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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基金、债券
等中低风险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
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
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控股子(孙)公司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金融机构现
金管理类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可以
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
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当的时
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计划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底的现金
管理类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
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五)投资方式

   公司拟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和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谨慎考察,选定受托方
和具体理财产品品种,合理布局资产。

    (六)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购买的现金管理类
产品期限以不超过十二个月为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
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
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同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如涉及)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投资
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3年第三季度


 资产总额                        942,667.33                932,459.79


 负债总额                        164,836.75                142,704.47


 资产净额                        777,830.58                789,75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0,561.16                140,968.82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计划购买中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仅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更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申
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投资额度为 45 亿
元,占最近一期财报期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的 1.19 倍。2023 年
1-9 月公司现金管理实际到期累计收益为 248.91 万元,约占净利润绝对值的
19.99%,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货币资金”科目
科目与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审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
控股子(孙)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孙)
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类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