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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 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