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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以书面

或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洲先生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1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

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

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



                                    2
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海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考

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

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

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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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

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 详见 公司 同日在 上海 证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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