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20 号 ─────────────── 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 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审 核机构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一)关于交易方案 1 1.关于审批程序 重组报告书披露,方案调整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由 500,188 万元调减至 408,038 万元;配募金额由不超过 18 亿元调整至不 超过 14 亿元。 更新的重组报告书披露,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尚需取得海南省 国资委的批复。 请公司披露:海南省国资委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批复情 况。 请律师核查并就海南省国资委的批复是否构成本次交易的 前置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交易类型 重组报告书披露,2020 年 8 月海南旅投成为上市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海南旅投拟将其持有的海旅免税 100%股权 注入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超 过 100%。 请公司披露:2020 年 8 月,海南旅投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是否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并经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决策通 过。如是,请提供相关有关决策或披露文件;如否,结合海南旅 投 36 个月内变更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事项,分析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并说明依据。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产业政策 2 重组报告书披露,标的公司持有海旅新消费新业态私募 20% 股权,认缴出资额 2,900 万元,实缴 100 万元。 请公司说明:(1)海旅免税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参与关联 方海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原因; 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进展;(2)剩余出资额的预计缴纳时 间,需要履行的程序;(3)本次交易将相关私募基金股权置入 上市公司的合规性。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大额现金支付 重组报告书显示,(1)本次交易作价 408,038 万元,其中 61,205.7 万元以现金支付;(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标的公 司设立于 2020 年,2021 年亏损,2022 年盈利;(3)标的公司 资产负债率超过 80%,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5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 37,125.59 万元,未使用银行 授信余额 1 亿元;(4)如募集资金失败,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抵 押贷款、银行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请公司说明:(1)在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现金对 价的基础上,交易方案中设计 61,205.7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的合 理性;(2)如募集资金失败,量化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 产负债率、财务费用等财务数据的影响;结合标的公司未来的经 营规划,分析前述资金的流出对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的具体影响。 3 请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2)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标的公司行业及业务情况 5.关于免税行业的企业及竞争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免税店主要包括口岸免税店、市内免税店和 离岛免税店。 重组报告书显示,(1)标的公司从事离岛免税店业务,拥 有海旅免税城 1 家免税店;(2)截止目前,共计 7 家经营主体 取得海南离岛免税牌照,主要包括:中国中免、海南免税(被中 国中免收购)、海旅免税、海控全球精品免税、中服免税、深圳 免税、王府井;(3)中国中免经营离岛免税业务多年,为目前 最主要的离岛免税业务主体,旗下已开业离岛免税店共计经营面 积超过 30 万平方米,根据其年报及海口海关统计数据,2022 年 中国中免的三亚国际免税城市场占有率为 62.09%。海旅免税的 免税业务经营面积近 5 万平方米,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市场占 有率分别为 3.58%和 7.84%;(4)线上免税方面,海旅免税线上 官方商店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正式上线,官方商店的会员购业务 作为海南离岛免税业务的延伸,已于 2021 年 8 月上线。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公开资料,(1)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2)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2 年 4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 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市内免税店政 策,建设一批中国特色市内免税店。 