《重庆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银
                                      (重庆银董发〔2018〕11〔2023〕
     董发〔2018〕11 号)同日废止。
                                      4 号)同日废止。




                                        —59—
报告一:

     2022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现
将 2022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度,本行共有 14 名董事,分别是执行董事林军女士、
冉海陵先生、刘建华先生、黄华盛先生,非执行董事黄汉兴先生、
杨雨松先生、钟弦女士、吴珩先生、尤莉莉女士,独立非执行董
事刘星先生、王荣先生、邹宏先生、冯敦孝先生、袁小彬先生。
根据监管制度和本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尤莉莉董
事因评价年度内任职时间未超过半年而无需参与履职评价,其余
13 名董事均为本行 2022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对象。
    二、履职情况
    2022 年,各位董事均按照本行《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有效维护
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各位董事均能严格保守知悉的本行商业秘密,
                           —60—
以本行的最佳利益行事,未发生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利益的情况。各位
董事均能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及变动情况,并保证所任职务
与其在本行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各位董事在履行职责时,特
别是在决策可能对不同股东造成不同影响的事项时,能够坚持公
平原则。发现股东、其他单位、个人对本行进行不当干预和限制
时,能够主动向我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或向监管部门反映。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2022 年度,本行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共审议议案 20 项,听取报告 7 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
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章程修订等。各位董事
均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听取股东大会议案。
    2022 年度,本行共计召开 17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10
次,通讯表决 7 次,共计审议议案 98 项,听取报告 66 项,主要
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
重大投资、资本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会
议,并在会议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2022 年度,董事会下设的八个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60 次会
议,共计审议议案 148 项,听取报告 5 项,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方
案、决算报告、经营计划、网点规划、机构设置、重大关联交易、
                           —61—
人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盈利性分析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内
部审计报告等。各位董事均积极参加会议,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
专门委员会议案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了辅助决
策职能。
    综上,各位董事均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
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认
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各位董事均达到了在行工作时间要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2022 年度,各位董事积极参加了本行组织的各项培训,包
括 ESG 培训、预期信用损失法培训、反洗钱培训、持续督导培
训等,以及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培训和讲座,包括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新收入准则案例交流会、公司治
理专题培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培训等。各位董事不断加强
宏观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管理、经济金融知识等
方面的学习研究,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各位董事积极将自身
专业所长转化为参谋决策效果,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
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在董事会会议上从宏观角度、
行业类别、经济形势等不同层面,提出卓有价值且科学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
                           —62—
    2022 年度,各位董事均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能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
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变动情况,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
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关董事个人
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业务有关联关系时,均能及时告知关联关系
的性质和程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2022 年度,各位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
《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
持续关注本行的反洗钱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推动和监督本行守
法合规经营,并对本行事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合理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本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资本
管理和资本补充、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以
及风险偏好、风险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各位董事在履职
过程中均进行了重点关注。
    各位执行董事均能完整、真实、及时地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
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董事会及其成员充分了解本行经营
管理运行状况;均能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
告董事会;均能认真研究决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可行
的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讨论决策。例如,林军董事长很重视风险
                           —63—
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就信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风险管理、授信
集中度管理的开展情况向董事会作专题报告。
    各位非执行董事均能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做好本行与股东
的沟通工作,不存在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
上的情况;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审慎监管指标的达标情况
均给予了重点关注,并适时给予提示;对本行与股东之间的关联
交易情况均给予了重点关注,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例如,黄
汉兴副董事长建议加大对信息安全的投入,进一步细化数据战略
落地措施;杨雨松董事建议稳中求进的同时要强调高质量发展,
要避免或者减少踩雷事件;吴珩董事建议我行加强对行业的研究,
把数据分析和风险管理控制紧密结合在一起;钟弦董事建议扩展
中收业务的发展空间。
    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对
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履职过程中,对
本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以及可能损害
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给予了特别关注。例如,刘星
董事建议要重点加强本行的管理部室、经营部门、分支机构以及
附属子公司的关键岗位、重大业务的专项审计和内控评价;王荣
董事建议在信息科技“十四五”战略规划中增加资金和人才方面
的计划和安排;冯敦孝董事建议要及时或定期回顾、验证和维护
                          —64—
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系统和模型;邹宏董事建议要依托现代化
的技术手段,打造和强化跨部门穿透式的、能够实现动态监控的
关联交易系统;袁小彬董事建议利用仲裁和商事调解等方式来确
认小额个人消费类贷款债权。
    各位董事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期间,均能持续深入跟踪
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本行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及影响,并按照
议事规则及时提出专业意见,提请专门委员会予以关注。担任主
任委员的董事,还按照职责权限认真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按照
规定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提出专业意见。
    三、评价结果
    2022 年度,各位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65—
报告二:

