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第一轮) 天 职 业 字 [2023] 21250-14 号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21250-1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神驰机电”)的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 准则”) 审计了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天职业字[2023]21250 号。 根据贵所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 2022 年度会计师 核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21250-11 号)。 因 2023 年 4 月神驰机电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米尔 动力”)、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谷通用”) 100%股权,神驰机电对前述收购事 项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对申报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备考合并。我们审阅了神驰机电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备考合并现金 流量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23]44389 号)。同时,神驰机电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基于此,我们对反馈数据进行了更新。 本回复中,除有特别说明外,2022 年数据回复数据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7-2-1-1 目 录 一、关于经营情况 ................................................................................................................................................... 3 二、关于境外销售 ................................................................................................................................................. 28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 43 7-2-1-2 一、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56,160.47 万元、243,758.68 万元、 260,025.16 万元;2)2022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终端类产品销量同 比均有下滑;3)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为 25.88%、21.70%、23.50%,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为 14.89%、 12.31%、18.06%;4)公司净利润为 10,584.62 万元、19,555.12 万元、20,528.18 万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979.82 万元、-13,740.27 万元、45,940.76 万元;5)应 收账款余额为 29,817.30 万元、46,832.21 万元、44,645.18 万元;6)存货余额为 30,031.35 万元、57,512.01 万元、49,496.76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比重为 77.52%、65.65% 和 69.37%;7)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凯米尔动力、五谷通用关联销售金额为 594.11 万元、 1,262.39 万元和 2,423.29 万元。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4 月公告了收购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 用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销量与单价变动情况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收入上涨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 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2)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3)量化分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 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 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5)报告期内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 理性,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同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6)报告期 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向 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主要产品销量与单价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收入上涨的原 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1、结合主要产品销量与单价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收入上涨的 原因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终端类产品和电机类产品,产品销售量与单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台、万元、元/台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平均单价 收入占比 终端类产品 70.85 170,406.92 2,405.18 67.56% 2022 年度 电机类产品 151.50 56,219.58 371.09 22.29% 终端类产品 78.37 151,788.61 1,936.82 63.99% 2021 年度 电机类产品 174.00 64,208.30 369.01 27.07% 7-2-1-3 注:为保证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可比性,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数 据及业务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米尔动力的数据。 由上表可知,2022 年度相较于 2021 年度,电机类产品销售量与销售收入变动情况一致, 终端类产品则存在销售量下滑、销售收入上涨的情况。 发行人终端类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产品、高压清洗机组产品以及水泵、电焊机组、园林 工具等其他产品,前述产品 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销售量、销售收入、平均单价及占终端类产 品的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万元、元/台 年度 分类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平均单价 收入占比 发电机组 49.12 143,487.92 2,921.17 84.20% 2022 年度 清洗机组 10.96 12,935.32 1,180.23 7.59% 其他 10.77 13,983.68 1,298.39 8.21% 合计 70.85 170,406.92 2,405.18 100.00% 发电机组 55.72 129,679.96 2,327.35 85.43% 2021 年度 清洗机组 13.09 13,352.90 1,020.08 8.80% 其他 9.56 8,755.75 915.87 5.77% 合计 78.37 151,788.61 1,936.82 100.00% 注:为保证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可比性,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数 据及业务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米尔动力的数据。 由上表可知,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发电机组销售收入分别为 129,679.96 万元和 143,487.92 万元,销售收入增长 13,807.96 万元,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85.43%和 84.20%,销 售收入占比较高。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发电机组销售量分别为 55.72 万台和 49.12 万台, 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销售量下降 6.60 万台。 2022 年度相较于 2021 年度,清洗机组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均呈现下降趋势,草坪机、电 焊机组、水泵等其他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均上升,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清洗机组的销 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8.80%和 7.59%,草坪机、电焊机组、水泵等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 为 5.77%和 8.21%。清洗机组、草坪机、电焊机组、水泵等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对终 端类产品销售收入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2022 年度,终端类产品中发电机组的销售量下降,销售收入上升,且销售收入 占比较高,因此,销量下滑、收入上涨主要受发电机组销售情况的影响。 发电机组产品存在功率越大,销售单价越高的特点。按照行业惯例,将发电机组产品按照 功率进行分层,不同功率发电机组产品的销售量、销售收入、平均单价、销售量占比及占发电 机组产品的收入比重如下表所示: 7-2-1-4 单位:万台、万元、元/台 年度 规格型号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平均单价 销售量占比 销售收入占比 >5KW(含 5KW) 21.64 93,339.24 4,313.27 44.06% 65.05% 3-5KW 9.28 18,988.52 2,046.18 18.89% 13.23% 2022 年度 0-3KW(含 3KW) 18.20 31,160.16 1,712.10 37.05% 21.72% 合计 49.12 143,487.92 2,921.17 100.00% 100.00% >5KW(含 5KW) 20.65 71,431.64 3,459.16 37.06% 55.08% 3-5KW 8.15 14,583.61 1,789.40 14.63% 11.25% 2021 年度 0-3KW(含 3KW) 26.92 43,664.71 1,622.02 48.31% 33.67% 合计 55.72 129,679.96 2,327.35 100.00% 100.00% 注: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及业务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 米尔动力合并追溯后的数据。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规格型号为 0-3KW(含 3KW)的发电机组销售量分别为 26.92 万台 和 18.20 万台,销售量减少 8.72 万台;销售收入分别为 43,664.71 万元和 31,160.16 万元, 销售收入减少 12,504.55 万元;平均单价分别为每台 1,622.02 元和 1,712.10 元,平均单价每 台增长 90.08 元。因此,规格型号为 0-3KW(含 3KW)的发电机组销售收入下降,系 2022 年度 销售量下降较多导致。该类产品主要发挥家庭备用电源的功能,以北美区域的大型商超(如 Sams Club、Walmart 和 Costco 等)销售为主,受 2022 年美国严重的通货膨胀影响,居民生活成本 提高,消费者消费观念偏向于减少非必要开支,导致市场对该类发电机组产品的需求有所下滑。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规格型号为 3-5KW 的发电机组销售量分别为 8.15 万台和 9.28 万台,销售量增长 1.13 万台;平均单价分别为每台 1,789.40 元和 2,046.18 元,每台增长 256.78 元,增幅偏大;销售收入分别为 14,583.61 万元和 18,988.52 万元,销售收入增长 4,404.91 万元。 2022 年度,规格型号为 3-5KW 的发电机组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及销售收入同时增长。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规格型号>5KW(含 5KW)的发电机组销售量分别为 20.65 万台和 21.64 万台,销售量增长 0.99 万台;该型号发电机组平均单价分别为每台 3,459.16 元和 4,313.27 元,平均每台上涨 854.11 元,平均单价上升幅度较大;销售收入分别为 71,431.64 万元和 93,339.24 万元,销售收入增长 21,907.60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55.08%和 65.05%,占比较高, 且 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比较销售收入占比提高了 9.97%。 发电机组产品 2022 年收入增长主要系:1)单价较高的大功率发电机组销售量占比提升。 2021 年,功率在 3KW 以上的发电机组产品销售量占比为 51.69%,2022 年提升至 62.95%,销售 量占比提升超过 10.00%。2)产品销售定价提升。发行人终端类产品根据产品成本、境外销售 承担的费用,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客户综合协商定价。受 2021 年大宗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的影 响,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钢材、漆包线等采购成本提升,加上 2021 年下半年至 2022 年上半年全 球海运费的快速上涨,为保证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发行人在 2022 年对主要终端产品的价格进 行上调,使得发电机组产品销售定价提升。3)汇率波动提高境外销售产品平均单价。发行人 7-2-1-5 发电机组产品以外销为主且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2022 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上涨,根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1 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为 6.4515,2022 年美元兑人民 币平均汇率为 6.7261,较 2021 年上涨 4.26%。汇率波动进一步提高发行人境外销售产品的销 售单价。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要产品发电机组产品在 2022 年存在销售量下滑、销售收入上涨的情 形,主要系单价较低的 0-3KW(含 3KW)发电机组产品销售量下滑对销售收入的负面影响金额 远低于大功率发电机组销售量占比提升、产品销售定价提升及汇率上涨对销售收入的正面影响 金额所致。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从事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以及终端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基于相似 的主营产品及业务板块,选择以下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设立境外公 证券简称 主要产品 司所在区域 摩托车及发动机、通用机械产品、大型商用发电机组、 隆鑫通用 意大利、越南 高端零部件等 宗申动力 摩托车发动机类、通机类、产品零部件类等 越南 内燃机及终端产品、金属矿产品、贸易产品、农业信息 智慧农业 美国、越南 化产品、零部件及其他 绿田机械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高压清洗机产品 —— 俄罗斯、尼日利亚、越南、美国、印 发行人 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通用机械设备、配件及其他 尼、德国、泰国、墨西哥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由上表可知,隆鑫通用除通用机械相关业务外,还涉及摩托车及发动机业务;宗申动力除 通机产品相关业务外,还涉及摩托车发动机及零部件业务;智慧农业除涉及通用机械相关业务 外,还涉及有色金属和智慧农业相关业务。为保证可比性,选取可比上市公司通用机械相关业 务收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对比。2022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通用 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收入分类 收入金额 变动率 隆鑫通用 通用机械业务 341,384.42 -18.78% 宗申动力 通机产品 457,985.32 -12.83% 智慧农业 机械制造 97,211.71 -43.92% 绿田机械 主营业务收入 156,385.23 0.56% 发行人 主营业务收入 264,708.61 4.18% 7-2-1-6 2022 年度,发行人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增长 4.18%,增幅较小。可比上市公司中,绿田 机械 2022 年度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增长 0.56%,发行人与其收入波动趋势一致。隆鑫通用、 宗申动力、智慧农业 2022 年度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分别下滑 18.78%、12.83%和 43.92%。根 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信息,隆鑫通用 2022 年度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下滑主要系 受全球通胀、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在经历 2021 年的爆发式增长后出现下降所致; 智慧农业 2022 年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下滑主要系其通机业务经营模式转换,下游客户正处 在向渠道商调整过程中,原 OEM 订单减少所致。 2022 年度,发行人收入增长主要系终端类产品销售持续增长所致。受北美市场需求下滑的 大环境因素影响,主要境外子公司美国神驰营业收入下滑 18,114.11 万元,同比降低 40.72%, 但发行人终端类产品销售仍保持增长趋势,主要系:1)OEM/ODM 订单增加。发行人 2022 年度 OEM/ODM 销售收入增长 27,745.06,同比增长 33.03%,其中对主要客户 HFT 销售收入增长 18,461.16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与其合作持续深入,新型号发电机组产品在 2022 年度实现规模 销售所致。HFT 系美国知名的专业工具零售商,其官网显示门店数量超 1,400.00 家。发行人与 HFT 自 2015 年开展 OEM/ODM 合作,合作之初以高压清洗机产品为主,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发 行人自 2021 年起开始向其规模销售发电机组产品。2022 年度,在北美市场需求下滑的大环境 下,发行人对 HFT 仍实现了规模销售,主要系 2022 年度发行人为 HFT 代工了新产品,即编号为 “10003-01011-00”的 7KW 汽油发电机组,该产品在经过 2021 年的产品送样、试用阶段后在 2022 年实现销售,由于 HFT 门店数量较多,为满足门店新产品上架需求,因此,HFT 对该产品 进行大量采购,销售金额共 18,887.86 万元。此外,其他主要 OEM/ODM 客户,如非洲客户 FOUANINIGLTD 和日本客户 DAISHIN INDUSTRIES LTD 受客户推广力度加强及下游销售区域的需 求提升等因素影响,订单均有不同幅度增长。2)欧洲地区、非洲地区销售规模增长。受俄乌 战争及欧洲能源危机影响,发行人 2022 年度欧洲地区销售收入增长 14,900.94 万元,同比增 长 59.71%;受非洲地区市场需求持续提升及主要销售国家尼日利亚 2022 年度洪灾影响,发行 人 2022 年度非洲地区销售收入增长 5,191.53 万元,同比增长 33.72%。 剔除 HFT 新产品实现规模销售及欧洲区域、非洲区域销售增长因素的影响后,发行人 2022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225,728.28 万元,较 2021 年度下滑 11.16%,与宗申动力、隆鑫通用的 相关业务的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 从行业数据来看,根据我国海关统计,2022 年我国发电机组出口额 50.28 亿美元,同比增 长 15.36%。发行人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增长 6.34%,与行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绿田机械收入波动趋势一致且 与行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 (二)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2022 年度,发行人毛利率为 22.06%,同行业可比公司隆鑫通用、宗申动力、绿田机械、 智慧农业通用机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0.13%、13.02%、21.03%、10.6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7-2-1-7 毛利率为 16.2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603766.SH 隆鑫通用 341,384.42 272,679.16 20.13% 001696.SZ 宗申动力 457,985.32 398,367.31 13.02% 605259.SH 绿田机械 156,385.23 123,490.70 21.03% 000816.SZ 智慧农业 97,211.71 86,899.25 10.61% 603019.SH 发行人 264,708.61 206,314.38 22.06% 2、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合理性 2022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全产业链带来的成本优势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隆鑫通用、宗申动力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拥有全产业链带来的成 本优势:发行人已具备从部件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消声器、逆变 器、控制面板、机架等核心零部件均由发行人自制,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一致性和品质稳定性 的同时获得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增值价值,加强成本优势;隆鑫通用、宗申动力核心零部件主要 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核心零部件的增值价值由其上游供应商获取。 发行人和绿田机械核心零部件采取自制方式,可以获得核心自制零部件增值价值和成本优 势;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绿田机械不存在显著差异。 此外,由于智慧农业基建投入和产能扩张,提高了智慧农业的固定成本和运营成本,因此, 智慧农业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低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 (2)境外直接销售毛利率较高 发行人在美国、迪拜、尼日利亚、俄罗斯、德国等地设立了境外子公司,面向当地市场开 展终端类产品的销售,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型子公司数量远少于发行人。 发行人设立的境外子公司能快速响应市场,加强公司与海外客户的沟通,提高公司的服务 质量,由于国外子公司需要承担较高的国内工厂发货费用、本地运营费用等,因此产品定价高 于国内业务和一般的出口业务。与此同时,该销售模式下境外子公司从合并范围内其他业务主 体采购产生的关税、运输费合并层面作为仓库调库产生的费用,列报于销售费用,使发行人毛 利率偏高。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剔除上述因素后,发行人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1-8 项目 202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64,708.61 主营业务成本 206,314.38 关税 695.79 出口货物至境外子公司的运费及装卸费 4,881.69 剔除因素后主营业务成本 211,891.86 主营业务毛利率 19.95% 剔除因素后毛利率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毛利率(2022 年度) 隆鑫通用 通用机械类产品 20.13% 宗申动力 通机产品 13.02% 绿田机械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 21.03% 智慧农业 内燃机、终端产品、零部件及其他 10.61% 发行人 19.95%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2022 年度剔除因素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和隆鑫通用、绿田机械差异 较小。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合理范围。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三)量化分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情况 2022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2023 年 1-6 月) 金额(202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33.03 43,912.47 净利润 13,153.06 20,433.23 差异 -24,186.09 23,479.24 2、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存货变 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综合影响,影响的构成及占比 如下: 单位:万元 7-2-1-9 项目类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 668.04 303.12 信用减值损失 1,034.02 1,021.7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114.05 3,649.38 使用权资产摊销 261.88 298.53 非付现项目 无形资产摊销 560.48 1,040.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3.83 190.93 小计 4,742.30 6,504.71 影响比例 -19.61% 27.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5.37 3.78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64 23.6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3.32 3,672.35 非经营项目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20.55 1,152.3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41.68 -181.35 小计 -875.54 4,670.77 影响比例 3.62% 19.8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44.00 9,099.06 经营性应收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47.84 10,731.02 应付项目及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257.16 -7,940.94 存货的变动 小计 -27,749.00 11,889.14 项目 影响比例 114.73% 5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53.34 -127.6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3.61 -584.85 其他项目 计入管理费用的股份支付 283.10 1,127.10 小计 -303.85 414.62 影响比例 1.26% 1.77% 合计 -24,186.09 23,479.24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13,153.0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033.03 万元,差异为-24,186.09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差异为:(1)非付现项目影响金 额 4,742.30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持续影响;(2)经营性应收项目增 加影响金额-9,947.84 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主要系截至 2023 年 6 月末,部分应收客户 款项尚未到期回款,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增加 10,801.44 万元所致;(3)经 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影响金额-15,257.16 万元,主要系当期结算供应商采购款金额较大、支付 2022 年度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年终奖和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7-2-1-10 2022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20,433.2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3,912.47 万元,差异为 23,479.24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差异为:(1)非付现项目影响金额 6,504.71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持续影响;(2)非经营项目影响金额 4,670.77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投资的珠海冠宇(688772)及丰电科技(430211)股票价格波动所导致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存货减少影响金额 9,099.06 万元,随着发行人存货的期后销售以及 2022 年全球海运运力有序恢复,发行人 2022 年末存货水平有所降低;(4)经营性应收项目减 少影响金额 10,731.02 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流 动资产两个方面的减少。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减少影响金额为 4,644.79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发行人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客户回款情况较好。其他流动资产的减少影响金额为 7,572.58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发行人外销收入出口退税金额提升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利润差异 较大主要系受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非经营项目及非付现项目的综合影响所致, 与发行人实际业务匹配,具备合理性。 (四)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结合业 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 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发行人 2022 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期末应收账 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 资产负债表日 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比例 计回款金额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6,993.17 41,974.90 89.32% 注:上述回款包括货币形式回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回款。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22 年末的应收账款回款率为 89.32%,发行人应收账款 的期后回款率较高。 