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3-06-22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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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关于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
请发行人说明:(1)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实现的功能或用
途,与前期反馈回复相关实现碳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多元化的平
台收益的表述是否存在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
(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投向金融、类金融或平台类业务,是否
符合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6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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