     2022 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
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监事会共有 7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3 名、外部监事 3 名、股东监事 1 名。监事会下设监督及提名委
员会,由 5 名监事构成。监事会人数和监事类型的配比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2022 年,本行监事按照本行《章程》及监管要求,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按规定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议案;列席董事
会及下设专委会,对会议决策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积极参加监
事会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
责,维护全体股东和本行的整体利益。
    一是履行忠实义务。各位监事均能做到保守本行商业秘密;
如实告知自身本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且与本
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按季报告本人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高度关
注可能损害本行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二是履行勤勉义务。2022 年,本行共召开监事会及下设专

                           —66—
委会 9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情况通报 36 项,内容涉及监事会工
作报告、检查方案及报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专项审计
报告等方面,监事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现场会议,其中,
有 6 名监事亲自出席率为 100%,监事因事不能亲自参会的,均
通过书面方式委托其他监事表达自己的意见。监事列席董事会及
下设专委会会议共计 69 次,对决策内容和程序进行监督,参加
2022 年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对决策程序及计票、统票进行监
督。3 名外部监事在行工作时间均达到 15 个工作日,符合监管
要求。除了实施会议监督,监事还积极参与监事会组织开展的各
类监督检查,如对 2021 年度的集中监督检查、对本行衍生产品
业务的专项检查等,监事参与制定检查方案、对 21 份检查工作
底稿进行复核、对揭示的问题进行审定、对报告进行审议等。监
事持续关注监事会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全年对项目检查及日常
监督揭示的 33 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评价,出具评价意
见共计 5 份,有效推动本行解决了购置多年的办公用房未办理产
权、抵债资产未入账也未办理产权以及网点建设、审计整改、账
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事对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履职、财
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
责。
    本行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黄常胜作为党委委员,在履行监
事职责时,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按照本行《章程》
                          —67—
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需由行党委会前置研究的监事会议案,
均先提交行党委会,并将党委会研究结果传达至监事会。
    三是具有较强的履职专业性。本行监事在履职过程中关注重
大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风险控制情况,充分发挥各自
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对本行建言献策。例如,在不
良资产管理方面提出:一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反思,汲取形成不良
的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授信业务的风险管控;二是要注重处
置的合规性、规范性,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估处置资产
的回收价值;三是要关注债权处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建议律师
事务所对转让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是要研究、
创新处置的方式方法,提高处置效率。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外
部环境对本行业务有一定的冲击,风险有一定滞后性,要提前做
好应对。在业务发展方面提出:要加强产品创新,2021 年国务
院印发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本行作为重庆地区
的城商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在财富管理方面下功夫,做好
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客户的分层,为客户提供定制服务。在资产
负债管理策略方面提出:在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形势下行
压力大,企业关停多的局面下,要牢固树立并坚持存款立行、质
量兴行、审慎辅行的观念。在市值管理方面提出:在目前整体经
济环境下行的情况下,虽然本行每股收益增长还是不错,但还是
要重点关注本行的市值管理情况,以应对外部形势对本行市值的
                          —68—
冲击。在内控制度方面提出:要处理好内部制度与监管文件的关
系,内部制度既要遵从监管要求,又要贴合本行实际具有操作性,
制度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不仅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
容,还要明确如何协调各部门有效履职。
    四是做到独立履职,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准。监事能够坚持高
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
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听取本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报告等。
    五是做到合规履行职责。本行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及本行《章程》,廉洁从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
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包括按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独立发表监
督意见,主动申报个人信息及关联方,按规定持续参加履职培训,
2022 年先后参加了 ESG 培训、反洗钱培训、预期信用损失法培
训、本行可转债保荐机构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等,通过学习
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遵守上交所及港交所对
监事的要求,包括遵守业绩发布前禁止交易本行证券的规定、对
本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书面确认意见等。
    综上,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监事会组织开展了对本行 7 名监事 2022 年度的履职评价,评价
结果均为“称职”。
                          —69—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70—
报告三: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及相互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行 2022 年度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相互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本行履职的独立董事 5 位,分别是刘星博
士、王荣先生、邹宏博士、冯敦孝博士和袁小彬先生。其中:
    刘星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荣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邹宏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
委员,以及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
    冯敦孝博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
    袁小彬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71—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2 年期间,各位独立董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本行《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职责
和义务,有效维护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各位独立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本行《章程》的要
求,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本年度,所有独立董事均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确保意见得到充分体现。
    在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方面,刘星博士、王荣先生、邹宏博士、
冯敦孝博士均亲自出席了本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率 100%;
袁小彬先生亲自出席了本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方面,刘星博士、王荣先生、邹宏博士、
冯敦孝博士均亲自出席了本行 2022 年度召开的全部 17 次董事会,
出席率 100%。袁小彬先生亲自出席了 16 次董事会,出席率 94%。
    在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方面,刘星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27 次,