请公司说明:(1)海南现存 7 家免税运营商的主要原因; 4 未来新增免税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可能性及影响;(2)表格列示 三类免税店的数量及地区分布情况,7 家免税运营商的免税店类 型、数量、地区覆盖、线上线下免税业务覆盖、收入规模等情况 对比分析;海旅免税与其他 6 大免税运营商、其他离岛免税店相 比的竞争优劣势;(3)免税行业整体的市场规模,离岛免税的 占比;海旅免税市场占有率的计算依据;其他离岛免税店的市场 占有率情况;(4)各类型免税店之间的竞争关系,其他类型免 税店的发展对离岛免税店经营的影响,并提供相关数据支持;(5) 免税行业线上业务发展情况,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6) 标的公司仅有 1 家免税店的原因;华庭项目是否从事免税品业务。 如是,是否取得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如否,扩大非免税业务的主 要考虑以及对标的公司未来毛利率的影响;(7)海南岛全岛封 关运作、简并税制对标的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8)结合(1) -(7),说明评估预测对上述情况的考虑。 请评估师对(8)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标的公司业务资质 重组报告书披露,海旅免税作为获批经营离岛免税店的主体 之一,其获批的免税店名称为海旅免税城,股权结构为独资,所 在市县为三亚,具体地址为吉阳区迎宾路 303 号居然之家生活广 场,经营面积 49,759.54 平方米。 重组报告书披露,居然之家为海旅免税城租赁取得,租赁期 限 15 年,至 2035 年 8 月。居然之家生活广场已取得土地不动产 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影响相关 5 租赁合同的效力;由于外立面及地下一层局部功能调整等设计变 更,目前正在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本次交易将导致免税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请公司说明:(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对其 免税店业务资质/特许经营权的影响,是否需要履行相关的审批 或报备程序;(2)特许经营权许可地址为吉阳区迎宾路 303 号 居然之家。如该租赁房产无法使用,是否直接影响免税店的特许 经营资质,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租赁房产是否存在无法 租赁使用的风险;相关违约条款能否覆盖损失;(3)公司海旅 免税城可以经营的免税商品类别,与其他离岛免税店的差异情况 (如有);(4)公司免税商品分类别的收入结构与中国中免等 同行业公司的差异情况,并结合相关情况分析毛利率显著低于可 比公司的合理性;(5)本次评估是否考虑居然之家的租赁时限, 及对评估的具体影响。 请律师核查(1)-(3)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4) 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子公司 7.1 重组报告书披露,(1)海旅免税持有海旅免税城 100% 股权、香港海旅免税 100%股权,海旅黑虎 51%股权,海南乐购仕 40%股权;(2)免税业务、完税业务和联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海 旅免税城运营,跨境电商及其他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海旅黑虎运营; (3)海旅免税 2022 年净利润 5,079 万元,海旅免税城 2022 年 净利润约 1.24 亿元;(4)2021 年和 2022 年标的公司对海南乐 6 购仕投资收益分别为-37.2 万、-120.1 万,海旅新消费新业态私募 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请公司披露:结合海旅免税的业务开展过程,表格列示海旅 免税母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分工。 请公司提供:报告期内海旅免税城、海旅黑虎及其下属子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请公司说明:(1)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情况;(2)海 旅免税与海旅黑虎、海南乐购仕、海旅新消费新业态私募其他股 东的合作背景;(3)结合(1)及各子公司经营业务、经营情况 等,分析海旅免税母公司净利润远低于子公司海旅免税城的原因; 结合前述情况及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情况等,分析 投资海南乐购仕、海旅新消费新业态私募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律师核查(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3) 并发表明确意见。 7.2 申报材料显示,海旅黑虎下设 3 家子公司,分别为海南 优选(持股 51%、邢妹翠持股 49%)、黑虎居然之家(持股 51%、 海口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黑虎香港(持股 100%)。海南优选 2021 年和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723.54 万元、76.6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28.55 万元和-147.16 万元; 黑虎居然之家 2021 年和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 万元、0, 净利润分别为-378.79 万元和-17.04 万元。海南优选和黑虎居然 之家已无经营业务,黑虎香港尚未开展业务。 