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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重科技:中重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中重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重江苏”)分别与遵义

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签署了《H500PLUS、H250 型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

《H500PLUS、H250 型钢项目机电液设备总承包订货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

56,733.27 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公司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

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

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

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分别与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签署了

《H500PLUS、H250 型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H500PLUS、H250 型钢项目机电

液设备总承包订货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 56,733.27 万元。其中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金额为 1,240 万元,总承包订货合同金额为 55,493.27 万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沧海

    4、注册资本:肆仟万圆整

    5、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坪桥工业园区

    6、主要股东:贵州省金盛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陈建军,

持股比例:25%;林宏根,持股比例:20.025%;邬付琳,持股比例:4.975%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生产销售特殊钢、普钢的钢坯、钢材、生铁、铁合金、废旧金属回收(以上经营

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

得经营)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H500PLUS、H250 型钢高效工艺孔型设计

    2、合同金额:1,240 万元

    3、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

    4、合同生效条件:自公司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5、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

项分别根据合同进度支付。

    6、其他条款:合同对责任义务、不可抗力、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及

解决办法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总承包订货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H500PLUS、H250 型钢项目机电液设备

    2、合同金额:55,493.27 万元

    3、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

    4、合同生效条件:自公司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5、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

项分别根据合同进度支付。

    6、其他条款:合同对交货期和交货条件、质量保证及验收、设备的安装与

试车、责任义务、不可抗力、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及解决办法等条款做了

明确的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

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2、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本项目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

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