王荣先生应当出席会议 28 次,邹宏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11 次,冯
敦孝博士应当出席会议 43 次,袁小彬先生应当出席会议 21 次。
                          —72—
各位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出席率 100%。
    (二)参与决策情况
    2022 年,各位独立董事作为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任
委员或委员,均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对董事会
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参谋决策作用。
在履职过程中,对本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
性和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
失的事项以及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均给予了
特别关注。
    刘星博士、冯敦孝博士和袁小彬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本行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2 年内审计划、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 30 项议
案。各位独立董事均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之间的工作,确保了本行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在年内审议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
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
                          —73—
议案、2021年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
及相互评价等7项议案。各位独立董事关注履职考评的公平、公
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本行考评考核提
出了建设性建议。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袁小彬先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年内审议了关于选举尤莉莉女士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王雨同志为本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凤艳
女士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等3项议案。各位独立董事对
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有效提升了用人机制的公开性、透
明性和合理性。
    冯敦孝博士作为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了“十
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2022年网点发展规划、2022年度
投资计划、2022年度财务预算、2022-2024年资本规划、发行无
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54项议案。冯敦孝先生以多年监管任职经历
和眼界,持续关注本行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理财子公司申报、永
续债发行进展,及时了解和督促各项重大战略措施的实施,为本
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邹宏博士和冯敦孝博士作为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在年
内审议或听取了本行2021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信息科技“十
四五”战略规划、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报告等3项议题。各位
                          —74—
独立董事对金融科技、数据治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望,积极谋划
科技赋能。
    刘星博士、王荣先生、邹宏博士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在年内审议或听取了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向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
保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授信以及
每个季末的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11项议题。各位独立董事在议
案的审议过程中,始终把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
关联方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王荣先生和冯敦孝博士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
议或听取了2022年度风险管理策略、关于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
权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风险监
测报告、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关于处置部分不良资产
的议案等40项议题。各位独立董事就全面风险管理、案防工作、
授权方案、反洗钱工作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为本行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袁小彬先生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在年内审议或
听取了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22年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要点、2021年消费投诉工作年度报告等5项议题。
                          —75—
作为法律专家,袁小彬先生切实关注本行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各项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各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行在 2022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审批执行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14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重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关连交易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延迟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关于<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
选举尤莉莉女士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就
《关于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和《关于
                          —76—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4 月 25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与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重大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2022年5月19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各位
独立董事就《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8 月 30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重庆鈊
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9 月 28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选举王凤艳女士为重庆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重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2018—2020 年任期
                           —77—
激励收入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
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2 年 12 月 28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各
位独立董事就《关于重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经营业绩考
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议
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2022 年,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工作,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与其他董事、经营
层及相关部室进行深入细致交流,谨慎行使职权。在履行职责中,
都表现出很强的主动性和高度的责任感。
    各位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
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中小投资者获得信息及时、
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相互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五位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相互评
价,认为五位独立董事均能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本行主要股东或者与本行及主要股东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78—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79—
报告四:

