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2023-12-30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和“宁
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74,515,48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4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16,858,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已变 调整后投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更项 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进度(%) 态日期
目
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
是 38,058.55 3,626.90 3,626.90 100 2018 年 5 月
产业园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5,423.00 5,423.00 5,851.35 107.9 2022 年 6 月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是 3,970.00 584.07 584.07 100 2018 年 5 月
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
否 38,669.70 28,511.70 73.73 2023 年 12 月
工程 PPP 项目
合计 — 47,451.55 48,303.67 38,574.02 79.86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是 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已 变 调整后投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定可使用状
更 项 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进度(%) 态日期
目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否 61,685.80 61,685.80 44,912.50 72.81 2023 年 12 月
PPP 项目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对相关项目进
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
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1、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目前项目进展为:(1)体育馆建筑结构验收合格,目前建筑外立面幕墙、
屋面钢结构及屋面板铺设完成,室内安装工程完成 80%。(2)游泳馆建筑主体结构
验收合格,屋面钢结构及屋面板铺设完成、室内安装完成 80%。(3)体育场土建工
程完成,看台及屋面完成,目前体育设施安装阶段。
因下述原因,该项目将延期:(1)受前期地质条件和自然降水雪天气等因素
的不利影响,致使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与计划产生一定程度的差异。(2)作为场馆
类项目,涉及建筑设计优化及装修、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等多个环节,因而
相对较为复杂。(3)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前期设计概算存在遗漏,政府于 2021
年 7 月批复对投资概算进行调整。为了确保投资调整手续完备、合法合规,并控
制投资的合理性,在投资概算未经批复前决定暂停施工。尽管投资概算经过调整,
但同时为保证使用功能的先进性,进行了设计结构的优化调整。在设施设备选型
上更为谨慎,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因此工程建设进度出
现一定减缓的情况。(4)项目中幕墙及屋面采用铝锰合金板材,国际形势原材料
价格激增,各方一致同意暂时观望一段时间,期待大宗商品价格有所回落,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材料采购。(5)由于政府单独采购的体育工艺部分招投标
进程较慢,至 2023 年 3 月才进场,影响项目的整体完工进程。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2、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目前项目进展为:(1)潘天寿艺术中心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安装工程完成 95%以上,
外立面及安装及装修工程完成 95%,余下主要工程量为室外铺装及附属工程和其他
未完成部分扫尾。(2) 宁海县文化中心大剧院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完成,安装工程、
装饰工程、外立面工程和舞台灯光音响等完成 80%左右,目前主要是室外及其他附
属工程正在施工。
因下述原因,该项目将延期:(1)宁海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是较早落地的
项目,受制于当时预算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对公共文化场馆的了解,设计漏项及
概算漏项多,并且大多数专业设备无信息价,以暂定价计入,二次询价及招投标
定价过程复杂,延误了一定工期。(2)项目立项较早,但后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
设计团队要求高,致使项目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概。在政府未批复调整概算前,公
司主动减缓了施工进度。(3)由于场馆类项目实施过程较为复杂,尤其是潘天寿
艺术中心清水幕墙工艺十分复杂,预应力一次性张拉,致使原设想的分部分项交
叉施工无法实现,只有在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其他工种的施工,另外
涉及建筑设计优化、装修、专业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正常工期本就相对紧迫。(4)
后期展陈布展方案主设计师多次优化,方案确定时间延迟。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
为 2024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
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
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
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
际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
目”和“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PPP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
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根
据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仅导致项目时间
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
投项目变更,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