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23-12-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材料,对公司拟提交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产租
赁续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
可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继续向翠微集团托管、租赁相关房
产,是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戴稳胜 张伟华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