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9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及《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盈利状况及资金支出安排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英敏、缪兰娟、李荣旺、胡弘波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