2、应收账款与发行人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1)发行人 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资产总额的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59,321.98 46,993.17 49,427.71 流动资产 240,859.03 235,338.69 222,944.24 资产总额 322,360.72 310,537.35 281,074.18 7-2-1-11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24.63% 19.97% 22.17% 应收账款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 18.40% 15.13% 17.5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4.63%,应收账款余额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4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19.97%,应收账款余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5.13%。2022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资产规模 比例均较低,且不存在异常波动;应收账款与资产规模相匹配。 (2)发行人 2022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项目 年 1-6 月 年度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59,321.98 46,993.17 49,427.71 营业收入 145,660.35 272,521.86 261,413.76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 20.36% 17.24% 18.91% 入的比例 注:发行人 2023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年化计算口径。 2023 年半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36%,2022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24%,相较于 2021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8.91%,变动较 小,比较平稳。 (3)发行人 2022 年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与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的占比情况 证券简称 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比例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隆鑫通用 21.70% 13.25% 13.44% 宗申动力 28.17% 14.14% 15.26% 智慧农业 40.00% 12.02% 33.86% 绿田机械 14.96% 11.36% 15.07% 发行人 24.63% 18.40% 17.24%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智慧农业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其长账龄的应收账 款占比较高,其中账龄在三年及以上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44.85%,远高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 3、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 7-2-1-12 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发行人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以及终端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发行人电 机类产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通用汽油机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通用机械生产厂商或国 外终端类产品贸易商;终端类产品的销售方式分为 OEM/ODM、经销、直销三类;配件及其他产 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 证券简称 坏账计提政策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 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 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将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账款,根据其未 隆鑫通用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 款项和合同资产,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1)组合 1:无担保物或无信保组合——以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参 宗申动力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组合 2:有担保物或有信保组合——以 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并考虑担保物或信保的风险敞口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先按组合 1 的计提方 法进行计算,再将计算结果与担保物或信保赔付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现值进行比较,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7-2-1-13 证券简称 坏账计提政策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 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 智慧农业 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 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 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 计。 按照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 绿田机械 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 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 发行人 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组合——以 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3)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情况 因发行人主要客户结构稳定,选取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2022 年、2021 年前十大客户, 了解的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1 Harbor Freight Tools 海船时间 30 天内 TT 2 Sam’s Club Net 35 Days 3 Fouani Nigeria Ltd. 按正本提单出单日期开始计算,60 天内 TT 全款 4 常州科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月结 90 天 5 CostCo Wholesale Corporation Net 30 Days 6 DAISHIN INDUSTRIES LTD. 提单后 120 天 TT 7 重庆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8 PEZAL PRODUCT LINE SPOLK 30%生产前 T/T,70%尾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清 7-2-1-14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9 Cummins Inc. 提单日后 60 天 10 STURMER MASCHINER OA 30 Days 1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5 天 12 OE GLOBAL PART INC/ANY PARTS CORP Pre-Pay 13 Maxtool OA 120 天付款 14 PriceSmart Net 90 Days 15 江苏江淮动力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16 ITALIA STAR Com Due S.r.l. 发货后 180 天付款 17 GENTECH INDUSTRIES 发货后 180 天付款 18 重庆全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月结 90 天 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集中在 30 天至 120 天之间,且前十大客户相对稳定。 (4)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周转天数 2022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及平均收款天数对比如下: 证券简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隆鑫通用 7.92 46.00 宗申动力 5.63 64.00 智慧农业 6.83 53.00 绿田机械 7.81 47.00 可比公司平均值 7.05 52.00 发行人 6.21 58.01 注 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注 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并向上取整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58.01 天,与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了解情况相符。 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均值水平较为接近,在合理区间内。 (5)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构成及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2-1-15 2023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占比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 54,472.88 91.83% 2,927.87 5.37% 1至2年 2,739.37 4.62% 1,192.15 43.52% 2至3年 367.20 0.62% 267.37 72.81% 3至4年 230.70 0.39% 201.80 87.47% 4至5年 30.27 0.05% 24.30 80.28% 5 年以上 1,481.56 2.50% 1,481.56 100.00% 合计 59,321.98 100.00% 6,095.06 10.27%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占比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 43,648.31 92.88% 2,515.89 5.76% 1至2年 1,557.20 3.31% 372.12 23.90% 2至3年 271.60 0.58% 211.32 77.81% 3至4年 31.12 0.07% 9.63 30.94% 4至5年 223.31 0.48% 197.09 88.26% 5 年以上 1,261.64 2.68% 1,261.64 100.00% 合计 46,993.17 100.00% 4,567.69 9.72% 注: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余额 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整体较好。 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证券简称 余额 1 年以上账龄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隆鑫通用 166,774.39 21.06% 28,404.58 17.03% 宗申动力 122,062.73 1.62% 3,978.57 3.26% 智慧农业 41,134.10 58.63% 22,519.87 54.75% 绿田机械 24,404.28 0.93% 1,371.79 5.62% 平均值 - - - 8.64% 7-2-1-16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证券简称 余额 1 年以上账龄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发行人 46,993.17 7.12% 4,567.69 9.72% 注 1: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注 2:因智慧农业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明显高于发行人及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因此平 均值的计算不包含智慧农业 注 3:1 年以上账龄占比=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上的金额之和÷应收账款余额 发行人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坏账准备计提具有谨慎性。隆 鑫通用以及智慧农业坏账计提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其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比例分别为 21.06%和 58.63%。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发行人的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应收账 款整体回款情况较好。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 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坏账准备计提较为谨慎。 (五)报告期内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1、报告期内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56,553.21 万 元和 54,009.21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334.97 万元和 678.56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 55,218.23 万元和 53,330.65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类别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准备 原材料 8,069.18 143.63 7,925.54 10,261.14 122.43 10,138.72 在产品 3,152.14 70.57 3,081.57 4,372.40 32.41 4,339.99 库存商品 41,589.05 1,116.01 40,473.04 35,737.83 523.72 35,214.12 低值易耗品 245.05 4.76 240.29 329.76 329.76 发出商品 3,497.79 3,497.79 3,308.08 3,308.08 合计 56,553.21 1,334.97 55,218.23 54,009.21 678.56 53,330.6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分别系 41,589.05 万 元和 35,737.83 万元;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比重为 73.54%和 66.17%。库存商品境 7-2-1-17 内外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区域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境外 23,465.93 56.42% 17,813.81 49.85% 境内 18,123.12 43.58% 17,924.02 50.15% 合计 41,589.05 100.00% 35,737.83 100.00% 我国通用动力机械行业为出口外向型行业,主要消费市场在北美、欧洲和非洲等国家地区。 发行人为提供优质服务和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已在美国、迪拜、尼日利亚、德国等多国设 立境外销售型子公司。境外子公司为应对快速增长的海外市场对于交货时效性的需求,适当的 增加当地备货。因此,库存商品余额较高。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境外库存商品余额同比 2022 年年末增长 5,652.12 万元,其中俄 罗斯子公司、德国子公司、迪拜子公司分别增加 2,109.37 万元、1,226.22 万元、860.31 万 元,系前述子公司 2022 年度销售情况较好,本年增加备货所致;此外,神凯子公司 2023 年大 力拓展了境外电商线上销售业务,为便于业务开展,存放至境外电商 Amazon 仓库的库存商品 金额较 2022 年末增加 1,176.72 万元所致。 2、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1)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隆鑫通用、宗申动力、智慧农业、绿田机械;发行人与同行 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及计提方法对比如下: 证券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简称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隆鑫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 通用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期末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 宗申 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 动力 类别计提。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7-2-1-18 证券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简称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智慧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 农业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原材料: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绿田 可变现净值;自制半成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机械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发出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发行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人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存货库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存货期末余额 56,553.2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存货期末余额 54,009.21 万元,具体明细及库龄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占比 1 年以上占比 库存商品 34,002.65 7,586.40 60.13% 13.41% 发出商品 3,497.79 0.00 6.18% 0.00% 原材料 5,822.63 2,246.55 10.30% 3.97% 低值易耗品 203.75 41.30 0.36% 0.07% 在产品 3,080.76 71.38 5.45% 0.13% 合计 46,607.58 9,945.63 82.41% 17.5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2-1-19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1 年以内占比 1 年以上占比 库存商品 30,341.74 5,396.09 56.18% 9.99% 发出商品 3,308.08 0.00 6.13% 0.00% 原材料 9,165.40 1,095.74 16.97% 2.03% 低值易耗品 234.48 95.28 0.43% 0.18% 在产品 3,991.31 381.09 7.39% 0.71% 合计 47,041.01 6,968.20 87.10% 12.9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1 年以内存货占比为 82.4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 1 年以内存货占比 87.1%,不存在大量存货积压情况。 发行人存货库龄 1 年的存货主要集中在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主要系终端类产品具有易于存 放、产品质保期较长的特点,境外子公司基于销售策略,对全系列终端类产品备货以及时响应 客户需求,部分终端类产品会因销售周期较长而存放较长时间所致。此外,公司原材料中用于 维修的配件以及部分低值易耗品会因使用频率较低而存放较长时间,导致库龄较长;少量在产 品因客户订单需求变动暂未进行装配导致库龄较长。 发行人 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存货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受市场需求 因素影响,部分型号的终端类产品销售周期较长导致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增幅较大所 致。2022 年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增幅较大,从 2021 年末的 2,731.26 万元增长至 5,396.09 万元,2023 年 6 月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则增长至 7,586.40 万元,主要系 境外子公司美国神驰 2023 年 6 月末新增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 1,647.08 万元以及 2022 年末新增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额 3,527.93 万元所致。 受 2021 年北美地区极端天气频发等因素影响,发电机组等产品市场需求较大,美国神驰 2021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44,489.33 万元,销售情况较好,故美国神驰在 2021 年末根据当年销 售情况进行产品备货。但受 2022 年美国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下降,美国神驰 2022 年 度营业收入下滑至 26,375.22 万元,同比降低 40.72%,降幅较大;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15,104.88 万元,与 2022 年度同期销售情况基本持平,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美国神驰 实际销售情况未达预期,使得美国神驰 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余 额增幅较大。 发行人 2023 年 6 月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较 2022 年末增长 1,150.81 万元,主要系越 南安来 2023 年 6 月末较 2022 年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增长 1,098.40 万元所致。越南安来 系发行人为避免直接出口销售至美国所需承担的高额关税所在越南设立的生产基地,其生产后 主要销售至美国神驰,故其需要根据美国神驰的销售情况进行原材料备货。鉴于美国神驰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销售未达预期,致使越南安来的原材料备货消耗缓慢,使得其在 2023 年 7-2-1-20 6 月末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大幅增加。 (3)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余额 35,737.83 期后销售金额 22,799.05 期后销售比例 63.8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2022 年末库存商品期后销售占比为 63.80%。主要系美国神驰 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销售不及预期以及电机及通用动力机械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存在一定的 季节性特征所致,不存在存货积压等异常情形。 (4)存货周转率 2022 年,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所示: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度 603766.SH 隆鑫通用 9.44 001696.SZ 宗申动力 7.68 000816.SZ 智慧农业 3.73 605259.SH 绿田机械 2.87 可比公司平均值 5.93 603019.SH 发行人 3.62 2022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略高于绿田机械,主要原因系 经营模式差异所致,具体如下: 隆鑫通用、宗申动力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发动机及整车制造、通用汽油机及通用动力机械类 产品整机制造等,主要生产环节以装配为主,产品交付周期较短;且由于实行零库存管理模式, 主要零部件均由配套供应商预先存放于工厂,工厂按需领用结算,故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 周转率较高。 智慧农业机械制造业务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开展 产品研发,接单后按约定生产并交付,故其备货量较低,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周转率较高。 绿田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工序多,自制率高的特点,故其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金额较大, 且为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其对需求量较大的型号储备一定库存,故存货周转速度相对较慢, 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发行人终端类产品生产管理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同,但由于境外子公司为快速响 应市场需求采用备货销售的方式,随着境外销售规模的增长,备货规模随之增加,拉低存货周 转率,致使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仍高于与发行人业务模式相近的 7-2-1-21 绿田机械。 (5)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603766.SH 隆鑫通用 7.56% 001696.SZ 宗申动力 1.67% 000816.SZ 智慧农业 7.89% 605259.SH 绿田机械 3.45% 603019.SH 发行人 1.2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1.28%;随着发行人库龄在一年以 上的存货占比提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提升至 2.3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隆鑫通用、宗申动力、智慧农业、绿田机械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7.56%、1.67%、7.89%和 3.45%。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 价准备差异原因如下: 发行人主要核心产品系小型发电机为主的电机类产品和通用汽油发电机组、高压清洗机、 数码变频发电机组为主的终端类产品。隆鑫通用主要产品系摩托车和通用机械产品。隆鑫通用 存货中通用机械产品占比较小,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智慧农业主要系动力及终端设备 综合服务商,多品种金属精矿供应商及智慧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公开年度报告披 露,智慧农业产品分类系通用机械类、金属矿产品类和信息化类产品,矿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 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因素的影响较大。发行人与隆鑫通用、智慧农业产品结构不同导致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比例存在差异。 宗申动力主要从事小型热动力机械产品及部分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主要类别包 括发动机、通机类和零部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绿田机械主要从事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生产和销售。发行人产品结构和绿 田机械产品结构相似。从采购模式上,发行人采取“订单式采购”的采购模式,绿田机械采取 “以产定购”“预购备料”的采购模式,发行人与绿田机械采购模式上存在差异。绿田机械对 电机、曲轴、消音器等零部件采用对外采购的方式,且保持适当的备货水平。发行人对电机、 曲轴、轴承、消音器等核心零部件均采用自制方式,不存在需要大量备货的情形。基于前述采 购模式,绿田机械原材料、在产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发行人,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与发行人不存在显著差异。由于发行人和绿田机械采购模式不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在 差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根据存货不同的用途和状态定期 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照预计售价按照已签订销售合同/订单的价格或者 同类产品产成品的预计售价或者市场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投入的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7-2-1-22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判断为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公司按照废品对外销售价 格扣除销售预计发生的相关费用计算可变现净值;对于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按照已签订合同 /订单或同类库存商品预计售价或市场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定库存商品可 变现净值;对于非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公司按照降价出售的预计价格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公司根据测算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综上所述,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库龄主要集 中在 1 年以内,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风险。存货跌价准备比例计提 与同行业存在差异的,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充分。 (六)报告期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相关产品的 销售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说明关联销 售定价的公允性 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收购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 100%股权,因该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公司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备考合并。备考合 并前,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为发行人关联方,备考合并后,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不再为发 行人关联方,故本题回复所用数据均为备考合并前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发生的关联销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额变动比例 凯米尔动力 电机、动力及配件、软件使用费 1,978.17 71.20 2,678.33% 五谷通用 电机、动力及配件、软件使用费 445.12 1,191.19 -62.63% 公司 2022 年对凯米尔动力销售增长了 2,678.33%,对五谷通用的销售下降了 62.63%。