申报材料显示,(1)海旅黑虎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获 7 取,2021 年和 2022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8,410.54 万元、2,008.1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901.21 万元、-767 万元;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净资产分别为-908.59 万元和-1,259.66 万元,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96%、110%;(2)海旅黑虎因经营策略调整,发 生租赁合同终止以及大幅度裁员的情况;因业务发展需要,撤销 位于呀喏达景区、海口居然之家以及三亚居然之家 2 楼的店铺, 将上述三个店铺内的专用展示柜、办公电子设备以及堆放仓库的 展示柜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08.8 万;2021 年对海旅黑虎软件著 作权计提减值准备 239 万。 重组报告书披露,根据丽尚国潮与海旅黑虎签订的《商标使 用许可协议》,协议约定从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止,丽尚国潮授权华律黑虎在许可区域内在开设线上店铺(包 括但不限于快手店铺、抖音店铺、拼多多店铺)中使用许可商标 (亚欧国际),授权费用为 5,000 元/年。 重组报告书披露,2023 年 2 月 8 日,海南优选收到中华人 民共和国椰城海关下发的椰关稽结(2023)202264110008 号《稽 查结论》,载明:“海南优选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期间,以保税电商方式向海关申报一线入区进口护肤品、 化妆品等货物。海南优选将上述进口货物运往三亚机场设立的免 税店展示,在展示期间以跨境电商方式销售。”海南优选因上述 事项违规被海关部门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决 定。 请公司披露:(1)在第四节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完整 8 披露一张含全部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结构图;(2)未 来对于跨境电商业务的主要考虑;(3)海南优选的立案处罚进 展。 请公司说明:(1)海旅黑虎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简要情 况,合作背景,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设立原因;(2)海旅黑 虎公司章程规定其总经理由小股东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 司提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海旅免税对海旅黑虎的实际控 制;(3)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背景,使用授权商标的原因; (4)海南优选被立案调查目前进展情况;具体违规行为及违规 原因,具体违反的规则及对应的罚则,可能遭受的处罚及对标的 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财务及评估的影响;(5)标的公司收购海 旅黑虎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收购原因、价格、作价依据 及公允性,收购资金来源等;收购时海旅黑虎的主要资产及主营 业务、主要财务状况;收购后海旅黑虎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 变动情况;(6)收购后标的公司向海旅黑虎投入资金情况,包 括投入时间、方式、金额,海旅黑虎报告期内主要的资金支出及 支付对象;(7)对海旅黑虎未来业务的主要安排,评估预测中 海旅黑虎未来持续存在收入的主要原因,评估预测中海旅黑虎的 毛利率、净利润情况及合理性分析;(8)收购海旅黑虎及后续 投资履行的程序,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性。 请律师核查(1)-(4)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核查(4) (7)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5)-(8)并发表明确意 见,对海旅黑虎资金流水核查是否存在资金流出对象、金额等异 9 常,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8.关于采购 重组报告书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国际旅游零 售商拉格代尔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7.53%、68.43%, 向国际旅游零售商采购相比品牌直采,增加约 10%的采购成本; (2)2020 年海旅免税与拉格代尔签署《采购合同》。根据《采 购合同》,拉格代尔根据双方约定的价格条件为海旅免税的订单 供货,初始合同期限为十年,若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合同 自动顺延五年;(3)2023 年初,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对于定 价机制进行了修订,由原先的以市场零售价为基准约定毛利率模 式变为拉格代尔采购价格加成模式,预计新的定价机制实施后, 海旅免税在采购成本方面的规模效益将进一步显现;(4)报告 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17.4 亿、17.2 亿,占营业 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7%、61%,其中 1 年以上存货金额分别为 0.85 亿、2.91 亿;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9 次和 1.64 次;(5) 2022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中供应商返利和补贴款金额为 3,407 万。 请公司提供与拉格代尔的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文版)。 请公司披露:与拉格代尔主要合同条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品类、采购规模、付款时间、违约条款等)及变化情况。 