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宝钢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08-2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的
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审阅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议案
所做的说明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卢金雄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卢金雄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卢金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刘凤委 王文西 章苏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