公 司主要向凯米尔动力销售铜线电机等电机类产品,机架、面板、零件、调压器、消声器等配件 产品以及通用汽油机产品;向五谷通用主要销售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主要为托架、铁架、箱体、 扶手、车轮轴等)以及少量的电机类产品。 (1)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变动的原因分析 凯米尔动力主要从事柴油机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柴油发动机、柴油 发电机组等。2022 年,凯米尔动力为进一步提升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开始批量生产以发电机 组、电焊机组产品为主的终端产品。由于发电机组及电焊机组产品主要由动力(柴油发动机或 汽油发动机)、电机、结构件、零配件、包装物等装配而成,因此凯米尔动力 2022 年对电机 类产品、配件及通用汽油发动机等产品需求增加。 7-2-1-23 (2)公司对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变动的原因分析 五谷通用主要从事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微耕机、收获机、移植 机、园艺工具等,其主要产品生产装配过程中需要适用动力(主要为汽油发动机)、变速箱、 结构件、包装物等主要部件。五谷通用采购时会根据产品型号、功能、销售价格及客户需求选 择不同品牌的部件产品,其中向发行人采购的动力及配件产品主要用于其高端系列产品的生产 装配。 2022 年公司主要向五谷通用销售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主要为托架、铁架、箱体、扶手、车 轮轴等),用于五谷通用主要产品的生产装配。2022 年公司对五谷通用的销售额同比上期减少 了 62.63%,主要系 2022 年度五谷通用下游客户对高端系列产品需求量有所下滑,故五谷通用 增加了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性能、价格低于发行人的动力产品及配件产品比重。 2、结合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类产品的 公开市场报价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1)公司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的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度,公司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和配件,发 行人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对比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 产品大类 客户 销售数量(个) (万元) (元/个) 凯米尔动力 829.76 11,331.00 732.29 电机类产品 其他非关联方 55,389.82 1,503,676.50 368.36 凯米尔动力 307.50 3,605.00 852.97 通用汽油机 其他非关联方 3,170.68 44,478.00 712.86 凯米尔动力 486.45 142,067.00 34.24 配件及其他 其他非关联方 21,213.53 6,316,460.75 33.58 公司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电机类产品及通用汽油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732.29 元、 852.97 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分别为 368.36 元、712.86 元,公司向凯米尔动力 销售的电机类产品及通用汽油机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高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主 要系凯米尔动力向发行人采购的相关产品以单价较高的大功率产品为主。公司向凯米尔动力销 售的配件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为 34.24 元,向其他非关联销售的平均单价为 33.58 元,平均 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销售定价具有公允性。 电机类产品及通用汽油机产品按同类型号产品进行售价对比如下: 1)电机类产品 2022 年度,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电机类产品主要为不同型号的电焊机电机和铜线电 7-2-1-24 机。相关产品由于型号、功率、出厂状态存在差异,无市场公开报价。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 售的主要型号电机类产品价格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对比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平均单价 其他非关联方平均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万元) (个) (元/个) 单价(元/个) 电焊机电机 130A-300A 405.87 4,248.00 955.44 1,162.28 铜线电机 5kw 96.72 2,021.00 478.58 450.32 铜线电机 10KW 81.72 605.00 1,350.82 1,437.84 铜线电机 6.5KW 52.58 975.00 539.29 558.35 铜线电机 9KW 22.42 250.00 896.90 900.46 公司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电焊机电机均价低于其他非关联方均价,主要系产品出厂状态差 异所致。公司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的电焊机电机均包含二极管整流桥模块,但凯米尔动力因产 品设计差异,已在其外购的定制铝合金散热器总成中已包含了二极管整流桥模块的相关功能, 故向发行人采购的电焊机电机中未组装二极管整流桥模块,该模块对售价的影响约在人民币 100 元至 200 元左右。剔除该因素影响后,发行人销售给凯米尔动力的电焊机电机产品价格与 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此外,由于凯米尔动力距离发行人电机生产厂区仅 3 公里左右,较低的运输成本使得部分 产品的定价略低于发行人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主要型号铜线电机平均单价与其他非关联方平均单 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2)通用汽油机产品 2022 年度,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品主要为不同型号的发动机部件。相 关产品由于型号、功率、出厂状态存在差异,无市场公开报价。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主 要型号产品均为发动机部件,但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型号产品基本为发动机总成,销售价 格对比情况如下: 凯米尔动力发 其他非关联方同型号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动机部件平均 发动机总成平均单价 (万元) (个) 单价(元/个) (元/台) 发动机部件 SC420 62.62 859.00 728.94 978.07 发动机部件 SC460 48.33 664.00 727.88 1,015.87 发动机部件 AP190F 41.54 591.00 702.94 870.26 公司销售给凯米尔动力的发动机部件产品均价低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型号发动机 总成均价,主要系凯米尔动力向公司采购时,因自身终端产品设计差异,未直接向公司采购发 动机总成,仅采购发动机部件所致。凯米尔动力采购的发动机部件与发动机总成的差异主要体 现为:发动机部件未包含发动机总成中的油箱、消声器、电启动控制盒、贴花、包装物等部件 7-2-1-25 和配件,上述差异对销售价格的影响差异约在人民币 180 元至 220 元左右。剔除发动机部件与 发动机总成的差异,公司销售给凯米尔动力产品的平均价格与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的平均价格 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给凯米尔动力的产品由于型号、功率、出厂状态存在差异,无市场公 开报价,但通过与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均价对比,公司销售给凯米尔动力的均价与销售给其他非 关联方的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公允性分析 2022 年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通用汽油机和配件类产品,公司向五谷通用 关联销售的均价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 产品大类 客户 销售数量(个) (万元) (元/个) 五谷通用 301.98 7,613.00 396.66 通用汽油机 其他非关联方 3,170.68 44,478.00 712.86 五谷通用 134.01 4,2286.00 31.69 配件及其他 其他非关联方 21,213.53 6,316,460.75 33.58 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配件及其他产品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品均价低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差异原 因主要系公司向五谷通用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品主要是用于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汽油发动机, 且以单价较低的低功率发动机为主,所以销售均价低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由于公司 其他农用汽油发动机客户较少,同型号产品较难找到其他非关联方客户进行售价比较,故获取 了 2022 年五谷通用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汽油发动机的明细,不同功率的汽油发动机产品平均采 购价格(不含税)对比如下: 单位:元/台 产品分类 发行人 其他供应商 170F 汽油发动机 348.61 288.07 全部汽油发动机 396.66 297.77 五谷通用向公司的采购均价略高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主要系公司的产品性能、质量优 于其他供应商,且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五谷通用高端系列产品,故公司向五谷通用销售的汽油 发动机产品价格不存在异常,具备合理性。 因此,通过与五谷通用其他同类供应商采购均价对比,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通用汽 油机产品均价不存在异常,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分析公司销售给五谷通用、凯米尔动力和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同类产 品的价格,以及分析五谷通用向同类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公司向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用的关联 7-2-1-26 销售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们的核查程序: 针对 2022 年度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和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检查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复核并分析 2022 年发行人主要产品销量下滑、 收入上涨的原因; (2)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量、外汇汇率变动对收入变动 的影响; (3)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年报,了解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产 品结构、销售模式是否存在差异;检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波动趋势是否一致; 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4)对发行人 2022 年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进行重新计算,分析和复核主要项目变动 合理性,以及 2022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5)获取发行人编制的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表,复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是否 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查询公开信息获取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分析公司与 同行业相关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 销售合同、信用期政策,检查客户期后回款是否与信用期相符; (6)了解发行人的主要生产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了解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入库、材料 领用、费用归集分配、产品入库、产品发货等重要流程运行方式; (7)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明细、期后销售收入成本大表,检查存货期后销售情况,分析 期后销售比例是否合理; (8)查阅同行业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发行人是 否存在显著差异; (9)重新计算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10)获取销售成本大表及关联方采购明细,对比分析关联方销售定价是否公允。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2 年度,发行人的收入波动与同行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收入波动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 2022 年度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 2022 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因经营性应 7-2-1-27 收应付项目、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导致,与发行人实际 的相关业务匹配,具有合理性。 (4)2022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水平合理,符合自身经营状况以及行业特点,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同时,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5)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2022 年末,存货库龄 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6)2022 年,发行人对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用的销售单价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单价之间 不具有重大差异,销售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关于境外销售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97,475.09 万元、150,976.29 万元和 170,267.7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63.83%、63.65%和 67.50%;2)发行人境外销售模式 主要为 OEM/ODM 及经销模式。请发行人说明:(1)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境外收入大幅增 长的原因,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 在显著差异;(2)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 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境外经营主体、境外销售及存货 情况、外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一)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境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 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2022 年度发行人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 90,660.8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63.98%;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外销售收 182,917.0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69.1%,主要销售区 域为北美地区、欧洲地区、亚洲地区和非洲地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北美地区 35,494.48 83,990.67 亚洲地区 17,165.22 30,756.74 欧洲地区 24,236.43 39,856.17 非洲地区 8,331.02 20,587.59 南美地区 2,436.47 3,461.29 澳洲地区 2,997.18 4,264.56 7-2-1-28 区域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合计 90,660.80 182,917.02 2023 年 1-6 月,北美区域、亚洲区域、欧洲区域、非洲区域、南美区域、澳洲区域境外销 售收入分别为 35,494.48 万元、17,165.22 万元、24,236.43 万元、8,331.02 万元、2,436.47 万元和 2,997.18 万元。 2022 年度,北美区域、亚洲区域、欧洲区域、非洲区域、南美区域、澳洲区域境外销售收 入分别为 83,990.67 万元、30,756.74 万元、39,856.17 万元、20,587.59 万元、3,461.29 万 元和 4,264.56 万元。2023 年 1-6 月,北美区域、欧洲区域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分别 为 39.15%和 26.73%;2022 年度,北美区域、欧洲区域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45.92% 和 21.79%。 北美、欧洲区域是发行人主要产品发电机组的传统市场。市场需求及市场规模一直处于较 高水平,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北美地区是发行人主要的境外收入来源区域。中东、东南亚和非 洲等区域为发电机组的新兴市场,随着这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人口的增长,基础设施建 设落后、电力设施不完善等因素使其产生了的巨大的电力供应缺口,对发电机组等产品的需求 也在持续提升,故发行人在亚洲及非洲区域均保持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2、境外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从销售区域分布看,2022 年度,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市场北美地区、亚洲地区销售规模同 比 2021 年度基本持平,销售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为欧洲地区和非洲地区,其中欧洲地区销售 收入增长 14,900.94 万元,同比增长 59.71%,非洲地区销售收入增长 5,191.53 万元,同比增 长 33.72%。 发行人 2022 年度欧洲区域销售大幅增长,一方面系受 2022 年爆发的俄乌冲突事件影响, 部分战争区域及周边和国家地区出现电力供应紧张;此外,俄罗斯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能源进口 来源国,受俄乌冲突及欧盟对俄罗斯的能源制裁等因素影响,欧洲出现能源危机,能源供应稳 定性下降。俄乌冲突及欧洲能源危机导致欧洲区域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产品的市场需求大幅 提升。另一方面,发行人通过贯彻全球化的营销策略,已在国际市场建立相对完善的营销网络, 发行人在俄罗斯、德国设立了全资销售子公司,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本地化经营可以快速响 应客户需求,使得发行人俄罗斯、德国子公司 2022 年度销售金额大幅提升。发行人 2022 年度 非洲地区销售增长,一方面系非洲区域发展中国家众多,随着经济、人口的增长,人均电力使 用率无法匹配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对发电机组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发行人非 洲区域主要销售国家尼日利亚 2022 年度出现极端洪水灾害,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产品需求 提升。 从行业数据来看,根据我国海关统计,2022 年我国发电机组出口额 50.28 亿美元,同比增 长 15.31%。发行人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2 年度境外收入增长主要系欧洲地区及非洲地区市场需求提升所致, 变动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 7-2-1-29 3、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 显著差异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产品类别分为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产品、终端类产 品、配件及其他产品四类,具体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电机类产品 10.79% 8.32% 通用汽油机 22.64% 17.60% 终端类产品 30.86% 27.82% 配件及其他 14.68% 11.33%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75% 22.06%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终端类产品、配件及其他主营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10.79%、22.64%、30.86%和 14.68%;2022 年度,发行人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 终端类产品、配件及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32%、17.60%、27.82%和 11.33%;终端类产 品毛利率显著高于电机类产品和配件及其他类产品。发行人电机类、配件类产品主要客户为境 内通用机械制造商,电机类、配件类产品境内价格竞争激烈、产品附加值低,故电机类、配件 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偏低。发行人终端产品主要客户为境外知名度较高的通用机械贸易商,终端 产品产品附加值较高,同时发行人拥有从零部件到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发行人可获得从零 部件到终端产品各个环节的增值价值,故终端类产品销售定价及毛利率水平高于电机类、配件 类产品。 发行人销售方式分为 OEM/ODM、经销、直销三类;境外市场以 OEM/ODM 和经销模式为主, 境内市场以直销模式为主;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 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销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售 销售 主要 毛利 区 模式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销售金额 占比 率 域 直销 电机及配件类产品 41,476.37 29.27% 10.95% 69,663.66 26.32% 8.10% 境 经销 终端类产品 9,558.07 6.75% 20.96% 12,127.94 4.58% 22.33% 内 小计 51,034.44 36.02% 12.83% 81,791.60 30.90% 10.21% 终端类产品、电机及 直销 7,024.03 4.96% 31.13% 15,070.54 5.69% 25.90% 配件类产品 境 经销 终端类产品 32,376.74 22.85% 40.42% 56,092.35 21.19% 36.69% 外 OEM/ODM 终端类产品 51,260.03 36.18% 25.85% 111,754.13 42.22% 22.87% 小计 90,660.80 63.98% 31.46% 182,917.01 69.10% 27.36% 合计 141,695.24 100.00% 24.75% 264,708.61 100.00% 22.06% 7-2-1-30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主要销售电机及配件类产品;境外销售以经销 和 OEM/ODM 为主,主要销售终端类产品。发行人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毛利率差异原因如下: (1)境外直销毛利率高于境内直销毛利率的原因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外直销毛利率分别为 10.95%、8.10%,境外直销毛 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直销毛利率,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发行人境内直销主要以毛利率较低 的电机类和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直销除了少量销售给 Cummins Inc.等客户的电机及配件类产 品外,还包括较多通过 Amazon 平台销售的毛利率较高的终端类产品。 (2)境外经销毛利率高于境内经销毛利率的原因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外经销毛利率分别为 20.96%、22.33%,境外直销 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直销毛利率,主要系销售模式差异所致。发行人境内经销主要通过境内子 公司向客户销售,境外经销主要通过境外销售型子公司向客户销售。境外销售型公司直接面向 当地市场,一方面缩短了产品分销环节,另一方面境外子公司需要承担较高的国内工厂发货费 用、本地运营费用等,因此,产品定价高于国内经销模式下终端产品,使得发行人境外经销毛 利率高于境内经销毛利率。 (3)境外经销毛利率高于境外 OEM/ODM 毛利率的原因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外经销毛利率为 40.42%、36.69%,境外 OEM/ODM 毛 利率为 25.85%、22.87%。境外经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外 OEM/ODM 毛利率主要系 OEM/ODM 模式下, 发行人主要参与生产环节,产品定价不包含品牌附加值,且 OEM/ODM 客户通常为品牌知名度较 高的通用机械贸易商,与发行人的合作过程中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境外 OEM/ODM 毛利率 低于境外经销毛利率。 (4)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 2023 年 1-6 月,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外分产品销售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销售区域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电机类产品 29,249.48 57.31% 49,684.57 60.75% 配件及其他 10,753.19 21.07% 17,765.06 21.72% 境内 通用汽油机 380.50 0.75% 697.80 0.85% 终端类产品 10,651.26 20.87% 13,644.17 16.68% 小计 51,034.44 100.00% 81,791.60 100.00% 电机类产品 1,815.06 2.00% 5,707.26 3.12% 境外 配件及其他 3,325.41 3.67% 7,270.29 3.97% 通用汽油机 1,430.64 1.58% 2,472.99 1.35% 7-2-1-31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销售区域 产品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终端类产品 84,089.70 92.75% 167,466.47 91.55% 小计 90,660.80 100.00% 182,917.01 100.00% 由上表可知,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销售的产品主要毛利率较低的为电 机及配件类产品,占境内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8.38%、82.47%;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产品 主要为毛利率较高的终端类产品,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2.75%、91.55%。 我国通用动力机械行业为出口外向型行业,境内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销售。 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终端类产品为主的产品结构和境内客户 主要为通用机械生产商、境外客户主要为通用机械贸易商的特点符合通用机械行业特征。 综上所述,发行人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境内外销售的产品结 构不同。发行人境内销售以毛利率较低的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毛利率较高的终 端类产品为主。 (二)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结合报告 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1、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新增境外客户的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1 HFT 15,431.27 17.02% 2 Costco 6,652.09 7.34% 3 FOUANINIGLTD 3,458.55 3.81% 2023年1-6月 4 Walmart 2,508.46 2.77% 5 ITALIA STAR Com Due S.r.l. 2,171.67 2.40% 合计 30,222.04 33.34% 1 HFT 44,400.28 24.27% 2 Walmart 9,133.80 4.99% 3 FOUANINIGLTD 7,163.28 3.92% 2022年度 4 Costco 5,248.90 2.87% 5 DAISHIN INDUSTRIES LTD 3,838.00 2.10% 合计 69,784.26 38.15% 2021年度 1 HFT 25,939.12 15.57% 7-2-1-32 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收入比例 1 HFT 15,431.27 17.02% 2 Costco 6,652.09 7.34% 3 FOUANINIGLTD 3,458.55 3.81% 2023年1-6月 4 Walmart 2,508.46 2.77% 5 ITALIA STAR Com Due S.r.l. 2,171.67 2.40% 合计 30,222.04 33.34% 2 Walmart 14,703.38 8.83% 3 Costco 6,219.45 3.73% 4 OE GLOBAL PART INC 4,224.19 2.54% 5 Maxtool 3,953.85 2.37% 合计 55,039.99 33.04% 注:上表所列示的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已将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企业进行合并。 2023 年 1-6 月、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境外前五大客户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3.34%、38.15%和 33.04%,占比相对较高。从客户构成来看,HFT、Walmart 及 Costco 均为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前五大境外客户,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较小,发行人与主要 境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境外主要客户的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2023 年 1-6 月较 2022 年度境外主要客户情况变动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HFT、Walmart、Costco 和 FOUANINIGLTD 均为发行人境外前 五大客户。 