请公司说明:(1)拉格代尔中标的主要原因及优势,采购 渠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原因;合同条款的约定是否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标的公司 调整与旅游零售商定价机制的原因,调整前后标的公司与拉格代 10 尔利益分配的差异;(3)报告期末存货较多的原因,存货周转 是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中国中免以外的可比公司的差异及 原因;(4)列示超过 1 年账龄的存货具体内容、金额及占比、 计提跌价准备情况;超过 1 年账龄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存货计 提跌价准备的充分性;(5)供应商返利和补贴款的具体内容, 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其他约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2)标的公司不同业务的存货如何区分,对存货 的核查比例、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三)关于标的公司估值 9.关于两次评估差异 重组报告书披露,(1)受 2022 年三亚疫情影响,海旅免税 当年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且新店开业、供应商谈判、品牌访店、 宣传等工作均受到影响,标的公司整体经营规划有所延后;(2)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前,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按照当 时的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2022 年-2025 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11,634 万元、 35,846 万元、53,828 万元、72,786 万元;(3) 根据更新的重组报告书,标的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润 5,079.18 万元,2023 年-2025 年承诺净利润为 19,831 万元、32,631 万元、 48,005 万元;(4)海旅免税城 2022 年 4 月线下门店闭店 14 天, 8 月和 9 月线下门店闭店 43 天。 请公司说明:(1)前后两次评估标的资产估值差异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2)前次评估预测的审慎性。 11 请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关于本次评估 10.1 重组报告书显示:(1)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 进行评估,账面值 5 亿,收益法评估值 40.8 亿,市场法评估值 39.3 亿,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值,评估增值率 708.96%;(2) 市场法下,以 2023 年至 2025 年可比公司的各年平均 PE 值作为 参考;(3)标的公司按线上线下免税完税、联营业务、黑虎业 务、华庭项目进行预测。报告期内,免税业务和完税业务合计占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18%和 98.30%,其中免税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72.79%和 81.03%,完税业务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39% 和 17.27%。评估预测中,预测期线上线下免税完税业务合计收 入占比 96%,其中免税业务占比 87%,完税业务占比 9%;华庭 项目合计收入占比 2%;(4)根据海口海关发布的离岛免税购物 金额数据,2021 年和 2022 年离岛免税行业规模分别为 496 亿、 349 亿,公司根据中国中免公告的 H 股招股说明书、弗若斯特沙 利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 2023 年至 2026 年离岛免税行业规模分别 为 1,038 亿、1,420 亿,1,882 亿和 2,432 亿,标的公司免税收入 市占率分别为 4.1%、3.7%、3.4%和 3.1%,免税收入实现大幅增 长;(5)弗若斯特沙利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 2022 年离岛免税行 业规模为 567 亿,较海关发布数据多 218 亿;(6)2020 年 6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 2025 年前适时全面开展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情况评估,在全 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 务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相关工作;(7)预测期免税业务各品类 商品的毛利率主要参照 2020-2022 年的平均毛利率预测,预测期 免税业务的毛利率高于报告期约 4%;(8)预测期销售费用主要 包括职工薪酬、房屋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 括职工薪酬、租赁费、物业费。 请公司说明:(1)表格列式报告期与预测期免税业务(免 税线上、免税线下)、完税业务(完税线上、完税线下)、联营 业务、黑虎业务、华庭业务毛利率、净利率;(2)不用 2022 年 可比公司 PE 值的原因;选用 PE 而非 PS 的原因,模拟按照可比 公司 PS 值并考虑调整系数预估标的公司股权价值;(3)弗若斯 特沙利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的依据;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政策落 地情况、海南岛全岛封关、2021 年和 2022 年海口海关发布数据 等,分析弗若斯特沙利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是否具有稳健性;(4) 除中国中免外,2021 年和 2022 年其他可比公司免税业务收入增 长情况;(5)结合客流量、转化率、客单价等,分析免税业务 收入上升依据及可实现性;(6)结合市场竞争格局、目前在手 协议等,分析提高直采比例、调整折扣政策、提升精品类高毛利 率水平结构的可行性及预测期市场占有率的合理性,并说明预测 期免税业务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7)完税业务收入增长、毛 利率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及合理性;(8)结合预测期销售人员、 管理人员数量和平均薪酬等,分析职工薪酬的合理性;结合租赁 合同等,分析销售费用中房屋租赁费用、物业管理费、管理费用 13 中租赁费的评估合理性。 