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