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的方式,苏州宝优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同时向丽水南城新 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 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资 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