           2022 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本行《章程》等有关
规定,现将本行 2022 年度外部监事履职情况及相互评价情况报
告如下: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有 3 名外部监事,分别为陈重监事、
彭代辉监事、侯国跃监事。因原监事长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调离
本行,2022 年 3 月 18 日,监事会推选外部监事陈重为监事会会
议临时召集人,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直至本行选举出新任监事
长。彭代辉监事兼任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侯国跃监事兼任监事会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本行外部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本行《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
忠实地履行职责,按规定出席和列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积极参加监督活动,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和股
东的利益。
    一、履行忠实义务
    3 名外部监事均能做到保守本行商业秘密;如实告知自身本
职、兼职情况,任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且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
                           —80—
突;按季报告本人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高度关注可能损害本行
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
    二、履行勤勉义务
    2022 年度,陈重监事作为监事会会议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
监事会 7 次,彭代辉监事主持召开监督及提名委员会 1 次,3 名
外部监事全勤出席本行召开的监事会及下设专委会会议共计 9
次。会议听取情况通报和审议议案共计 36 项,内容包括监事会
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各项检查报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定期报告、监事会相关制度修订等。外部监事均
能严格按照本行《章程》要求,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充分
讨论、独立发表监督意见。3 名外部监事 2022 年度出席监事会
及下设专委会情况详见下表:

                                                   出席监督及提名委员会
                         出席监事会会议次数
      姓   名                                            会议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陈   重        8          8          0          0          0

      彭代辉         8          8          0          1          1

      侯国跃         8          8          0          1          1


    三、履职专业性
    (一)参加监督检查及履职评价,揭示主要问题
    2022年度,3名外部监事共参加监事会组织的检查调研项目2
                               —81—
项,包括对2021年度的集中监督检查、对本行衍生产品业务的专
项检查。外部监事积极参与检查方案的制定,听取情况汇报,对
风险管理、战略规划、不良资产处置、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及执行
等共计13份检查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对报告进行审定。通过监
督检查,全年揭示问题共计8个,涉及租赁事项的会计核算、分
支机构授权管理、不良资产处置、衍生产品业务等方面,并提出
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外部监事还参与了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
年度履职评价,对13名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二)参与会议监督,发表监督意见
    3 名外部监事均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议案内容、审议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并适时建言献策。陈重监事特别关注
本行的战略定位、转型发展、不良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市值管
理等方面,先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共计 9 条。彭代辉监事特别关注
本行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负债管理策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经
营指标、风险管理等方面,先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共计 8 条。侯国
跃监事特别关注本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合法性、债权处置方式、
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相关议案表述的准确性、新出台监
管制度对本行业务发展的影响等,先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共计 10
条。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为本行高质量发展作出
了贡献。
    根据监事会的分工,彭代辉监事列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
                          —82—
委员会,侯国跃监事列席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彭代
辉监事列席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共计 15 次,对会议审议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资产负债管理策略、资本规划、相关制度修订、网
点发展规划等议案和报告的合法合规性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侯
国跃监事列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计 6 次,对会议审议的重大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修订、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报
告等议案和报告的合法合规性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此外,外部监事还参加了 2022 年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并
对会议的统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3 名外部监事列席董事会及
下设专委会情况详见下表:

