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3-12-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赁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继续向关联方翠微集团托管、租赁
相关房产,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
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戴稳胜 张伟华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