相较于 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 DAISHIN INDUSTRIES LTD 未进入发行人前五大境外客 户。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对 DAISHIN INDUSTRIES LTD 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993.26 万元,虽有 所下滑,但仍与发行人保持了良好的合作。 相较于 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 ITALIA STAR Com Due S.r.l.虽为新进入发行人境外前 五大的客户,但与发行人已保持多年的合作关系。发行人 2022 年度对 ITALIA STAR Com Due S.r.l.实现销售收入 3,186.74 万元,随着合作的持续深入,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对其实现销 售收入 2,171.67 万元,不存在异常变动。 (2)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境外主要客户情况变动 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HFT、Walmart 及 Costco 均为发行人境外前五大客户,发行人 2022 年度对美国客户 Walmart 和 Costco 的销售收入均出现一定的下滑,主要系 2022 年度美国遭遇 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在 2022 年 6 月达到 9.1%的峰值后,一直 保持在 7%以上的高位,高通货膨胀率使得居民生活成本提高,市场对发电机组产品的需求有所 下滑所致。发行人 2022 年度对 HFT 销售金额较 2021 年度增长 18,461.16 万元,增幅较大,主 7-2-1-33 要系发行人新型号发电机组产品在 2022 年度实现对 HFT 规模销售所致。 相较于 2021 年度,2022 年 OE GLOBAL PART INC 和 Maxtool 未进入发行人前五大境外客户。 发行人 2022 年度对 OE GLOBAL PART INC 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2,600.97 万元,对 Maxtool 实现 的销售收入为 2,316.21 万元,虽均有所下滑,但仍与发行人保持了良好的合作。 相较于 2021 年度,2022 年 FOUANINIGLTD 和 DAISHIN INDUSTRIES LTD 虽为新进入发行 人境外前五大的客户,但均与发行人保持多年的合作关系。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FOUANINIGLTD 实现销售收入 3,560.89 万元,2022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7,163.28 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一方 面该客户所处国家尼日利亚受极端洪水灾害影响,对发电机组产品市场需求提升,另一方面该 客户在 2022 年度加大了产品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了产品销售规模。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DAISHIN INDUSTRIES LTD 实现销售收入 2,155.90 万元,2022 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3,838.00 万 元,增幅较大,主要系该客户在南非和秘鲁等区域的销售规模提升,加大了向发行人的采购量 所致。 2、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新增境外客户的数量、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新增境外客户数量(家) 449 962 新增境外客户销售金额(万元) 3,973.29 13,788.19 新增境外客户平均销售金额(万元/家) 8.85 14.33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0,660.80 182,917.01 新增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4.38% 7.54% 由上表可知,新增境外销售客户虽然数量较多,但销售金额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 低,对境外收入影响较小。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存量客户,境外客户具有较高的稳定 性。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新增境外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 年 1-6 月 获取 序号 客户名称 国家 销售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方式 业务员 越南北部规模较大的发电机 1 LUC NAMCO.,LTD 越南 419.26 发电机组 拜访 组经销商 JEMAR ( HK ) 发电机组产品专业分销商, 业务员 2 POWEREQUIPMENTCO 香港 263.14 发电机组 主要在南非市场销售发电机 拜访 MPANY.,LIMITED 组等产品 7-2-1-34 2023 年 1-6 月 专业从事工业级发电机组、 REPRESENTACIONES 墨西 业务员 发电机组和零部件的采购、 3 ELECTRICAS DEL 211.75 大型柴油发电机组 哥 拜访 销售、维修、培训和服务工 SURESTE 作 俄罗 业务员 发电机组、草坪机、 专业从事通用机械设备及相 4 АРХЛЕС-СЕРВИСООО 95.74 斯 拜访 空压机及配件 关配件的零售贸易业务 意大 业务员 变频发电机组及汽油 欧洲区域发电机组产品专业 5 Premium PowerS.R.L. 85.50 利 拜访 发电机组 分销商 2022 年度 获取 销售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国家 销售产品 客户介绍 方式 (万元) 马来 客户介 专业从事大型柴油发电机组 1 BLU CT SDN. BHD. 1,336.70 大型柴油发电机组 西亚 绍 业务及轮胎销售业务 Ademax Deutschland GmbH & 业务员 变频发电机组及柴油 专注发电机组,储能产品的 2 德国 1,014.71 Co. KG 拜访 发电机组 线上及线下分销业务 Жуков Владим 俄罗 业务员 汽油发电机组、高压 3 ир Викторови 890.72 发电机组产品专业分销商 斯 拜访 清洗机组、水泵等 ч ИП 农机产品专业分销商,主要 Really Agritech 业务员 4 印度 808.84 微耕机 销售产品包括微耕机、打米 Private Limited 拜访 机、喷雾器,割灌机等 汽油发电机组、变 专注于发电机组相关产 FEDERAL BUSINESS 客户介 5 法国 444.80 频发电机组及柴油 品及户外用品的网络分 INTERNET 绍 发电机组 销业务 发行人主要通过业务员拜访、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境外客户,主要新增境外客户向发行人 采购的产品均以发电机组产品为主,发行人与该等客户的合作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 3、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通过境内业务主体直接出口和通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两种模式。在通 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的模式下,境外业务主体需向境内业务主体采购,因此境内业务主体的海 关数据及出口退税数据包含了销售至境外业务主体的部分。 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 90,660.80 182,917.01 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 86,791.50 163,433.15 7-2-1-35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差异 3,869.30 19,483.86 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低于发行人经审计的境外主营业务收 入,主要系在通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的模式下,部分销售毛利留存在境外主体所致。 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分 析如下: (1)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之间的匹配情况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海关 数据匹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美元 类别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海关报关对应的出口金额① 12,755.86 25,516.01 减:出口至跨境电商海外仓② 163.85 - 海关出口数据 减:出口货物退货金额③ 5.87 161.90 减:来料加工的差异④ 123.97 406.83 测算的境外销售收入⑤=①-②-③-④ 12,462.17 24,947.28 财务数据 境外销售收入⑥ 12,407.84 24,659.17 差异⑦=⑥-⑤ 54.33 -288.11 差异比对 差异率⑧=⑦/⑥ 0.44% -1.17% 注 1: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业务主体对合并范围内境外业务主体的出 口销售收入,不包含境外业务主体对外销售收入; 注 2:海关报关对应的出口金额未剔除出口货物退货的出口金额; 注 3:海关报关对应出口金额和境外销售收入不以美元结算的部分,按照当期平均汇率(上 年度期末汇率+当期各月末汇率)/(当期月份数+1)进行折算。 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海关 数据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出口至跨境电商海外仓造成的差异。发行人子公司重庆神凯机电有限公司 2023 年以出口 至跨境电商 Amazon 海外仓的模式报关,该模式下,出口货物暂存跨境电商海外仓,待实现销 售发行人账面确认收入,海关数据与账面确认收入存在时间性差异 163.85 万美元。 出口货物退货造成的差异。发行人收到出口货物退货时,账面冲减主营业务收入,但海关 数据未剔除此部分退货金额,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因出口货物退回产生的海关 数据与境外销售收入差异金额为 5.87 万美元和 161.90 万美元。 7-2-1-36 来料加工收入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数据存在差异。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存 在来料加工的情况,账面按照加工费确认收入,但海关报关数据为货物出口离岸价,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存在差异分别为 123.97 万美元和 406.83 万美元。 剔除以上差异后,境外销售收入与调节后海关报关对应的出口金额差异较小,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差异率分别 0.44%和-1.17%,主要系折算汇率差异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与财务数据的差异主要系出口货物退货、来料加工收入确 认金额与海关报关数据的差异,剔除以上差异后境外销售收入与测算的境外销售收入差异较小, 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相匹配。 (2)境外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额之间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属于电机及通用动力机械制造行业,境内业务主体分为生产型及外贸型企业,根据 财税[2012]3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生产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 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 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 明的完税价格。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发行人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主要为 13.00%和 9.00%, 其下属公司按照生产型企业和外贸型企业分别申报退税。具体分析如下: 1)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① 5,694.57 10,558.53 本期申报上一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② 271.07 942.59 下一期申报本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③ 172.57 271.07 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④=①+②-③ 5,793.07 11,230.05 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⑤ 5,942.8 12,207.53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⑥ 701.3 1,232.43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⑦=⑥/⑤ 11.80% 10.10%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⑧=⑥/④ 12.11% 10.97% 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⑨ 13.00%、9.00% 13.00%、9.00% 差异⑩=⑦-⑧ -0.31% -0.88% 注: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业务主体对合并范围内境外业务主体的出口 销售收入,不包含境外业务主体对外销售收入。 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13.00%,少部分适用 9.00%的出口退税率,由上表可知,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申报的出口退税额占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比例为 11.80%和 10.10%, 7-2-1-37 小于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 13.00%,原因主要系发行人存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型企 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 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发行人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最终退税的实际退税率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范围为 3.12%-3.28%。 发行人生产型企业境外销售收入与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出口退税申报 时点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存在时间性差异。发行人需在海关结关时确认境外销售收入,但 由于部分港口存在起运港退税优势,出口日期(即可申请退税开始日期)为完成报关申请日期, 非海关结关日期,导致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出口时间存在差异,从而使同期海关申报的金额与 境外销售收入的金额存在差异。 经调节后,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境外销售收入与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对应的退 税率差异为-0.31%和-0.88%,差异较小,主要系存在出口货物杂费的影响。因此,生产型企业 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 2)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 由于外贸型企业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因此,以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采购金额与申报出口退税的进 货金额进行对比,再与免抵退税额进行匹配,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81,096.93 152,874.62 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① 70,638.45 138,594.73 境外销售收入暂未申报的进货成本② 21,407.62 2,500.37 本期申报上一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③ 24,748.53 53,603.00 下一期申报本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④ 11,121.47 24,748.53 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⑤ - 1,016.30 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⑥=①-②+③-④+⑤ 62,857.89 165,965.13 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⑦ 59,750.00 169,541.30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⑧ 7,591.27 21,654.19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⑨=⑧/⑦ 12.71% 12.77%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⑩=⑧/⑥ 12.08% 13.05% 1 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1 13.00%、9.00% 13.00%、9.00% 1 1 差异○2=○9 -○0 0.63% -0.28% 注 1: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业务主体对合并范围内境外业务主体的出 口销售收入,不包含境外业务主体对外销售收入; 7-2-1-38 注 2: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包含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进货成本。 发行人外贸型企业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与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的差异主要系时间性 差异,同时还存在境外销售收入暂未申报的进货成本和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 本的差异。具体如下: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贸型企业境外收入进货成本与出口退税计税金额存在时间性差 异。其主要原因与“(1)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时间性差异相 同; 2)2023 年 6 月末及 2022 年末,发行人将申请退税的发票部分认证为抵扣发票,使得 2023 年度 21,407.62 万元和 2022 年度 2,500.37 万元的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采购成本暂未申报,导 致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与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产生差异; 3)2023 年 6 月末及 2022 年末,发行人境外销售涉及退货情况,账面冲销境外销售收入对 应成本,而申报出口退税进货总金额未将此部分剔除,退货退回免抵退单独反应在出口货物退 运已补税中,导致各期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与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存在 0 万元和 1,016.30 万元差异。 综上所述,2023 年 1-6 月和 2022 年度纳入时间性差异、暂未申报退税及出口退货退回免 抵退因素,最终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和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差异较小,对应的退税 率差异分别为 0.63%和-0.28%,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 (3)境外销售及境外销售收入真实性情况 为对境外收入进行充分核查,执行了细节测试、客户供应商系统回款检查等核查程序,核 查方式、核查金额及核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1、境外客户独立函证核查金额 65,859.33 函证核查比例 38.68% 2、境外客户访谈核查金额 56,061.52 走访核查比例 32.93% 3、供应商系统回款核查金额 17,986.15 供应商回款核查比例 10.56% 4、海关出口数据出口明细核查与销售明细匹配核查金额 113,602.35 海关出口明细与销售明细匹配海关出口数据核查比例 66.72% 5、境外子公司细节测试核查金额 9,961.80 境外子公司细节测试核查比例 5.85% 6、境外销售收入核查金额(剔除重复核查金额后) 140,986.51 7-2-1-39 项目 2022 年度 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70,267.70 境外销售收入核查比例 82.80% 注:因备考数据未进行审计,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 凯米尔动力的数据。 2022 年度执行的核查程序所覆盖境外销售收入金额的比重为 82.80%,对境外销售收入核 查比例较高。 (三)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境外经营主体、境外销售 及存货情况、外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1、境外经营主体情况 (1)核查程序 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发行人境外业务的开展方式、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2)查阅 2022 年度境外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明细账,了解境外主体经营情况; 3) 对 2022 年度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 (2)核查结论 2022 年,对境外经营主体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发行人境外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良好,境 外经营主体财务报表数据公允反映了境外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境外存货情况 (1)针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境外存货核查,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境外存货的存放情况以及境外仓库的数量、建成时间、面积、 位置等信息; 2)获取境外子公司与第三方仓储单位签订的存货仓储管理合同,检查货物运输、货物保 管、款项支付等重要约定事项; 3)了解发行人的境外存货盘点制度,获取境外存货盘点计划及执行情况,评估境外存货 盘点制度及盘点计划是否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和函证程序对境外存货进 行核查。由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实地监盘存放大额存货的美国仓库,视频连线 其他区域仓库进行视频监盘同时对存放于第三方仓库的存货进行函证。监盘过程中重点关注境 外存货的状态、数量与发行人记录是否一致;获取资产负债表日至监盘日存货的收发汇总情况 表倒轧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数量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并检查资产负债表日至监盘日存货的 出入库单据; 存货核查情况如下: 7-2-1-4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境外存货余额 20,285.79 核查总额 16,334.04 其中:函证金额 2,707.08 函证并视频盘点金额 676.57 函证并实地盘点金额 5,235.78 实地盘点金额 1,348.24 视频盘点金额 6,366.36 核查比例(%) 80.52 注:核查比例已剔除重复计算金额;因备考数据未进行审计,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2 年 度财务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米尔动力的数据。 4)分析性复核存货余额的合理性。通过计算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将其与发行人历史年 度以及同行业周转率进行比较分析;结合采购、销售及库存情况,分析期末存货余额的合理性; 5)对存货执行计价测试,确定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6)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明细表,结合期末存货的状态、销售情况、存货的库龄、 近期销售价格以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税费等,复核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境外存货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末,发行人境外存货真实、完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境外销售及外销收入真实性情况 (1)外销收入情况 2022 年度,发行人境外销售收 170,267.70 万元(数据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米尔动力合并 追溯调整数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67.5%,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地区、欧洲地区、亚洲地 区和非洲地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2022 年度 北美地区 83,990.67 亚洲地区 23,375.24 欧洲地区 34,588.36 非洲地区 20,587.59 南美地区 3,461.29 澳洲地区 4,264.56 7-2-1-41 区域 2022 年度 合计 170,267.70 注:核查比例已剔除重复计算金额;因备考数据未经审计,上表所列示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数据 为不包含五谷通用和凯米尔动力的数据。 (2)境外销售及外销收入真实性核查过程 针对 2022 年度境外销售收入,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与外销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点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发行人境外销售模式、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查阅发行人 2022 年度主要客户销售合 同或订单,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独立对 2022 年主要境外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核实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获取发行人境外销售明细,了解发行人 2022 年度全年境外销售情况,分析主要客户、 主要销售产品、销售规模、毛利率等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5)获取主要境外客户的中信保资信报告并通过网络查询公开信息等形式进行背景调查, 评价主要境外客户与发行人交易具有合理性; 6)对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执行视频访谈程序或实地走访主要境外客户境内办事处,核实 发行人与主要境外客户交易的真实性; 7)获取发行人海关出口报关数据、出口退税明细表,核查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 出口退税数据是否匹配; 8)执行细节测试,抽取境外销售发货通知单、报关单、提单、签收单等,核查收入的真 实性及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9)获取客户的供应商回款系统回款明细,并与当期销售数据匹配,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 性; 10)核查境外客户当期回款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1)执行截止测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3)境外销售及外销收入真实性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分布在北美区域、亚洲区域、欧洲区域和非洲区域,2022 年度境 外收入增长主要系欧洲地区及非洲地区市场需求提升所致; 2)发行人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受通用动力机械行业特点影 响,发行人境内销售以毛利率较低的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毛利率较高的终端类 7-2-1-42 产品为主所致,发行人境外收入大幅增长、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3)2022 年度,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变动较小,新增境外客户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较低,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较为稳定; 4) 2022 年度,发行人海关出口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具有匹配性,境外收 入真实。 三、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515.59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最 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1 条的相关规定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的具体情况,相关财务性投资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 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 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 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 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 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7-2-1-43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类金融业务指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 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 的具体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情况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截止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一般项目:生产、研制、销售:发电机,起动机,电机,逆变器,内燃机,发 电机组,空压机,清洗机,园林机械设备,焊接设备,照明设备,不间断电源, 电子元器件,微电子,机电一体化产品以及汽柴油机零部件,电动工具,电动 神驰机电股 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通用机械,建筑机械设备;机器零部 1 发行人 份有限公司 件表面处理;销售钢材、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仪器仪表及办公用 品;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通用机械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北碚 研发、生产、销售:逆变器、电子元器件、不间断电源、汽车配件、摩托车零 区枫火机械 持股 100% 2 部件、家用电器、通用机械零部件、仪器仪表零配件;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 制造有限公 子公司 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许可项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 目:研发、生产、销售通用汽油机、柴油机和发电机、电焊机、空压机、清洗 重庆安来动 持股 100% 机、水泵、草坪机、园林工具(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 3 力机械有限 子公司 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发电机组安装及技术服务;货物运输,环境应急 公司 技术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 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重庆神驰进 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 持股 100% 4 出口贸易有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销售发电 子公司 限公司 机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1-44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制造、研制、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通用器械、发电机、起动机、 园林机械、通用汽油机、柴油机、液化气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水泵、草坪 机、园林工具,机器零部件表面处理,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工具、仪器 江苏神驰机 持股 100% 仪表、办公用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5 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 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泵 重庆神凯机 持股 100% 6 及真空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神驰进出 神驰动力美 口 持 股 7 国际贸易 国有限公司 100%子 公 司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拖拉机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 重庆神驰通 持股 100% 机械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8 用动力有限 子公司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器材销售;物 公司 业管理;通用机械、发电机、起动机、建筑机械、压力容器、汽车零部件、摩 托车零部件、园林机械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 部件表面处理;销售钢材、建材、五金、仪器仪表及办公用品;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神驰进出 神驰通用贸 口 持 股 9 国际贸易 易有限公司 100%子 公 司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汽油机、发电机组、电焊机、空压机、建筑机械、 重庆凯米尔 持股 100% 园林机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货物运输。