                                        列席董事会专委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姓    名                                会议次数

                   应列席    亲自列席   应列席   亲自列席
     陈    重       17          16        0          0
     彭代辉         17          17        15         15
     侯国跃         17          16        8          6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3 名外部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
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本行公平对
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对本行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听取本行社会责任履
行情况的报告等。
                            —83—
    五、履职合规性
    3 名外部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
廉洁从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
包括按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主动申报个人
信息及关联方,遵守上交所及港交所对监事的要求等。此外,3
名外部监事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参加本行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学习
培训,全年先后参加了本行组织的 ESG 培训、反洗钱培训、预
期信用损失法培训、本行可转债保荐机构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杜绝
资金占用”等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2022 年度,3 名外部监事
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会现场会议,为本行工作的时间
超过 15 个工作日,符合本行《章程》对外部监事的履职规定。
    2022 年度,重庆银行监事会 3 名外部监事积极地履行了职
责,维护了本行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3 名外部监事对 2022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了相互评价,评价结果均为“称职”。2023 年,外部监事将继续
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
业水平,忠实履行外部监事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84—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85—
报告五:


        2022 年非执行董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本行根据《关于第四届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
酬标准的议案》(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关于本行股
东董事、独立董事浮动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201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所确定的标准和方式,向非执行董事发放报酬。全
年具体发放情况如下表:
                    2022年非执行董事报酬发放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固定津贴    浮动报酬     合计(税前)


                                 现任董事

  1        黄汉兴     股东董事     47,500.00   106,500.00    154,000.00
  2        杨雨松     股东董事     37,500.00    66,000.00    103,500.00
  3        吴 珩      股东董事          -           -             -
  4        尤莉莉     股东董事      9,375.00    13,500.00     22,875.00
  5        刘 星      独立董事     85,000.00   102,000.00    187,000.00
  6        王 荣      独立董事     85,000.00   106,500.00    191,500.00
  7        邹 宏      独立董事     85,000.00    72,000.00    157,000.00
  8        冯敦孝     独立董事     85,000.00   129,000.00    214,000.00
  9        袁小彬     独立董事     85,000.00    87,000.00    172,000.00


                                 —86—
                                     离任董事

   1        钟     弦   股东董事        37,500.00    82,500.00    120,000.00
                 合计                  556,875.00   765,000.00   1,321,875.00

注:1.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2.钟弦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辞任。

    3.根据提名股东单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吴珩董事不就担任本行非

执行董事之职位领取相关薪酬。

    4.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

薪酬直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5.根据提名股东单位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尤莉莉董事薪酬直

接划转股东单位公司账户。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87—
报告六:

       2022 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1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
第四届非执行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本行外
部监事、股东监事浮动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现将本行非职工
监事 2022 年度报酬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非职工监事报酬发放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税前金额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备    注
                             固 定          浮   动     合   计

 1     陈   重   外部监事   50,000.00      37,000.00   87,000.00
                                                                     担任专委会主任
                                                                     委员的监事固定
 2     彭代辉    外部监事   60,000.00      46,000.00   106,000.00    报酬增加 1 万元,
                                                                     共计 6 万元。
 3     侯国跃    外部监事   50,000.00      38,000.00   88,000.00
                                                                     2022 年 3 月 29 日辞
 4     曾祥鸣    股东监事   6,048.38        3,000.00    9,048.38     任
 5     漆   军 股东监事 25,000.00       40,000.00   65,000.00
          合 计           191,048.38 164,000.00 355,048.38
备注:非职工监事当月报酬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次月发放。

