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23-08-29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
独立意见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
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石、顾江、费忠新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