[依法须经 10 汽油机有限 子公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公司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1-45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神驰通用 一般项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电机、 持股 90%, 起动机、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手动工具、汽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电焊 重庆晨晖机 神驰进出 11 机、空压机、清洗机、水泵、草坪机、园林机械、消防器材及设备、五金工具、 电有限公司 口 持 股 办公用品、润滑油;发电机组安装及技术、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10% 子 公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司 神驰进出 口 持 股 艾氏伏特有 12 99%,神凯 批发贸易小型机械设备、网销零售贸易 限公司 机电持股 1%子公司 神驰进出 艾氏瓦特机 口 持 股 13 械设备有限 进出口贸易 100%子 公 公司 司 神驰进出 口 持 股 印尼荣耀机 14 99%,神驰 货物进出口 电有限公司 通用持股 1%子公司 神驰进出 生产发电机总成,发电机零件,发电机部件,电机,水泵,洗车机,割草机,汽油发动 越南安来机 口 持 股 15 机,工程机器设备;批发电子设备和电子零件,电信设备;批发农机和农机零部 电有限公司 100%子 公 件;批发其他机器设备和零件;进出口公司所经营的行业物品 司 艾氏伏特 神驰进出 (机械设备 口 持 股 16 国际贸易 工具)有限 100%子 公 公司 司 7-2-1-46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一般项目:制造、加工: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零件、仪器仪表零配件、 农业机械产品、通用汽油机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辅材料(国 家专项规定除外);销售五金产品、机电产品及配件(不含汽车)、化工产品 及原辅材料(专项规定除外)、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汽车 重庆三华工 持股 100% 配件、摩托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辅材料(专项规定除外)、 17 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仪器仪表零配件、农业机械、通用汽油机、五金制品、机电产品及配件。进口: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道路普通货运,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拖拉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 神驰重庆电 持股 100% 18 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 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神驰进出 口 持 股 艾氏动力环 98%,神驰 19 球(泰国) 通用持股 动力机械、园林机械、工具及技术的贸易 有限公司 1%,安来 动力持股 1%子公司 神驰进出 口 持 股 艾博尔墨西 20 99%,神驰 电气设备和材料的批发贸易 哥有限公司 通用持股 1%子公司 7-2-1-47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号 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配电和控制设备的制造;发电机发动机、发电机组 越南安来 神驰越南有 的制造; 高压洗车机,各种水泵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其 21 持股 100% 限责任公司 他专用机械制造;组装四冲程微型汽油机,四冲程普通汽油机制造;农林机械 子公司 制造;其他专门批发。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 般项目:生产销售柴油机、拖拉机、农用机械及其机械零部件;研发、制造、 销售智能设备,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环保设备及其零部件,环保设备安装、维 修,销售生物制剂、汽车;化粪池清掏、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咨询,通用设备 重庆市凯米 持股 100%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 22 尔动力机械 子公司 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 有限公司 压缩机械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泵及真空设 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生产、研制、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 重庆五谷通 建筑机具、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电子产品(不含 持股 100% 23 用设备有限 电子出版物)、通讯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五金交电、 子公司 公司 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包装材料、建 重庆神驰五 五谷通用 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 24 谷农机进出 持股 100% 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口有限公司 子公司 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三华工业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 重庆北翔机 25 持股 100% 含特种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上表可知,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均不涉及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 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对外投资主要 为股权类投资,股权类投资情况详见本节“(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公司股 7-2-1-48 权投资均为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孙公司,该些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融资租赁、融资担保、 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类金融业务。2023 年 4 月,公司因收购凯米尔动力新增参股公司 重庆净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亦不涉及类金融业务。除股权投资外,自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对外投资还包括“神驰机 电智能终端智造基地项目”等项目投资,该类项目投资均围绕通用动力机械相关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不涉及投资类金融业务。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拟投资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故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 经营范围均不涉及类金融业务,不存在投资或拟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不 存在投资或拟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股权投资情况 如下: 与主营 序 时间 股权投资情况 股权投资目的 业务是 号 否相关 重庆精进能源有限公司未从事实质性经营业务,本 次收购主要为收购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以缓 解公司用地紧张的状况。 收购完成后,公司已对其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更 2022 年 以 12,000 万元收购重庆精进能源 1 名为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司。公司已将其作为“神 是 5月 有限公司 100% 股权 驰机电智能终端智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围绕 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经营发展。神驰重庆电源有限公 司实施的“神驰机电智能终端智造基地项目”可以 有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扩大公司终端产品产能。 在墨西哥设立境外贸易主体,主要从事发电机组、 2022 年 新设全资孙公司艾博尔墨西哥有 2 高压清洗机等终端产品的销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 是 5月 限公司,注册资金 5 万比索 务相关。 新设全资孙公司艾氏动力环球(泰 在泰国设立境外贸易主体,主要从事发电机组、高 2022 年 3 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000 万 压清洗机等终端产品的销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是 5月 泰铢 相关。 7-2-1-49 与主营 序 时间 股权投资情况 股权投资目的 业务是 号 否相关 在越南设立境外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从事电机类产 2022 年 新设全资孙公司神驰越南有限责 4 品,发电机组产品、高压清洗机等产品的生产和销 是 12 月 任公司,注册资金 735 亿越南盾 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 以 2,546.49 万元、3,045.00 万元的 本次收购主要系出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价格分别收购重庆神驰科技有限 2023 年 之目的。凯米尔动力主要从事柴油机类产品的研 5 公司持有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 是 4月 发、生产和销售;五谷通用主要从事农业机械的生 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 产、销售,均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备关联性。 限公司 100%股权 2023 年 新设全资孙公司重庆北翔机电有 拟从事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6 是 5月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制造等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由上表可知,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 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形,亦无拟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计划。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不 存在投资或拟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亦无拟实施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拆借资金的计划。凯米 尔动力及五谷通用的资金拆借系在发行人收购前发生,且在收购时点已收回对外资金拆借,不 属于发行人的资金拆借行为。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不 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存在购买理财 产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认购日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名称 号 (万元) 类型 益率 限(天) 1.60%、 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编号: 保本浮动 1 2023/1/17 2023/1/19 2023/4/19 7,000.00 2.60%或 90 JG20230117000001) 收益型 2.80% 7-2-1-50 序 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认购日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名称 号 (万元) 类型 益率 限(天) 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编号: 保本浮动 1.80%、2.80% 2 2023/1/17 2023/1/19 2023/7/19 10,000.00 181 JG20230117000002) 收益型 或 3.00% 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编号: 保本浮动 1.80%、2.90% 3 2023/1/17 2023/1/19 2023/10/19 8,000.00 273 JG 20230117000003) 收益型 或 3.10% 2.10%-4.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 本金保障 4 2023/4/4 2023/4/6 2023/6/6 2,000.00 (业绩比较 62 证“安盈添利”第 2292 期(S2E255) 型 基准) 1.60% 或 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编号: 保本浮动 5 2023/4/20 2023/4/24 2023/10/20 7,000.00 2.80%或 179 JG20230420000003) 收益型 3.00% 1.60%或 重庆农商行结构性存款(编号: 保本浮动 6 2023/7/19 2023/7/21 2024/1/9 10,000.00 2.80%或 172 JG20230717000001) 收益型 3.00% 上表所列示的第 1、2、3、5、6 项理财产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原保荐机构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表列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 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公司亦无拟实施购 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不存在需要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的情况。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7-2-1-51 单位:万元 财务性 投资占 截至 其中:财务 2023 年 项目 账面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说明 性投资金额 6 月 30 日归母 净资产 比例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结构性存款 25,263.22 万元和 股票投资 2,147.31 万元。发行人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属于收 交易性金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 27,410.53 2,147.31 1.25% 融资产 行人股票投资主要系发行人 2020 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891 万元的价格购买新三板挂牌公司丰电科技(430211) 股份 297 万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为 2,147.31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均由远期结汇合约构成。发行人出口 衍生金融 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与相 - 资产 关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协议》,形成了衍生金融资 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主要为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借款、代垫款(主要为代垫运 其他应收 1,565.14 - 费)及往来款等,无大额资金拆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 - 款 括类金融业务) 其他流动 主要为预缴税费、待退进项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 7,095.50 - - 资产 括类金融业务) 7-2-1-52 财务性 投资占 截至 其中:财务 2023 年 项目 账面金额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说明 性投资金额 6 月 30 日归母 净资产 比例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参与珠海冠宇的战略 配售所形成的股票投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 对珠海冠宇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544.08 万元。2021 年 10 月,公司参加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688772)首次公 其他非流 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其股票 1,443,862 股,投资成本 动金融资 2,555.65 - 2,093.91 万元,股份限售期为自珠海冠宇上市之日(2021 - 产 年 10 月 15 日)起 36 个月。发行人参与珠海冠宇战略配 售主要是基于双方在在储能产品领域上形成合作,双方具 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拓展业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 其他非流 预付与购置固定资产相关的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包 5,531.60 - - 动资产 括类金融业务) 合计 44,158.42 2,147.31 1.25% 2021 年 10 月,发行人参加科创板上市公司珠海冠宇(688772)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与珠海冠宇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约定的 合作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珠海冠宇在消费类锂电池领域有深厚的技术优势,为未来积极布局储能锂电池奠定 扎实的技术储备。而储能产品,尤其是家庭储能产品是神驰机电今后重点布局的方向。双方建 立合作关系后,由珠海冠宇提供储能电池、电控技术或产品,神驰机电提供完备的电源产品生 产配套体系,双方均具备强大的生产和管理能力,共同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储能产品。 (2)神驰机电的小型汽油发电机在全球为客户提供地域化、场景化的用电解决方案。珠 海冠宇提供的储能产品与小型汽油发电机互相补充,储能产品满足短时间的用电需求,在较长 时间断电的情形下,小型汽油发电机弥补储能产品使用时限。未来珠海冠宇将与神驰机电合作, 共同为客户提供多场景用电的配套解决方案。 (3)神驰机电深耕电源产品 30 多年,在国内外市场已经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以及相对完 善的营销网络和物流体系。未来,双方共同经营的用电解决方案可以利用神驰机电国内外的渠 道优势,在线上线下快速推广,精准对接市场需求,降低客户响应时间,减少物流及销售成本。” 7-2-1-53 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布局移动电源及户用储能产品,完善公司的电机产品矩阵,已将“移 动电源及户用储能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随着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 推进,预计发行人未来可与珠海冠宇在储能电池、电控技术或产品、多场景用电配套解决方案 及客户渠道等方面达成合作。 鉴于发行人已与珠海冠宇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故本次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业务、共享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只有对丰电科技的股票投资。发行人对丰电科 技股票的投资系出于看好丰电科技发展前景,寻找行业潜在投资机会,同时获取投资收益之目 的,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已将该笔投资全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2,147.31 万元,占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归母净资 产比例为 1.25%。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 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因此,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 务)情形。 (三)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监管部门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并逐条进行核查; (2)查阅发行人银行流水、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定期报告等文件,核查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核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相关会计科目的情况,分析相关科目的组成情况; (4)查阅发行人股权投资相关企业的工商信息、收购协议等;查阅发行人理财产品明细 及相关合同; (5)访谈发行人主要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 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 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 业务)。 2、核查意见 7-2-1-54 经核查,我们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10 月 27 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不存在需要将财务性投资金额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 情况; (2)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情形; (3)发行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1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第 1 条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 7-2-1-55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楼 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60449 邮编: 610041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3)第 0185 号 目录: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神驰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 7-2-1-61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3)第 018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神驰机电”或“公司”或“发行人”)2021年、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对《关于神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315 号)所问询需要会计师核查的涉及2021年度和2020年度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鉴于发行人于2023年4月收购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设备有 限公司100%股权,且该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发行人对2020年度、2021 年度和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编制了备考报告,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已 以备考报告所记载的数据进行了更新。本所作为发行人2021年、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仅 针对发行人2021年、2020年年报中所记载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 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56,160.47 万元、243,758.68 万元、 260,025.16 万元;2)2022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电机类产品、通用汽油机、终端类产品销 量同比均有下滑;3)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为 25.88%、21.70%、23.50%,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值为 14.89%、12.31%、18.06%;4)公司净利润为 10,584.62 万元、19,555.12 万元、 20,528.1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979.82 万元、-13,740.27 万元、 45,940.76 万元;5)应收账款余额为 29,817.30 万元、46,832.21 万元、44,645.18 万元; 6)存货余额为 30,031.35 万元、57,512.01 万元、49,496.76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占存货 余额比重为 77.52%、65.65%和 69.37%;7)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凯米尔动力、五 7-2-1-62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谷通用关联销售金额为 594.11 万元、1,262.39 万元和 2,423.29 万元。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4 月公告了收购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用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请发行人 说明:(1)结合主要产品销量与单价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收 入上涨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2) 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量化分析净利润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 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应收账 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 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5)报告期内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 性,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6) 报告期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相关产品的销售 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说明关联 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销量与单价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收 入上涨的原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回复: 1、发行人 2021 年度、2020 年度营业收入情况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电机类产品和终端类产品,前述产品销量与单 价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年度 产品类别 (万元) 入比重 (万台) (元/台) 电机类产品 64,208.30 27.07% 174.00 369.01 2021 年度 终端类产品 151,788.61 63.99% 78.37 1,936.82 电机类产品 40,908.59 26.79% 117.29 348.78 2020 年度 终端类产品 102,890.01 67.38% 59.42 1,731.57 由上表可知,相较于 2020 年度,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产品销量与收入变动情况一致, 7-2-1-63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不存在销量下滑、收入上涨的情形。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波动趋势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发行人主要从事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以及终端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基于 相似的主营产品及业务板块,选择以下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主营业务 摩托车及发动机业务产品涵盖:无极大排量(跑车、街车、复古、拉 力、踏板五大系列)、全地形车(排量 200cc-700cc)、摩托车发动机 603766.SH 隆鑫通用 (排量 50cc~900cc);通用机械业务产品涵盖:通用动力发动机(排 量 79cc-99cc),家用小型发电机组(功率 1kW-20kW)、便携式储 能电源、锂电草坪机等终端产品。 