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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全筑: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2023-11-04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 全筑          公告编号:临 2023-14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王健曙于近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健曙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5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王健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250 号)

    王健曙:

    经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经查明,你(身份证号:3101101967XXXX203X)作为公司监事,你的配偶陈
琼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期间,累计买入该公司的股票 3.5 万
股,累计卖出该公司的股票 3.5 万股,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 6 个月。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根据相关规
定,陈琼女士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交易收
益金额人民币 12,600.00 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由王健曙先生代转款至公司
账户。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
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朝
健康、稳定、持续的方向发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