       特此报告



                                        —88—
报告七: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本行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
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以及本行
《章程》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本行安
全稳健运行。现将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
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持续发挥参谋决策职
能,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负责关联交
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2022 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共计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项议案,其中,3 项
重大关联交易议案,4 项关联方清单更新的议案,1 项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修订的议案,3 项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的议案,所有议案
均获通过。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列席监事均准时出席会议、
发表意见并投票表决。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89—
    (一)设立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
    为落实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工作质效,健全工作
机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
1 号)的规定,本行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
责分工。
    本行于 2022 年 6 月在管理层面设立了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
理办公室,常设成员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内控合规部、风险
管理部、评审部、财务部;其他成员包括与关联交易工作职责相
关的总行部门,其中科技部和数字银行部负责系统建设等工作。
跨部门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管理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
关工作。
    (二)完成关联交易办法的修订工作
    为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关联交易制度保障,根据《银行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2022〕1 号)的规定,
我行修订并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更新了关联方
认定标准,梳理优化了关联交易审批、披露和报告管理流程和要
求。明确了各关联交易管理部门对关联交易数据及材料报送的及
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的责任。本次关联交易办法修订已经
我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正式
发文实施。
    (三)关联方认定情况
                           —90—
    本行高度重视关联方名单对关联交易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定期更新关联方信息,并按照银保监会、上交所、港交所、国内
企业会计准则等口径实施分类管理。关联方名单按规定程序报送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定。以关联方名单为基准,对关联交易发
生的各个环节实施管理和控制,确保关联交易得到及时有效识别。
    (四)关联交易审查审批
    本行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按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备。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经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审议后,每笔均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再提请本行董事会
审议通过。重大关联交易均按规定通过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
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银保监系统”)向当地银保监局进行了报
告,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的评估
    本行关联方交易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和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本行关联交易原则上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以不优于非关
联方同类交易为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本行相关业务管理办
法中的定价方法和程序进行。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本行每年均组织各业务条线部门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
进行分析自评。经过自评估,本行关联交易定价均符合独立交易
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六)控制关联交易集中度监管指标
                          —91—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2
年 1 号令)的规定。截至 2022 年三季度,本行资本净额为 579.07
亿元。截至 2022 年四季度,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98.8044
亿元,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17.06%,符合不超过资
本净额的 50%的监管要求;单一关联方最高授信余额为 23.2 亿
元,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4%,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
的 10%的监管要求;关联方所在集团最高授信余额为 26.69 亿元,
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4.61%,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15%的监管要求。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合并最高授信余额为 46.76 亿元,占我行上季末资本
净额的比例为 8.08%,符合不超过资本净额的 15%的监管要求。
    (七)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
    本行内审部按照 2022 年审计计划,于 2022 年 9 月完成对本
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关联交易管理的
组织架构、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
认定、关联交易审批、监控、报告和披露、关联交易系统管理等
方面,未发现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按
照银保监的相关规定,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均逐笔在银保监系统中
                           —92—
进行了报告。2022 年 11 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实施后,
本行的一般关联交易也按规定在官网上进行了合并披露;按照上
交所的相关规定,本行每年度定期开展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工作,
在预计额度内开展关联交易、定期统计使用情况,并按规定进行
披露。本行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审核与
协助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障了本行股东对关
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了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2022 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2022 年,本行累计与 71 个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涉及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授信
相关人员及其关联方、本行控股子公司等。从交易金额来看主要集中
在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详见下表。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方                     授信余额

 1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
 2                         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3                         重庆对外贸易进口有限公司         0.25
 4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1.77
 5      集团有限公司(主要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3.64
 6      股东)及其关联方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7.6
 7                         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4
 8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1.45
 9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1.8

                                   —93—
 1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4
 11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5
 12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13                       重庆渝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6
 14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3.2
 15                       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38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
 16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限公司(主要股东)
 17                       重庆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              0.65
       及其关联方
 18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7
 19                       重庆千信集团有限公司                 0.2
       力帆科技(集团)股
 20    份有限公司(主要股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7
       东)及其关联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21    有限公司(主要股 重庆恒隆红岩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0.039
       东)及其关联方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
 22    团)有限公司(主要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0.024
       股东)及其关联方
 23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7
 24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8
 25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2
 26    其他法人关联方(包含 9 个法人关联方)                 0.51
 27    自然人关联方(包含 544 个自然人关联方)               1.19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向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报告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