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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3-06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回

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208,8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3,208,800 股          3,208,800 股            2023 年 7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2022 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
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208,800 股限制性股
票。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
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上述申报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
年至 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                       不低于 30%
予的限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                       不低于 45%
  票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60%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91,616,822 元,较 2019 年减少 82.52%,公司 2022
 年实现的业绩未符合前述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公司拟合计回购注
 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208,8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5.8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50,955,744 元,
 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40 名激励对象的 3,208,8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400190),并向中登公司申
 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08,800 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后,

 股份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量     变动原因    变动后
                                            限制性股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8,800   -3,208,800 回购注销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3,522,713                     1,473,522,713

    总股本         1,476,731,513   -3,208,800        1,473,522,713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

 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

 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

 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

 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

 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

 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涉及的对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回购注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

 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完成注销等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