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8-31
中材节能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8月30
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中
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3、2023年8月30日14:00,本次股东大会在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
口辰美商业广场13号楼11层第二会议室举行。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林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等证明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委托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合计321,755,98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2.703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
秘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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