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高
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浙江大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GAVIN JL FENG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8,400 股 , 占 公 司 当 前 总 股 本 0.3658% , 增 持 金 额 约 为 人 民 币
24,627,485 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下限的 50%。增持主体将继续按
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当前总股
本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下同。)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
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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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丰华、GAVIN JL FENG 的任一/多个主体。(以下简称“增
持主体”)。
(二)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 止 2023 年 6 月 1 日, 增持主体 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376,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丰华 实际控制人 95,884,600 23.41
2 LOUISA W FENG 实际控制人 20,507,550 5.01
3 GAVIN JL FENG 实际控制人 10,741,550 2.62
4 JAMIN JM FENG 实际控制人 9,243,150 2.26
合计 136,376,850 33.30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先生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GAVIN JL FENG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98,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3658%,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24,627,485
元。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前 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丰华 95,884,600 23.41 95,884,600 23.41
LOUISA W FENG 20,507,550 5.01 20,507,550 5.01
2
GAVIN JL FENG 9,243,150 2.26 10,741,550 2.62
JAMIN JM FENG 9,243,150 2.26 9,243,150 2.26
合计 134,878,450 32.94 136,376,850 33.30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披露。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
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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