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召开前 对以下涉及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已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