10.2 重组报告书显示,(1)华庭项目计划于 2023 年 8 月开 业,2021 年和 2022 年海旅免税城客流量分别为 199.03 万人次、 181.53 万人次,预估首年进店客流量 290 万人次,增长较大,以 后年度按 13%平均增长率;消费率参照海旅免税城 2022 年转换 率为 30%;结合各楼层的品牌入驻定位及销售占比,人均消费为 1,150 元;扣点率参考标的资产目前联营有税在执行合同、奥特 莱斯经营定位并结合行业水平等因素综合设定为 12%;(2)华 庭项目 2023 年和 2024 年生产负荷按 70%估算,同时有 3 个月的 筹备期,毛利率相对较低,为 15.53%、55.94%,2025 年后毛利 率处于 71.77%至 75.87%之间,与百联股份奥特莱斯业务毛利率 不存在显著差异;(3)华庭项目销售费用及其他营销费用、管 理费用参照华庭可研,分别按 1,000 万、1,100 万计。 请公司说明:(1)公司开展华庭业务的原因,预定的目标 消费群体,结合与海旅免税城目标消费群体的差异,说明选址的 合理性;入驻品牌及与其他项目的差异,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过 程;(2)结合同类项目可比数据、跟海旅免税城客户群体的差 异等,说明华庭项目进店客流人次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结合可比 案例等,说明消费率设定的合理性;人均消费、折扣率的设定依 据;(3)结合供应商渠道、运营经验、消费群体消费能力等, 说明百联奥特莱斯业务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比性;(4)销售费用 及其他营销费用、管理费用预测的合理性;预测期净利率情况, 与可比公司差异及原因;(5)华庭项目延期开业的可能,及对 14 评估的影响。 请评估师对 10.1-10.2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关于标的公司财务信息 11.关于收入 11.1 重组报告书显示,(1)报告期内离岛免税业务收入分 别为 17.7 亿、27.4 亿,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2.41%、80.51%, 收入增长较快且为标的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免税业务分为 线上和线下业务,其中线上收入来源于海旅免税线上官方商城 (微信小程序、APP 等),金额分别为 3.58 亿、9.53 亿,占免税 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0%、35%;线下收入来源于子公司海旅免 税城,金额分别为 14.1 亿、17.8 亿,占免税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0%、65%。 请公司说明:(1)免税线上业务的开拓过程,免税线上业 务主要竞争对手、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优势,免税线上与免税 线下消费群体的差异、收入的配比关系;(2)免税线上销售的 相关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各期 SKU 总订单数、总订 单金额、平均订单金额、平均用户收入、退换货情况等,并结合 上述内容,分析免税线上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3)免税线下 业务的客户类型、金额及占比;分析法人客户采购的原因,个人 客户是否存在大额采购、频繁采购等异常情况;并结合客流量、 转化率、客单价等,分析免税线下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11.2 重组报告书显示,(1)报告期内完税业务收入分别为 5.4 亿、5.8 亿,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2.28%、17.16%;(2) 15 完税业务收入的 98%来源于线上业务,通过线上商城(会员购、 抖音、有赞)开展;(3)线上销售商品主要来源于补缴相关税 费的免税商品,标的公司线上主要向旅游零售商采购免税商品, 在补缴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有)等相应的税费后转为有税 商品;(4)线下有税销售经营模式与百货零售行业相似,标的 公司线下有税主要向品牌方采购商品。 请公司说明:(1)完税线上业务如何补缴相关税费,如何 与免税业务进行区分;完税线上销售的主要内容、消费群体、客 单价与免税线上的差异;完税线上业务的市场需求点及标的公司 的竞争优势;(2)完税线上销售的相关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 于报告期各期 SKU 总订单数、总订单金额、平均订单金额、平 均用户收入、退换货情况等,并结合上述内容,分析完税线上收 入变动原因;(3)完税线下业务的主要供应商,消费群体,主 要竞争对手及竞争优劣势。 11.3 重组报告书显示,(1)跨境电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海 旅黑虎经营,销售模式主要为线上商城直销;系跨境电商方面相 关政策不断收紧,海旅黑虎跨境展示店数量大幅减少,线下业务 萎缩带来跨境电商业务大幅亏损;(2)报告期内海旅黑虎还存 在部分寄售模式(供应商扣点分成模式),其根据销售金额以及 与供应商约定的分成比例确认收入;(3)报告期内跨境电商业 务及其他收入大幅下滑,金额分别为 9,716.81 万元和 2,189.51 万 元;(4)海旅免税有税业务还涉及部分线下联营模式(供应商 扣点分成模式),货物由供应商自主管理,且供应商派驻人员共 16 同进行店铺运营,并承担派驻期间相关人员支出。海旅免税根据 销售金额以及与供应商约定的分成比例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 联营模式收入金额分别为 1,984.36 万元、3,550.74 万元;(5)对 于标的公司的部分经营场所与供应商开展的寄售业务、代销联营 模式,标的公司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前没有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 因此标的公司认定为代理人,按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 给其他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比例等确认。 