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致: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 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贵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 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 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缪莉萍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