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及市场禁入。同意提名宁海 永为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戴稳胜: 张伟华: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