主要从事小型热动力机械产品及部分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等 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发动机及配件;通用汽油机、耕作机、割草机、 001696.SZ 宗申动力 水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等整机及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汽车零部 件。 致力于成为家用及户外动力/电力设备综合服务商,以及多品种金属精 矿供应商;同时辅以贸易业务和现代农业生产整体解决方案提供。机 械制造业务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发动机、发电机组及各类机电工具, 000816.SZ 智慧农业 并向新能源动力领域延伸。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 75KW 以下的各类柴 汽油发动机、发电机,水泵、高压清洗机等工具,以及铸件、减速机 等。 主营业务为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主要包括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和发动 605259.SH 绿田机械 机)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资料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整理。 由上表可知,隆鑫通用除通用机械相关业务外,还涉及摩托车及发动机业务;宗申动 力除通机产品相关业务外,还涉及摩托车发动机及零部件业务;智慧农业除涉及通用机械 相关业务外,还涉及有色金属和智慧农业相关业务。为保证可比性,选取可比上市公司通 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对比。 2021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 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收入分类 2021 年变动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隆鑫通用 通用机械业务 44.82% 420,345.01 290,260.63 宗申动力 通机产品 27.33% 525,387.68 412,619.66 7-2-1-64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智慧农业 机械制造 36.73% 173,330.88 126,770.24 绿田机械 主营业务收入 33.31% 155,520.66 116661.96 神驰机电 主营业务收入 55.33% 237,202.58 152,704.03 2021 年度,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收 入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 2021 年收入变动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1)OEM/ODM 订单增加。2021 年 OEM/ODM 业务收入增加 35,077.55 万元,同比增长 91.99%。。 OEM/ODM 业务增长主要集中在原有客户订单增加,其中 HFT 向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由 原来单一的高压清洗机组产品增加发电机组等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19,518.94 万元; Maxtool 在经过 2019 年、2020 年产品送样、试用后,2021 年实现规模销售,销售收入增 长 3,953.79 万元;此外,其他主要 OEM/ODM 客户订单均有不同幅度增长。2)电机及配 件类产品销售增长 34,319.53 万元。受 2021 年下游市场需求大幅提升影响,发行人电机类 产品销量大幅提升,销售收入增长 23,299.71 万元,同比增长 56.96%。此外,发行人 2021 年 7 月收购三华工业后,三华工业贡献配件类产品销售收入 8,804.43 万元。 综合前述,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可比上市公司通用机械相关业务收入波 动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 (二)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 行业/产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隆鑫通用 通用机械产品 12.98% 12.82% 宗申动力 通机产品 10.03% 15.50% 智慧农业 机械制造 6.43% 11.25% 绿田机械 通用设备制造业 19.81% 19.99% 可比公司平均值 12.31% 14.89%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 20.38% 24.87% 发行人综合毛利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 (1)全产业链带来的成本优势 可比公司中,发行人具备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控制面板、消声器、逆变器、机 架等终端类产品主要部件自主研发与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全产业链布局优势明显,在保 障公司产品一致性和品质稳定性的同时,获得了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增值价值,加强了产品 7-2-1-65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成本优势。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隆鑫通用、宗申动力,主要系 隆鑫通用、宗申动力核心零部件主要向上游供应商采购,核心零部件的增值价值由其上游 供应商获取;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绿田机械较为接近,主要系绿田机械部分核心零部 件采取自制方式,可获得核心自制零部件增值价值和成本优势;智慧农业毛利率显著低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根据其公开披露信息,主要系其基建投入和产能扩张,提高了智慧农业 的固定成本和运营成本所致。 2、境外直接销售毛利率较高 发行人在美国、迪拜、尼日利亚、俄罗斯、德国等地设立了境外子公司,直接面向当 地市场开展终端类产品的销售。发行人设立的境外子公司能快速响应市场,加强公司与海 外客户的沟通,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由于国外子公司直接面向当地市场,需要承担较高 的国内工厂发货费用、本地运营费用等,售价高于国内业务和一般的出口业务。与此同时, 该销售模式下境外子公司从合并范围内其他业务主体采购所发生的关税及运杂费在合并 层面作为仓库调库产生的费用,列报于销售费用,未在成本中体现,使得发行人境外直接 销售毛利率较高。可比公司境外销售型子公司数量远少于发行人,外销模式主要为一般出 口销售,毛利率低于发行人。 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37,202.58 152,704.03 主营业务成本 188,861.87 114,722.33 关税 4,192.51 6,555.34 出口货物至境外子公司的运费及装卸费 4,754.63 1,656.38 剔除影响因素后的主营业务成本 197,809.01 122,934.05 剔除影响因素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16.61% 19.50% 发行人 2020 和 2021 年度剔除影响因素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略低于绿田机械,高于隆鑫 通用、宗申动力和智慧农业。因此,剔除影响因素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具备可比性,处于合理范围内。 综合前述,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主要系全产业链带来的成本优势 及境外直接销售毛利率较高所致,剔除境外直接销售影响因素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 7-2-1-66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具备可比性,处于合理范围内,具备合理性。 (三)量化分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40.27 14,979.82 净利润 19,555.12 10,584.62 差额 -33,295.39 4,395.20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存货变 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综合影响,影响构成及占 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 146.55 127.77 信用减值损失 611.09 163.9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3,714.72 1,911.64 资产折旧 非付现项目 使用权资产摊销 198.90 - 无形资产摊销 725.47 583.1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1.82 - 小计 5,528.55 2,786.46 影响比例 -16.60% 63.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3.64 -4.34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52 32.7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642.36 -419.48 非经营项目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71.45 461.8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27.95 -801.33 小计 -6,270.70 -730.56 影响比例 18.83% -16.62% 经营性应收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545.91 -8,189.14 应付项目及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916.22 -3,260.35 7-2-1-67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存货的变动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416.19 14,411.90 项目 小计 -33,045.94 2,962.41 影响比例 99.25% 67.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6.47 -19.7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83.88 62.92 其他项目 其他 135.30 -666.24 小计 492.71 -623.10 影响比例 -1.48% -14.18% 合计 -33,295.38 4,395.21 1、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利润差异分析 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10,584.6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979.82 万元,差异金额为 4,395.21 万元,差异较小,其中影响比例较高的为非付现项 目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及存货的变动项目。具体原因为:1)非付现项目影响金额 2,786.46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持续影响;2)经营性应收应付项 目及存货的变动项目影响金额 2,962.41 万元,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采购规 模提升,存货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所致。 2、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利润差异分析 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净利润 19,555.1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740.27 万元,差异金额为-33,295.38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差异为:1)非付现项目影 响金额 5,528.55 万元,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持续影响;2)非经营项目影 响金额-6,270.70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投资的珠海冠宇(688772)及丰电科技(430211) 股票价格波动所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存货增加影响金额-27,545.91 万元,发行 人 2021 年度存货大幅增加主要系:受 2021 年销售规模大幅扩张影响,发行人原材料及境 外子公司的备货增加;受 2021 年全球海运运力紧张的影响,发行人已报关未离岸的产成 品增加;2021 年 7 月收购三华工业 100%股权,导致原材料、产成品进一步增加;4)经 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影响金额-20,916.22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在销售环节给与主要客户一定 的信用期,使得 2021 年经营性应收规模随销售规模的大幅扩张而增加所致;5)经营性应 付项目增加影响金额 15,416.19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 2021 年度采购金额随销售规模及存货 规模的大幅扩张而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随之增加所致。 7-2-1-68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综合前述,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利润差异较 大的主要受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非经营项目及非付现项目的综合影响所 致,具备合理性。 (四)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 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 司情况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检查发行人 2020 年末、2021 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 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9,817.30 万元,其中 2021 年新增应收账款 261,955.55 万元,回款 213,871.94 万元。公司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6,832.21 万, 2022 年一季度公司新增应收账款 70,615.92 万元,销售回款金额 65,567.20 万元。2、2020 年、2021 年应收账款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1)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与公司资产规模相匹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收账款净额 46,832.21 27,086.80 流动资产金额 202,695.32 179,962.34 资产总额 259,862.42 216,133.06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23.10% 15.05% 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比例 18.02% 12.53% 2021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金额比例为 23.10%,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为 18.02%。2020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金额比例为 15.05%,应收账 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53%。 3、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2021 年、2020 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2021/12/31 2020 年度/2020/12/31 营业收入 243,758.68 156,160.47 应收账款余额 46,832.21 29,817.30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9.21% 19.09%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大且较为稳,各期末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 7-2-1-69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规模相匹配。 综合前述,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与业务规模、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 4、应收账款水平合理,坏账计提充分 (1)发行人销售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小型发电机、通用汽油机以及终端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发行 人电机类产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通用汽油机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通用机械生产 厂商或国外终端类产品贸易商;终端类产品的销售方式分为 OEM/ODM、经销、直销三 类;配件及其他产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 (2)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发行人客户结构稳定,以存量客户为主。发行人综合考量客户业务规模、市场信誉、 历史交易情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信用策略。发行人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1 Harbor freight tools 海船装运后 30 天内以 TT 付款 2 Sam’s Club 收货后 35 天付款 3 FOUANI NIGERIA LIMITED 按正本提单出单日期开始计算,60 天内以 TT 付款 4 常州科普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月结 90 天 5 CostCo Wholesale 收货后 30 天付款 6 DAISHIN INDUSTRIES LTD 提单出具后 120 天内以 TT 付款 7 重庆润通贸易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8 PEZAL PRODUCT LINESPOLK 30%生产前以 TT 付款,70%尾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清 9 Cummins Inc. 提单日后 60 天 10 STURMER MASCHINER 收货后 30 天付款 1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5 天 OE GLOBAL PART INC/Any 12 付款后发货 Parts 13 Maxtool 收货后 120 天付款 14 PriceSmart 收货后 90 天付款 15 LOWES.COM 收货后 60 天付款 16 Amazon VC 收货后 60 天付款 由上表可知,对于主要客户发行人均给与一定的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30 天至 120 天 之间,且 2020 年、2021 年未发生重大变动。2020 年、2021 年未,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 7-2-1-70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09%和 19.21%,与根据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的理论推算比 例接近。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水平合理,符合自身实际经营特点。 (3)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天 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隆鑫通用 6.76 4.94 53.25 72.87 宗申动力 6.12 6.48 58.82 55.56 智慧农业 15.22 13.23 23.65 27.21 绿田机械 10.38 9.98 34.68 36.07 可比公司平均值 9.62 8.66 42.60 47.93 发行人 6.92 6.19 52.02 58.16 数据来源:Wind 金融终端及公开数据整理。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注 2: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19、6.92,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 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水平。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应收 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58.16、52.02,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相符,公司应收账款处于 合理水平。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虽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与隆 鑫通用和宗申动力较为接近。绿田机械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主要系信 用政策差异所致。根据绿田机械招股说明书披露,其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主要原因为其外销业务及部分内销业务通常在客户确认订单后先预收部分货款或全部货 款后再安排生产或发货。智慧农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大,可比性较低。 (4)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坏账计提政策 隆鑫通用 账龄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7-2-1-71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不存在回收风险,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1:无担保物或无信保组合——以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作为信用风险特 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宗申动力 组合 2:有担保物或有信保组合——以应收账款的逾期天数并考虑担保物或信 保的风险敞口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先按组合 1 的计提方法进行计算,再将计 算结果与担保物或信保赔付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现值进行比较,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组合 3: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智慧农业 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 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照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绿田机械 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①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②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发行人 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组合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对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 例对比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发行人 隆鑫通用 宗申动力 智慧农业 绿田机械 1 年以内 5% 0-5% N/A N/A 5% 1至2年 10% 10% N/A N/A 10% 2至3年 20% 20%、35% N/A N/A 30% 3至4年 30% 50% N/A N/A 100% 4至5年 80% 80%、100% N/A N/A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N/A N/A 100% 注 1:根据宗申动力定期报告披露,其通过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 2:根据智慧农业定期报告披露,其对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 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7-2-1-72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可比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合前述,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5、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1)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 2020 年、2021 年未,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万 坏账准备 占比 计提比例 元) (万元) 1 年以内 45,493.78 97.14% 2,331.52 5.12% 1至2年 224.49 0.48% 102.55 45.68% 2至3年 90.64 0.19% 50.60 55.82% 3至4年 125.70 0.27% 106.53 84.75% 4至5年 113.40 0.24% 106.19 93.65% 5 年以上 784.20 1.67% 784.20 100.00% 合计 46,832.21 100.00% 3,481.59 7.4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万 坏账准备 占比 计提比例 元) (万元) 1 年以内 28,126.10 94.33% 1,409.47 5.01% 1至2年 211.46 0.71% 26.51 12.54% 2至3年 276.03 0.93% 145.21 52.61% 3至4年 146.74 0.49% 97 66.10% 4至5年 448.89 1.51% 444.23 98.96% 5 年以上 608.08 2.04% 608.08 100.00% 合计 29,817.30 100.00% 2,730.51 9.16% 注:计提比例=(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余额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4.33%、97.01%,占比较高,应收账款质量整体较好。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9.16%、7.43%。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对比 7-2-1-73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计提比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 坏账准备计提比 额占比 例 额占比 例 隆鑫通用 83.42% 11.16% 77.89% 8.96% 宗申动力 98.56% 3.67% 99.27% 3.77% 智慧农业 39.28% 54.56% 36.72% 61.62% 绿田机械 98.98% 5.64% 98.84% 5.77% 可比公司 注 93.65% 6.83% 92.00% 6.17% 平均值 发行人 97.14% 7.43% 94.33% 9.16%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注:智慧农业长账龄占比显著高于发行人及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因此平均值计算未包含智慧农 业。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未,发行人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略高 于同行业公司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应收账款质量整体较好;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略高于可比同行业公司平均值,坏账准备计提具有谨慎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与公司业务模式、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规模匹配,结 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分析,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应收账款 整体质量较高;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符合会计准则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率较好,各期坏账准备计 提较为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为谨慎。 (五)报告期内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1、2020 年、2021 年存货明细情况、库存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2021 年存货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 万元 7-2-1-74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511.73 47.12 6,464.61 3,316.69 25.05 3,291.64 在产品 3,725.54 168.71 3,556.83 2,359.59 136.08 2,223.51 库存商品 37,984.22 133.94 37,850.28 23,501.29 123.39 23,377.90 低值易耗品 164.41 - 164.41 198.69 - 198.69 发出商品 9,475.87 - 9,475.87 939.60 - 939.60 合计 57,861.78 349.77 57,512.01 30,315.87 284.52 30,031.35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77.52%、65.65%。 发行人库存商品境内外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区域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境外 22,961.07 60.45% 16,254.16 69.16% 境内 15,023.15 39.55% 7,247.14 30.84% 合计 37,984.22 100.00% 23,501.30 100.00% 从库存商品区域分布来看,发行人境外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主要系通用动力机械行业 为出口外向型行业,主要消费市场在北美、亚洲、欧洲和非洲等国家地区。发行人为向客 户提供优质服务和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已在美国、迪拜、尼日利亚、德国、俄罗斯等 多国设立境外销售型子公司。考虑到运输时限,境外销售型子公司为应对快速增长的海外 市场对于交货时效性的需求,需要提前在当地备货。 因此,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库存商品余额较高主要系境外销售型子公司备货所致, 具备合理性。 