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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嘉时代: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5-2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5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预算的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作用,保证
公司战略和发展计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预算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审
议和修改公司年度预算,对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预算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二)审查年度预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检查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发表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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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预算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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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预算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可以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和
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工作组为预算委员会做好相关议案的前期准备工
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预算委员会根据工作组提供的材料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
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
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出席时应指定其他一名委员代为主
持。
       第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
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预算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第十八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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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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