请公司披露:完税业务、跨境电商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采 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请公司说明:(1)跨境电商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比,及与其合作过程;跨境电商业 务主要消费群体;跨境电商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与竞争对手相 比的竞争优势;(2)开立跨境展示店的原因;报告期内跨境展 示店的具体情况,包括开立时间、地点、经营情况、标的公司投 入金额等;(3)报告期内寄售业务收入金额;结合标的公司与 供应商各自义务、分成比等,说明寄售业务和联营业务的具体模 式;报告期内寄售业务和联营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寄售业务与主 营业务经营面积及占比,联营业务与主营业务经营面积及占比, 供应商选择寄售销售、联营的原因,标的公司开展寄售、联营业 务的原因。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1)对 11.1-11.3 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2)结合客户姓名对象、送货地址、购买数量、 消费次数、客单量、消费金额及付款等实际情况,说明线上收入 17 真实性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3)结合物流签收单、提货单 等,说明收入确认准确性的核查措施、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4) 提供标的公司 IT 审计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报告,并说明对于标 的公司 IT 审计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12.关于毛利率与期间费用 重组报告书显示,(1)2021 年和 2022 年毛利分别为 4.3 亿 和 5.5 亿,期间费用分别为 3.97 亿和 3.76 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446 万、5,610 万;免税商品毛利率分别为 17.75%和 16.11%, 完税商品毛利率分别为 9.77%和 9.28%;(2)2021 年和 2022 年, 可比公司中国中免毛利率分别为 37.82%和 39.41%。模拟与中国 中免相同商品收入结构、采购模式、折扣水平等因素,标的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免税商品模拟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33.42%和 36.71%;(3)海旅免税将保持差异化竞争策略,持续优化商品 结构,积极引进国外一线大牌,推进经营商品的高端化、国际化, 不断提升高端精品占比;(4)2021 年和 2022 年期间费用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25%和 11.08%,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 折旧与摊销、房屋租赁费用等,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构成。 请公司说明:(1)结合采购渠道、销售对象、销售内容等, 分析免税毛利率与完税毛利率的差异;(2)量化分析标的公司 按中国中免相同商品收入结构、采购模式、折扣水平模拟毛利率 仍低于中国中免的原因;(3)除中国中免外,其他可比公司毛 利率情况及与标的公司的差异原因;(4)标的公司在产品结构、 销售价格、采购渠道等的战略安排,引进国外一线大牌渠道、措 18 施及进展;(5)量化分析免税商品和完税商品毛利率变动原因, 未来是否持续下降及依据;(6)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管理人员 数量、平均薪酬及变动原因,与收入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差异及原因;折旧与摊销、房屋租赁费用与业务的匹配性。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3.关于资金流压力 重组报告书显示,(1)2021 年和 2022 年标的公司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5 亿、-0.5 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净额-9.9 亿、-1.7 亿;(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货币资金分 别为 2.7 亿、1.9 亿,短期借款分别为 13.96 亿、10.64 亿元,长 期借款分别为 0、2.1 亿,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8.27%和 82.91%; (3)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 2.73 亿、6.32 亿;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分别为 1,882 万和 3,198 万;(4)华 庭项目投资总额估算 2 亿,其中装修工程费用等 1.5 亿、铺底流 动资金 5 千万;2022 年底预付工程款 3 千万,2022 年 12 月交付, 装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进场施工,预计 2023 年 6 月完工。 请公司说明:(1)列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借款时间、 债权人及用途;(2)标的公司授信额度、每年支付租金金额、 借款本息还款时间及还款情况金额、华庭项目资金来源;结合上 述事项及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分析标的公司是否存在 短期偿债压力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缺口。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关于应收账款 19 重组报告书披露,(1)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 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6,637.65 万元、3,928.62 万元,主要为应收 营业款; 2)2022 年末应收拉格代尔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488.82 万元;(3)前五大应收账款与客户差异较大。 