2、结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情况、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存货周转 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1)公司及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隆鑫通用、宗申动力、智慧农业、绿田机械;发行人与 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及计提方法对比如下: 7-2-1-75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证券简称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隆鑫通用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期末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 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 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 宗申动力 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可变现净值是 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 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 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智慧农业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 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 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原材料: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绿田机械 定可变现净值;自制半成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 现净值;发出商品: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发行人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7-2-1-76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 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 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1)存货库龄情况 追溯调整后数据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库龄一年以 库龄一年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上存货 上存货 原材料 8,545.32 1,021.05 11.95% 4,730.12 305.83 6.47% 在产品 4,097.62 269.42 6.58% 2,648.38 187.78 7.09% 库存商品 40,415.82 2,731.26 6.76% 24,281.09 1,108.88 4.57% 低值易耗品 164.41 5.5 3.35% 198.69 72.57 36.52% 发出商品 9,885.09 - - 939.60 - - 合计 63,108.26 4,027.23 6.38% 32,797.88 1,675.06 5.11% 追溯调整前数据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库龄一年以 库龄一年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上存货 上存货 原材料 6,511.73 518.78 7.97% 3,316.69 271.93 8.20% 在产品 3,725.54 269.42 7.23% 2,359.59 187.78 7.96% 库存商品 37,984.22 2,645.47 6.96% 23,501.29 1,088.16 4.63% 低值易耗品 164.41 5.50 3.35% 198.69 72.57 36.52% 发出商品 9,475.87 - - 939.60 - - 合计 57,861.78 3,439.17 5.94% 30,315.87 1,620.43 5.35%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发行人库龄一年以上存货的占比分别为 5.35%、5.94%,占比 较低。发行人库龄一年以上存货主要集中在库存商品,以发电机组等终端类产品为主,主 7-2-1-77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要系终端产品具有易于存放、产品质保期较长的特点,境外子公司基于销售策略,对全系 列终端产品备货以保障及时响应客户需求,部分终端类产品会因销售周期较长而存放较长 时间所致。此外,公司原材料中用于维修的配件以及部分低值易耗品会因使用频率较低而 存放较长时间,导致库龄较长。 2)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 2021 年末、2020 年末,产成品在次年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商品余额 37,984.23 23,501.30 次年销售金额 32,701.44 20,855.83 期后销售比例 86.09% 88.7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库存商品次年销售比例为 88.74%和 86.09%, 销售比例较高,不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形。 3)存货周转率 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所示: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2020 年 603766.SH 隆鑫通用 9.40 8.89 001696.SZ 宗申动力 8.96 9.30 000816.SZ 智慧农业 7.99 6.86 605259.SH 绿田机械 3.11 3.18 可比公司平均值 7.36 7.06 603109.SH 发行人 4.36 4.47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略高于绿田机 械,主要原因系经营模式差异所致,具体如下: 隆鑫通用、宗申动力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发动机及整车制造、通用汽油机及通用动力机 械类产品整机制造等,主要生产环节以装配为主,产品交付周期较短;且由于实行零库存 7-2-1-78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管理模式,主要零部件均由配套供应商预先存放于工厂,工厂按需领用结算,故存货周转 速度较快,存货周转率较高。 智慧农业机械制造业务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 开展产品研发,接单后按约定生产并交付,故其备货量较低,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周 转率较高。 绿田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工序多,自制率高的特点,故其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金额 较大,且为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其对需求量较大的型号储备一定库存,故存货周转速度 相对较慢,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发行人终端类产品生产管理模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同,但由于境外子公司采用 备货销售的方式,随着境外销售规模的增长,备货规模随之增加,拉低了存货周转率水平。 此外,公司电机类产品一般用于下游厂商配套,须在客户的生产工厂保持相当数量的库存 商品,由客户根据生产进度取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整体的存货周转速度,致使 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仍高于与发行人业务模式相近的绿田机 械。 4)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0 年、2021 年未,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隆鑫通用 2.11% 1.54% 宗申动力 0.57% 0.43% 智慧农业 5.80% 11.72% 绿田机械 2.19% 2.07% 发行人 0.60% 0.94%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宗申动力较为接近,但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 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低于隆鑫通用和智慧农业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发行人 核心产品系小型发电机为主的电机类产品和通用汽油发电机组、高压清洗机、数码变频发 电机组为主的终端类产品。隆鑫通用主要产品系摩托车和通用机械产品,隆鑫通用存货中 通用机械产品占比较小,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智慧农业主要系动力及终端设备综 7-2-1-79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合服务商,多品种金属精矿供应商及智慧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其定期报告披 露,其产品包括通用机械类、金属矿产品类和信息化类产品,矿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受大 宗商品价格波动因素的影响较大,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存在差异。 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低于绿田机械主要系采购模式差异所致。绿田机械主要从事 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和高压清洗机产品生产和销售,虽然发行人产品结构和绿田机械产品结 构相似,但采购模式存在差异。绿田机械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对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 为主并辅以“预购备料”的采购模式,对主要原材料保持了适当的备货水平,主要外购的 零部件包含电机、曲轴、高压管、轴承、飞轮、水泵、油箱、消音器等。而发行人电机、 曲轴、轴承、消音器均由发行人子公司自产,发行人根据订单以销定产,不存在需要大量 备货的情形,降低了存货跌价风险。 2021 年末、2020 年末,发行人已根据存货不同的用途和状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1) 对于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照预计售价按照已签订销售合同/订单的价格或者同类产品产 成品的预计售价或者市场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投入的成本和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2)对于判断为无法使用的原材料,公司按照废品对外销售 价格扣除销售预计发生的相关费用计算可变现净值;3)对于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按照 已签订合同/订单或同类库存商品预计售价或市场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确定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对于非正常备货的库存商品,公司按照降价出售的预计价格扣 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发行人根据测算结果,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 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库 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不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形。发行人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与宗申动力较为接近,但因产品结构和采购模式差异低于其他可比 公司,具备合理性。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六)报告期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相关 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 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7-2-1-80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0 年、2021 年,公司对凯米尔动力及五谷通用发生的关联销售(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凯米尔动力 电机、动力及配件、软件使用费 71.20 1.10 五谷通用 电机、动力及配件、软件使用费 1,191.19 593.01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要向凯米尔动力销售铜线电机等电机类产品,机架、面 板、零件、调压器、消声器等配件产品以及通用汽油机产品;发行人主要向五谷通用销售 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主要为托架、铁架、箱体、扶手、车轮轴等)以及少量的电机类产品。 2020 年、2021 年,五谷通用主要从事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为微耕机、收获机、移植机、园艺工具等,其主要产品生产装配过程中需要适用动力(主 要为汽油发动机)、变速箱、结构件、包装物等主要部件。五谷通用采购时会根据产品型 号、功能、销售价格及客户需求选择不同品牌的部件产品,其中向发行人采购的动力及配 件产品主要用于其高端系列产品的生产装配。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要向五谷通用销售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主要为托架、铁 架、箱体、扶手、车轮轴等),用于五谷通用主要产品的生产装配。2020 年、2021 年, 发行人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593.01 万元、1,191.19 万元。2021 年发行人向 五谷通用关联销售金额较 2020 年增长 598.18 万元,增幅为 100.87%,主要系受 2021 年 度下游市场需求提升的影响,五谷通用营业收入由 2020 年的 6,936.22 万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1,672.46 万元,营业收入增幅高达 68.28%,对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产品的需求量大幅 提升所致。 综合前述,发行人 2021 年度对五谷通用关联销售大幅提升主要系 2021 年度五谷通用 销售规模扩大,对通用汽油机及配件产品的需求量大幅提升所致。 (二)结合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同 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说明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1、公司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的公允性分析 (1)2020 年度 7-2-1-81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0 年度,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金额为 1.10 万元,金额较小。 (2)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关联销售金额为 71.20 万元,主要为电机类产品。发 行人向凯米尔动力销售的电机类产品均为型号“186/44A”的启动电机部件。公司向凯米 尔动力及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同型号产品价格对比如下: 客户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数量(个) 平均销售单价(元/个) 凯米尔动力 69.51 5,554.00 125.14 其他非关联方 3,168.76 269,740.00 117.47 虽然该型号产品无公开的市场报价,但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给凯米尔动力的电机类 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与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非关联方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对凯米尔动 力 2021 年关联销售的价格公允。 2、公司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公允性分析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通用汽油机和配件类产 品,发行人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均价与向其他关联方销售的均价对比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销售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 产品大类 客户 销售数量(个) (万元) (元/个) 五谷通用 795.14 22,057.00 360.49 通用汽油机 其他非关联方 4,145.95 67,487.00 614.33 五谷通用 391.09 135,533.00 28.86 配件及其他 其他非关联方 15,872.13 7,096,061.00 22.37 2020 年度 销售金额 平均销售单价 产品大类 客户 销售数量(个) (万元) (元/个) 五谷通用 440.79 13,449.00 327.75 通用汽油机 其他非关联方 3,220.14 64,870 496.40 五谷通用 147.92 47,945.00 30.85 配件及其他 其他非关联方 5,095.48 3,674,546.77 13.87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品均价 低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配件类产品 2020 年、2021 年销售均价高于向其他非关 7-2-1-82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联方的销售均价。 (1)通用汽油机产品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向五谷通用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品主要为用于微耕机等农 业机械的汽油发动机,且主要为单价较低的低功率(以 170F 型号为主)发动机,故销售 均价低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由于发行人其他农用汽油发动机客户较少,同型号 产品较难找到其他非关联方客户进行售价比较,故发行人获取了 2020 年、2021 年五谷通 用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汽油发动机的明细,其汽油发动机产品采购均价(不含税)对比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分类 发行人 其他供应商 发行人 其他供应商 170F 汽油发动机 333.49 282.46 314.67 288.62 全部汽油发动机 360.49 286.36 327.75 319.51 由上表可知,五谷通用向发行人采购均价略高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主要系发行人 产品性能、质量优于其他供应商所致,故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五谷通用高端系列产品, 具备合理性,发行人向五谷通用销售的汽油发动机产品价格不存在异常。 发行人销售给五谷通用的产品由于型号、功率、出厂状态存在差异,无市场公开报价。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绿田机械(605259)招股说明书披露,其发动机产品主要用于农 业机械、园林机械、工程机械等,与发行人销售给五谷通用的产品结构较为接近,因此选 取可比上市公司绿田机械(605259)的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进行比较,销售均价对比情况如 下: 项目 2021 年度(元/个) 2020 年度(元/个) 绿田机械发动机销售均价 未披露 376.83 发行人向五谷通用汽油发动机销售均价 360.49 327.75 由上表可知,受产品规格、型号差异影响,发行人向五谷通用销售的发动机均价略低 于绿田机械发动机销售均价,但仍处于可比范围。 综合前述,通过与五谷通用其他同类供应商采购均价以及与发行人可比公司绿田机械 同类产品销售均价的对比,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通用汽油机产 品均价处于可比范围内,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2)配件类产品 7-2-1-83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向五谷通用销售的配件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高于向其 他非关联方销售的平均单价,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向 五谷通用销售的配件类产品结构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品名称 关联销售金额 关联销售 平均单价 关联销售金 关联销售 平均单价 (万元) 数量(个) (元/个) 额(万元) 数量(个) (元/个) 刀具总成 173.70 23,463.00 74.03 85.01 8,237.00 103.20 铁架 150.67 39,028.00 38.60 33.52 10,781.00 31.09 其他杂件 66.72 73,042.00 9.13 29.39 28,927.00 10.16 合计 391.09 135,533.00 28.86 147.92 47,945.00 30.85 发行人配件类产品具有品类/型号多、销售数量大、平均单价低等特点。从销售结构 来看,发行人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的配件类产品中,金额占比较大的为消声器、箱体、箱 盖、机架等产品;而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向五谷通用销售的配件类产品中占比高 的为单价较高的刀具总成,使得配件类产品销售均价高于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均价。剔 除刀具总成后,发行人向五谷通用关联销售的配件类产品销售均价分别为 15.84 元/个和 19.40 元/个,与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均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因此,发行人 2021 年度向五谷通用销售的配件类产品均价与其他非关联方销售均价 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分析发行人销售给五谷通用、凯米尔动力和销售给其他非关联方 同类产品的价格,以及分析五谷通用向同类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产品 的销售价格,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向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用的关联销售价格定价公 允。 (七)申报会计师核查确意见。 1、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量、外汇汇率变动对收入 变动的影响。 (2)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了解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销售模式是否存在差异,检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波 动趋势是否一致;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7-2-1-84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3)对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进行分析复核,分析主要 项目变动合理性以及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 较大的原因。 (4)获取发行人编制的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表,复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查询公开信息以获取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比 分析公司与同行业相关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 售合同及信用期政策,检查客户期后回款凭证及附件。 (5)了解发行人的主要生产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了解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入库、 材料领用、 费用归集分配、产品入库、 产品发货等重要流程运行方式。 (6)获取发行人存货库龄明细、发行人期后销售明细,检查存货期后销售情况,分 析期后销售比例是否合理。 (7)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 策与发行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8)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 2020 年、2021 年关联交易的背景及波动原因。 (9)获取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销售明细表、五谷通用动力采购明细;查阅同行 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情况,对比分析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因具有全产业链带来的成本优势及境外子公司销售模式的影响,发行人 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各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因经营性应 收应付项目、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导致,与发行人 实际的相关业务匹配,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应收账款水平合理,符合自身经营状况以及行业特点,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充分。同时,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相匹配。 (4)发行人存货库龄主要为一年以内,较为健康,不存在大量存货积压的情形。发 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5)发行人对凯米尔动力和五谷通用的销售单价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单价之间不具 7-2-1-85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有重大差异,销售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 关于境外销售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97,475.09 万元、150,976.29 万 元和 170,267.7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63.83%、63.65%和 67.50%;2)发行人 境外销售模式主要为 OEM/ODM 及经销模式。请发行人说明:(1)境外销售具体分布 情况,境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 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 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 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境外经营主体、境外销售 及存货情况、外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一)境外销售具体分布情况,境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 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境外销售的具体分布情况 2020 年、2021 年,公司外销收入规模分别为 97,475.09 万元、150,976.29 万元,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83%、63.65%。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收入规模 逐年扩大,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地区、亚洲地区、欧洲地区及非洲地区,按照区域划分的 境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区域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北美地区 84,471.57 55.95% 55,509.13 56.95% 亚洲地区 24,512.04 16.24% 14,751.10 15.13% 欧洲地区 17,104.22 11.33% 13,137.24 13.48% 非洲地区 15,349.51 10.17% 8,632.55 8.86% 南美地区 5,972.62 3.96% 2,961.52 3.04% 澳洲地区 3,566.33 2.36% 2,483.55 2.55% 合计 150,976.29 100.00% 97,475.09 100.00% 7-2-1-86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美、欧洲区域是发行人主要产品发电机组的传统市场,市场需求及市场规模一直 处于较高水平,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北美地区是发行人主要的境外收入来源区域。中东、 东南亚和非洲等区域为发电机组的新兴市场,随着这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人口的增 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电力设施不完善等因素使其产生了的巨大的电力供应缺口,对发 电机组等产品的需求也在持续提升,故发行人在亚洲及非洲区域均保持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2、境外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2021 年度,发行人外销收入增长 53,501.20 万元,同比增长 54.89%,增幅较大。 从销售区域分布看,2021 年度,发行人境外各区域销售收入均呈增长趋势,其中增 幅较大的为北美地区、亚洲地区和非洲地区,销售收入增长金额分别为 28,962.44 万元、 9,760.94 万元和 6,716.96 万元。发行人 2021 年境外销售收入增长最多的区域为北美地区, 主要系 2021 年度北美地区强对流天气频发导致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市场需求提升所致。 根据《气象》杂志 2022 年发布的《2021 年全球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成因》, 2021 年 北大西洋热带气旋较为活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有 20 个命名的风暴,大约是历史 同期的两倍,2021 年北美地区频发的强对流天气致使多地陷入断电或电力紧张的情形, 对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产品的需求增长显著。发行人 2021 年在亚洲区域和非洲区域的销 售也出现了显著增长,主要系部分中东、东南亚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人口的增 长,人均电力使用率无法匹配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导致对发电机组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 升。 从行业数据来看,根据我国海关统计,2021 年我国发电机组出口额 43.60 亿美元,同 比增长 42.00%。发行人 2021 年度外销收入同比增长 54.89%,与行业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具备合理性。 综合前述,发行人 2021 年度境外收入增长主要系核心产品发电机组下游市场需求提 升所致。 3、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是否 存在显著差异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终端类产品的销售方式分为 OEM/ODM、经销、直销三类, 以 OEM/ODM 和经销模式为主,主要面向境外市场。电机类产品和配件类产品采用直销 方式进行销售,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通用汽油机产品除少量对外销售外,主要用于自有终 7-2-1-87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端类产品的生产配套。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境外各销售模式的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 销售 主要 销售 销售 区域 模式 销售产品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金额 直销 电机及配件类产品 74,368.62 31.35% 8.42% 42,730.74 27.98% 12.02% 境内 经销 终端类产品 11,857.67 5.00% 16.77% 12,498.21 8.19% 20.52% 小计 86,226.29 36.35% 9.57% 55,228.95 36.17% 13.94% 终端类产品、电机及配 直销 10,183.03 4.29% 19.95% 4,824.02 3.16% 26.20% 件类产品 经销 终端类产品 67,585.41 28.49% 36.41% 54,520.77 35.70% 39.27% 境外 OEM/ 终端类产品 73,207.85 30.86% 18.37% 38,130.30 24.97% 19.95% ODM 小计 150,976.29 63.64% 26.55% 97,475.09 63.83% 31.07% 合计 237,202.58 100.00% 20.38% 152,704.03 100.00% 24.87%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直销为主,主要销售电机及配件类 产品;境外销售以经销和 OEM/ODM 为主,主要销售终端类产品。