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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银行: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7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

   股价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因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

   条件,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

   的预案》,本行拟采取由本行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

   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增持金

   额合计不低于 2,898.27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起 90 天内,第一大股东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

   月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买卖股

   票,则上述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3,818,314 股,

   占本行总股本的 0.1099%,累计增持金额 2,899.45 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

   股人民 7.10 元至 8.34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1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本行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不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2 人。其中,董事 7 人,分别为:

董事长林军女士,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先生,执行董事、行长冉海陵先

生,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先生,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

法律顾问黄华盛先生,非执行董事杨雨松先生,非执行董事尤莉莉女士;高级管

理人员 5 人,分别为:时任副行长隋军先生,副行长杨世银女士,副行长周国华

先生,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女士,副行长黄宁先生。

    (二)本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收盘,本行第一大股东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持有本行 488,551,003 股,持股比例 14.06%。

    二、增持措施的主要内容

    前述 12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

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本行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40.25 万元,根据国有

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渝富代为履

行,尤莉莉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地产”)代为履行;本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以不低于增持本行股票方

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 15%的自有资金增持本行股份,增

持金额不低于 2,858.02 万元。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2,898.27 万元。

    本次增持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 2023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

    三、增持措施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 3,818,314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0.1099%,累




                                     2
计增持金额 2,899.4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有关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

计划中的增持义务均已履行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股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本次增持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            数量      持股数量         金额
   1          林军           20,200           5,500        25,700         44,825
   2         冉海陵          66,074           5,600        71,674         44,184
   3         刘建华          186,875          5,000        191,875        40,650
   4         黄华盛          19,300           5,300        24,600         43,407
   5         黄汉兴           4,600           2,500         7,100         20,225
   6          隋军 1         20,400           5,200        25,600         42,380
   7         杨世银          155,147          5,000        160,147        40,800
   8         周国华          87,723           5,000        92,723         40,850
   9         彭彦曦          18,700           5,000        23,700         40,650
  10          黄宁           81,462           5,000        86,462         39,450
                       2
  11        重庆渝富       488,551,003       3,768,814   492,319,817    28,593,767
                       3
   12       重庆地产       174,850,088         400       174,850,488      3,336
 合计           -          664,061,572       3,818,314   667,879,886    28,994,524

    注:

    1. 隋军先生已于 2023 年 4 月辞任本行副行长职务。

    2. 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渝富

代为履行,上表中重庆渝富增持数量含其代杨雨松董事履行增持义务部分,杨雨松董事本人

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 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尤莉莉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地产

代为履行,上表中重庆地产增持股份为代尤莉莉董事履行增持义务部分,尤莉莉董事不以个

人名义持有本行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前述增持义务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本行股

份。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转让本次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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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

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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