请公司说明:(1)分业务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 占比,重要应收账款对应的业务、主要产品、原因及合理性;(2) 应收拉格代尔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同为客户和供 应商的合理性及相关会计处理合规性;(3)前五大应收账款与 客户差异较大的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五)关于标的公司合规性问题及其他 15.关于使用关联方商标 重组报告书披露,(1)海旅免税存在三项被授权使用商标 的情形,其中两项权利人为海南旅投,一项权利人为兰州民百(后 更名为丽尚国潮);(2)根据海南旅投与海旅免税签订的《商 标许可协议》,海南旅投的两项商标,在商标存续有效期内,海 南旅投授权海旅免税以独占许可方式无偿使用;(3)海南旅投 将 3 项商标转让给标的公司,尚未办理完毕转让手续。 请公司说明:海南旅投授权标的公司使用的 2 项商标,是否 为其拟转让给标的公司的商标;3 项商标转让的转让价格、转让 原因,预计完成时间,转让商标在标的公司经营中的具体作用。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关于诉讼 20 重组报告书披露,(1)标的公司存在一项尚未了结的诉讼 事项,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海旅黑虎、海南优选立即停止侵害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储存侵权产品,并销毁 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和印有侵权标识的包装材料;请求判令海旅 黑虎、海南优选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300 万元;请求判令海旅 黑虎、海南优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上述案件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开庭审理,尚未形成判决;(3)标的公司对上述案 件确认了预计负债 30 万元。 请公司说明:(1)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嫌侵害的商标 权,涉及的产品金额;(2)案件开庭后的最新进展;败诉对标 的公司的具体影响;(3)预计负债计提 30 万元的依据及充分性。 请公司披露:前述标的公司未结诉讼案件的可能影响。 请律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 并发表明确意见。 17.关于其他 17.1 重组报告书披露,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过渡期亏损由 交易对方以现金补足,并计入业绩承诺已补偿金额;更新的法律 意见书实际为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请公司说明:(1)过渡期亏损以现金补足,并计入业绩承 诺已补偿金额,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中优先以股份补偿的规定;(2)修改法律意见书的文件名,同 时使之能够显示文档结构图。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 17.2 重组报告书披露,(1)海南旅投持有海汽控股 100% 股权;上市公司控制关系图显示,海南旅投持有海汽控股 90%股 权;(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但持股比例未 将海南省国资委控制的海钢集团及海南高速持有的股权计算在 内。 请公司说明:重组报告书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并进行相 应更正。 请公司披露: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持股比例。 17.3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 余额分别为 3,168.98 万、3,520.87 万,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 报告期内对海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候鸟供应链有限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00 万和 2.1 万全部计提了单项坏账准 备。 请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中押金、保证金的具体内容;对海 南呀诺达圆融旅业股份有限公司、候鸟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他应收 款全部计提单项坏账准备的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外, 应增加至重组报告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增加 在重组报告书中。涉及修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的,请以楷体 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独立财务 22 顾问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 后注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内容,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 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难以在前 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 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2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主板 重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5 月 16 日印发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