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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林电气:科林电气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03050     证券简称:科林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达电气”)系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保证人)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已为泰达电气提供了
       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3年8月1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泰达电气,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发生期间自2023年8月15日
至2024年12月30日。担保原因: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达电气办理融资
业务提供担保,满足泰达电气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保证的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
用。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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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6.5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全称: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MA0D69FP6K
3.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4日
4.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东营北街村
5. 法定代表人:高军利
6.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7. 主营业务:箱式变电站、组合互感器、电子/电磁式互感器传感
    器、型材结构件、箱体(控制台、机箱、机柜)、高低压开关柜
    成套设备、户内外高压断路器、负荷开关、环网柜、环网箱(箱
    式开闭所)、变压器(干式、油浸式、非晶合金)、配电变台成
    套化设备、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
    关、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10kV柱上真空断路器自动化成
    套设备、10kV柱上真空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 SF6全绝
    缘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真空断路器柜自动化成套设备、
    配电网电气设备、变电站自动化设备、发电站自动化设备、电网
    调度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电气设备、水力发电设备、仪器仪表、
    费控设备、交直流电源设备、一体化电源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
    逆变器、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充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视
    频监控系统、能效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光伏发电系统
    及监控运营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太阳能、风力发电
    及售电;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电力技术咨询;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四级);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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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 截止2023年6月30日,泰达电气资产总额为21055.11万元,净资
    产总额为2814.5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9099.96万元,
    净利润为339.61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6%。(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9. 公司直接持有泰达电气100%的股权,泰达电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3. 债务人:石家庄泰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4. 担保的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5. 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
    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 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间: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达电气办理融资业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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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满足泰达电气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
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

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已
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8.76亿元,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61.72%。截
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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