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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3-12-0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的要求,相关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其变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戴稳胜                    张伟华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