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泛微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11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韦利东先生、包小娟女士、李致峰先生、王晨志先生、熊学武先
生、金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周静女士、程家茂先生、方洪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综上,我们同意将韦利东先生、包小娟女士、李致峰先生、王晨志先生、熊学武
先生、金戈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静女士、程家茂先生、方洪先
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条件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前提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且确保募集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