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0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14,123.3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14,123.32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公 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募集资 1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6,816.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439.1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376.82 万元,超募资金为 56,119.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763891_B01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 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 1 43,000.00 37,498.62 料项目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 2 15,000.00 15,000.00 中心项目 3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5,553.47 5,553.47 4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205.51 4,205.51 5 补充流动性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92,758.98 87,257.60 2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 金共计人民币 18,514,123.32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8,586,720.71 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9,927,402.61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 6 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该部分自筹资金为 8,586,720.71 元,本次置换金额为 8,586,720.71 元,具体情况 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 1 6,154,220.71 6,154,220.71 涂料项目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 2 2,432,500.00 2,432,500.00 发中心项目 合计 8,586,720.71 8,586,720.71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42,433,807.35 元(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人 民币 134,391,810.59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 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应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3 9,927,402.61 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 9,365,474.14 元,增 值税人民币 561,928.47 元),拟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综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安永 华明(2023)专字第 70055761_B01 号专项鉴证报告,对上述预 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18,514,123.3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70055761_B01 号)。报告认为,公 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 4 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 报告,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 5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四)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麦 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6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