发行人境内境外各销 售模式的毛利率差异原因如下: (1)境外直销毛利率高于境内直销毛利率的原因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直销毛利率分别为 26.20%、19.95%,境内直销毛利率 分别为 12.02%、8.42%。境外直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直销毛利率,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 所致。发行人境内直销主要以毛利率较低的电机类和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直销除了部分 销售给 Cummins Inc.等客户的电机及配件类产品外,还包括较多通过 Amazon 平台销售的 毛利率较高的终端类产品。 (2)境外经销毛利率高于境内经销毛利率的原因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经销毛利率分别为 39.27%、36.41%,境内经销毛利率 分别 21.26%、17.54%。境外经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经销毛利率,主要系销售模式差异 所致。发行人境内经销主要通过境内子公司出售给客户,境外经销则主要通过境外销售型 子公司出售给客户。境外销售型公司直接面向当地市场,一方面缩短了产品分销环节,另 7-2-1-88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方面境外子公司需要承担较高的国内工厂发货费用、本地运营费用等,产品定价高于国 内经销业务,使得发行人境外经销毛利率高于境内经销毛利率。 (3)境外经销毛利率高于境外 OEM/ODM 毛利率的原因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经销毛利率分别为 39.27%、36.41%,境外 OEM/ODM 毛利率分别为 19.95%、18.37%。境外经销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外 OEM/ODM 毛利率主要系: 1)OEM/ODM 模式下,发行人生产的商品由 OEM/ODM 合作方全部收购,发行人主要是 完成生产职能,不体现品牌附加值,且 OEM/ODM 客户通常为相关市场主要的通机贸易 商,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发行人的合作过程中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毛 利率偏低;2)境外经销主要通过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实现销售,境外 OEM/ODM 则通过发 行人境内公司出口销售,如前文所述,通过境外子公司直接面向当地市场时,毛利率水平 较高。 (4)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的原因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1.07%、26.55%,境内销售毛利率 分别为 13.94%、9.57%,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发行人境内外 产品销售结构差异所致。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外分产品销售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电机类产品 58,260.65 67.57% 38,048.54 68.89% 通用汽油机 2,144.88 2.49% 2,104.41 3.81% 终端类产品 11,792.50 13.68% 11,430.68 20.70% 配件及其他 14,028.27 16.27% 3,645.31 6.60% 境内小计 86,226.29 100.00% 55,228.95 100.00% 电机类产品 5,947.65 3.94% 2,860.05 2.93% 通用汽油机 2,797.57 1.85% 1,557.62 1.60% 终端类产品 139,996.11 92.73% 91,459.33 93.83% 配件及其他 2,234.95 1.48% 1,598.09 1.64% 境外小计 150,976.29 100.00% 97,475.09 100.00% 合计 237,202.58 - 152,704.03 - 7-2-1-89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境内销售的产品主要毛利率较低的为电机及配件类产品,占 2020 年、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5.49%、83.84%。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 毛利率较高的终端类产品,占 2020 年、2021 年未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3.83%、 92.73%。 发行人境内销售以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终端类产品为主系行业特点 所致。我国通用动力机械行业为出口外向型行业,境内企业完成生产后的各类产品主要用 于出口销售。故发行人境内客户主要为通用机械生产型企业,产品需求为生产终端产品的 各类部件;发行人境外客户则主要为全球通用动力机械的渠道商、贸易商以及寻求 OEM/ODM 合作的制造商,产品需求主要为终端类产品。 综合前述,发行人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受通用动力机 械行业特点影响,发行人境内销售以毛利率较低的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毛 利率较高的终端类产品为主所致。 (二)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结 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1、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金额 占当期境外主营业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万元) 务收入比例 1 HFT 25,939.12 17.18% 2 Walmart 14,703.38 9.74% 3 Costco 6,219.45 4.12% 2021 年度 4 OE GLOBAL PART INC 4,224.19 2.80% 5 Maxtool 3,953.85 2.62% 合计 55,039.99 36.46% 1 Walmart 14,543.84 14.92% 2020 年度 2 Costco 8,453.42 8.67% 3 HFT 6,420.18 6.59% 7-2-1-90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4 LOWES.COM 3,352.72 3.44% 5 FOUANINIGLTD 3,023.29 3.10% 合计 35,793.45 36.72% 注:上表所列示的境外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已将受同一最终方控制的企业进行合并。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前五大客户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72%、36.46%,占比相对较高。从客户构成来看,HFT、Walmart 及 Costco 均为各期 前五大境外客户,境外主要客户的变动较小,发行人与主要境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 2021 年度和 2020 年度,HFT、Walmart 及 Costco 均为发行人境外前五大客户,发行 人 2021 年度对 Walmart 销售金额与 2020 年度基本持平,销售稳定。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Costco 销售金额虽然较 2020 年度下滑 2,233.97 万元,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HFT 销售金额较 2020 年度增长 19,518.94 万元,主要系随着发行人与 HFT 合作的 深入,HFT 对发行人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响应速度认可度较高,加大了与发行人的 OEM/ODM 业务合作。 相较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LOWES.COM 和 FOUANINIGLTD 未进入发行人前五 大境外客户。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LOWES.COM 的销售金额为 1,068.29 万元,较 2020 年 度减少 2,284.43 万元,主要系 LOWES.COM 减少向发行人的采购所致。发行人 2021 年度 对 FOUANINIGLTD 销售金额为 3,560.89 万元,较 2020 年度增长 537.60 万元,虽未进入 当期境外销售前五大,但仍与发行人保持良好的合作。 相较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OE GLOBAL PART INC 和 Maxtool 为新进入发行人 境外前五大的客户。发行人 2020 年度对北美地区客户 OE GLOBAL PART INC 及其关联 方的销售金额为 2,345.00 万元,随着合作的深入及北美区域市场需求的提升,发行人 2021 年度对 OE GLOBAL PART INC 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发行人 2020 年度对 Maxtool 的 销售收入为 0.06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在 2020 年度与 Maxtool 的 OEM/ODM 合作仍处于产 品送样、试用阶段,尚未实现规模销售。在经过 2019 年、2020 年的产品送样、试用后, 发行人在 2021 年度对 Maxtool 实现了规模销售,对 Maxtool 的销售收入也在当年大幅提 升。 2、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比 7-2-1-91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新增境外客户的数量、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新增境外客户数量(家) 699 382 新增境外客户销售金额(万元) 7,795.98 9,698.95 新增境外客户平均销售金额(万元) 11.15 25.39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50,976.29 97,475.09 新增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5.16% 9.95%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新增境外销售客户虽然数量较多,但销售金额占境 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境外收入影响较小。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存量客 户,境外客户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新增境外客户中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度 获取方 销售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国家 销售产品 客户介绍 式 (万元) Gelamniaga 马来西 客 户 介 大型柴油发电机 大型柴油发电机组 1 1,279.40 Technologies Sdn Bhd 亚 绍 组 业务 供 应 商 2 西莫责任有限公司 越南 343.42 配件产品 钢材贸易商 介绍 阿 里 巴 汽油发电机组、柴 发电机组产品、水泵 3 Sapac Al-Enjaz Est 沙特 巴 网 络 261.79 油发电机组、高压 动力等产品的分销 平台 清洗机组、水泵等 商 发电机组产品、空压 PT. Niagamas Lestari 业 务 员 4 土耳其 179.15 汽油发电机组 机、电焊机等产品的 Gemilang 拜访 分销商 YARA GENERAL 业 务 员 发电机组产品专业 5 阿联酋 173.83 变频发电机组 TRADING 拜访 分销商 2020 年度 获取方 销售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国家 销售产品 客户介绍 式 (万元) 汽油发电机组、变 业 务 员 波多黎各最大的户 1 ANY PARTS CORP 美国 2,345.00 频发电机组及高压 拜访 外工具销售商之一 清洗机组等 业 务 员 汽油发电机组、变 美国海岸警卫队交 2 Coast Guard Exchange 美国 1,289.15 拜访 频发电机组 易所 7-2-1-92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业 务 员 汽油发电机组、水 五金机械等工具类 3 ParusCo., Ltd 俄罗斯 690.93 拜访 泵、动力等 产品专业分销商 KINGS 业 务 员 汽油发电机组、变 美国进出口专业服 4 美国 438.74 INTERNATIONAL 拜访 频发电机组 务商 AL NIJOM TRADING 发电机组产品专业 5 伊拉克 展会 261.57 汽油发电机组 COMPANY 分销商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要通过业务员拜访、客户介绍、展会等方式获取境外客 户,主要新增境外客户向发行人的采购的产品均以发电机组产品为主,发行人与该等客户 的合作均基于真实的业务需求。 3、结合报告期内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等与外销业务的匹配性说明境外收入的真 实性 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通过境内业务主体直接出口和通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两种模式。 在通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的模式下,境外业务主体需向境内业务主体采购,因此境内业务 主体的海关数据及出口退税数据包含了对境外业务主体的销售情况。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当期境外 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 150,976.29 97,475.09 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 131,983.40 89,450.44 差异 18,992.89 8,024.65 由上表可知,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 均低于发行人经审计的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在通过境外业务主体销售的模式下,部 分销售毛利留存在境外主体所致,具备合理性。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海关数据、 出口退税金额的匹配分析如下: (1)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之间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美元 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海关出口 海关报关对应的出口金额① 20,810.26 13,133.32 7-2-1-93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数据 减:出口货物退货金额② 158.78 110.44 减:来料加工的差异③ 221.03 228.59 测算的境外销售收入④=①-②-③ 20,430.45 12,794.29 财务数据 境外销售收入⑤ 20,467.97 12,947.15 差异⑥=④-⑤ -37.52 -152.86 差异比对 差异率⑦=⑥/⑤ -0.18% -1.18% 注 1: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各中国大陆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出口销售收入, 不包含国外子公司对外销售收入; 注 2:海关报关对应的出口金额未剔除出口货物退货的出口金额; 注 3:海关报关对应出口金额和境外销售收入不以美元结算部分,按照平均汇率(上年度期末汇 率+当年 12 月各月末汇率)/13 汇率进行折算。 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内业务主体的境外销售收入(合并抵消前)与海关数据 之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 ①、出口货物退货造成的差异。发行人收到出口货物退货时,账面会直接冲减主营业 务收入,但海关数据未剔除此部分退货金额,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因出口货物退回 产生的海关数据与境外销售收入差异金额为 110.44 万美元、158.78 万美元; ②、来料加工收入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数据存在差异。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存 在来料加工的情况,账面按照加工费确认收入,但海关报关数据为货物出口离岸价,差异 金额为 228.59 万美元、221.03 万美元。 剔除以上差异后,2020 年、2021 年境外销售收入与测算的境外销售收入差异较小, 差异率分别为-1.18%、-0.18%,主要系折算汇率差异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与财务数据的差异主要系出口货物退货、来料加工收 入确认金额与海关报关数据的差异,剔除以上差异后境外销售收入与测算的境外销售收入 差异较小,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之间具有匹配性。 (2)境外销售收入与出口退税额之间的匹配情况 发行人属于电机及通用动力机械制造行业,境内业务主体分为生产型及外贸型企业, 根据财税[2012]3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 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7-2-1-94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 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主要为 13.00%和 9.00%。 ①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① 6,255.32 10,137.07 本期申报上一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② 300.20 783.77 下一期申报本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③ 583.42 300.20 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④=①+②-③ 5,972.11 10,620.64 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⑤ 5,855.74 10,800.71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⑥ 702.01 1,313.84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⑦=⑥/⑤ 11.99% 12.16%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⑧=⑥/④ 11.75% 12.37% 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⑨ 13.00%、9.00% 13.00%、9.00% 差异⑩=⑦-⑧ 0.23% -0.21% 注: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业务主体对合并范围内境外业务主体的出口销售收 入,不包含境外业务主体对外销售收入。 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13.00%,少部分适用 9.00%的出口退税率,由上表可 知,申报的出口退税额占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比 2020 年、2021 年分别为 12.16%、 11.99%,在发行人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 9%-13.00%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发行人生产型企业境外销售收入与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出口退税 申报时点与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存在时间性差异。发行人需在海关结关时确认境外销售 收入,但由于部分港口存在起运港退税优势,出口日期(即可申请退税开始日期)为完成 报关申请日期,非海关结关日期,导致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出口时间存在差异,从而使同 期海关申报的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的金额存在差异。 2020 年、2021 年,经调节后的境外销售收入与申报出口退税的销售金额对应的退税 率差异为-0.21%、0.23%,差异较小,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 ②外贸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 由于外贸型企业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7-2-1-95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因此,以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采购金额与申报出口 退税的进货金额进行对比,再与免抵退税额进行匹配,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125,728.08 79,313.37 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① 120,097.15 72,471.49 境外销售收入暂未申报的进货成本② - - 本期申报上一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③ 21,895.65 15,624.79 下一期申报本期出口退税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④ 53,603.00 21,895.65 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⑤ 1,073.71 670.00 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⑥=①-②+③-④+⑤ 89,463.51 66,870.63 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⑦ 91,737.30 66,165.16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⑧ 11,902.63 8,609.63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⑨=⑧/⑦ 12.97% 13.01% 申报的出口退税额/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⑩=⑧/⑥ 13.30% 12.88% 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 11 13.00% 13.00% 差异 12=⑨-⑩ -0.33% 0.14% 注 1:境外销售收入包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业务主体对合并范围内境外业务主体的出口销售 收入,不包含境外业务主体对外销售收入; 注 2: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包含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对应的进货成本。 发行人外贸型企业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与出口退税计税金额的差异主要系时间性 差异,同时还存在境外销售收入暂未申报的进货成本和退货退回免抵退的境外销售收入进 货成本的差异。具体如下: 1)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外贸型企业境外收入进货成本与出口退税计税金额存在 时间性差异。其主要原因与“(1)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匹配分析”时 间性差异相同; 2)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销售涉及退货情况,账面冲销境外销售收入对应成 本,而申报出口退税进货总金额未将此部分剔除,退货退回免抵退单独反应在出口货物退 运已补税中,导致各期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与申报出口退税进货金额存在 670.00 万元、 7-2-1-96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073.71 万元差异。 纳入时间性差异、暂未申报退税及出口退货退回免抵退因素,最终申报出口退税进货 金额和调节后境外销售收入进货成本差异较小,2020 年、2021 年与对应的退税率差异仅 为 0.14%、-0.3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与境外销售收入相匹配。 综上所述,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匹配度较高,境外收入真实。(三)、 申报会计师对境外经营主体、境外销售及存货情况、外销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及核查 结论 1、核查程序 针对境外经营主体情况,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项目组获取了境外律师针对境外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见书。 2)项目组对主要经营主体的管理层就境外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资产情 况、合规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访谈。 针对境外存货,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向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境外存货的存放情况以及境外仓库的数量、建成时间、面 积、位置等信息。 2)获取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与第三方仓储单位签订的存货仓储管理合同,检查货物运 输、货物保管、款项支付等重要约定事项。 3)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存货盘点计划、评估盘点计划的合理性,对发行人 2021 年、2020 年末境外存货采取视频监盘方式进行监盘。对存放于第三方仓库的存货,进行函证。对发 行人 2021 年末、2020 年末境外存货的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境外存货余额 22,961.07 16,254.16 其中:自有仓库存货 9,930.01 14,973.64 第三方仓库存货 13,031.06 1,280.52 核查总额 17,197.60 11,851.66 其中:函证金额 10,356.56 视频盘点金额 6,841.04 11,851.66 核查比例 74.90% 72.91% 7-2-1-97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4)分析性复核存货余额的合理性。通过计算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将其与发行人历 史年度以及同行业周转率进行比较分析;结合采购、销售及库存情况,确认期末存货余额 的合理性。 针对境外销售及外销收入真实性情况,执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发行人与境外客户销售相关的销售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设计情况,并对关键控 制点执行穿行测试,获取销售订单、发货通知单、报关单、发票、签收单及回款回单等, 检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获取发行人境外销售明细账,了解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全年境外销售情况, 分析主要客户、主要销售产品、销售规模、毛利率等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3)获取主要境外客户的中信保资信报告,并通过网络查询主要境外客户的公开信息 等形式对主要境外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判断主要境外客户与发行人合作的合理性。 4)对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主要境外客户实施函证,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6)鉴于部分主要境外客户如 Walmart、Costco、Amazon 等由于行业地位较高,对访 谈和函证配合度较低,项目组获取了该类客户的供应商回款系统销售及回款明细,并与当 期销售数据匹配,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7)对 2020 年、2021 年主要境外客户执行细节测试,抽取境外销售发货通知单、报 关单、提单、签收单等,核查是否一致,验证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8)获取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明细表,核查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 出口退税的匹配情况;项目组将发行人主要外销子公司神驰进出口的收入明细表与海关数 据出口数据、出口退税数据按照形式发票号进行逐笔匹配,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9)获取并抽查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订单,了解商品或服务 履约义务相关的合同条款,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判断收 入确认政策的恰当性。 11)获取发行人主要境外子公司 2020 年、2021 年的纳税申报材料,并与当期销售数 据匹配,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12)登录主要境外客户(HFT、Sams Club、Walmart、Costco)的销售网站,确认发 行人产品真实销售。 13)检查境外客户当期回款及重大余额期后回款情况。 7-2-1-98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核查比例 针对境外销售的核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①境外客户独立函证核查金额 59,716.01 29,730.77 函证核查比例 39.55% 30.50% ②供应商系统回款核查金额 25,262.96 29,465.67 供应商回款核查比例 16.73% 30.23% ③海关出口数据核查金额 104,526.32 46,024.25 海关出口数据核查比例 69.23% 47.22% 外销核查金额 129,789.28 75,489.92 (剔除重复核查金额后) 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150,976.29 97,475.09 外销核查比例 85.97% 77.45% 2020 年、2021 年,执行的核查程序所覆盖境外销售金额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77.45%、85.97%,核查比例较高且未见异常情形。 2、核查意见 经核查: 1)2020 年和 2021 年,发行人境外经营主体运营情况良好,境外律师对境外经营主 体在历史沿革、税务、劳动用工、合规经营等方面亦发表了积极意见。 2)2020 年和 2021 年,对境外经营主体均已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境外经营主体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及存货等科目的数据具备真实性。 3)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发行人境外存货真实、完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分布在北美区域、亚洲区域、欧洲区域和 非洲区域;发行人 2021 年度境外收入增长主要系核心产品发电机组下游市场需求提升所 致。 5)发行人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主要系受通用动力机械行业特 点影响,发行人境内销售以毛利率较低的电机及配件类产品为主,境外销售以毛利率较高 的终端类产品为主所致。 7-2-1-99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变动较小,新增境外客户占境外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重较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存量客户,境外客户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7)2020 年、2021 年,发行人海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收入匹配度较高,境外 收入真实。 7-2-1-100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此页无正文,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常见问题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的专项说明签字 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 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7-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