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6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简要情况:“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及购买的
方式,购置 10 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总投资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 132,823.43 万元。
新项目简要情况:“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
方式,购置 13 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总投资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 132,823.43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及
拟使用募集资金保持不变。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 号)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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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76,015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53,753.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59.96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793.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3)第 351C00012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168,870.92 132,823.43
2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 2,176.57 2,176.57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7,793.20
合计 191,047.49 142,793.20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扩充运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效
地将公司的运输服务能力延伸至全球,公司拟变更“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 90,145.5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为 42,677.86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等)。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超
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方式,购置 13 艘超灵便型干散
货船,总投资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823.43 万元。同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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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的全资子
公司大信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信海运”)、全资子公司 HAI DONG
INTERNATIONAL SHIPPING PTE. LTD.(以下简称“HAI DONG”)及其 3 家
全资子公司,共计 5 家公司,作为募投项目“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的实施
主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新增前) 实施主体(新增后)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
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大招海运有限
公司、大商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
有限公司、大工海运有限公司、大农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
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
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大招海运有限
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大浦海运有限公
公司、大商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
司、大兴海运有限公司、大业海运有
有限公司、大工海运有限公司、大农
限公司、大平海运有限公司、大安海
超灵便型散货 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
运有限公司、大发海运有限公司、大
船购置项目 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大浦海运有限公
国海运有限公司、大明海运有限公
司、大兴海运有限公司、大业海运有
司、大信海运有限公司、HAI DONG
限公司、大平海运有限公司、大安海
INTERNATIONAL SHIPPING
运有限公司、大发海运有限公司、大
PTE. LTD. 、 DAI FU OCEAN
国海运有限公司、大明海运有限公司
SHIPPING PTE. LTD.、DAI SHUN
OCEAN SHIPPING PTE. LTD. 、
DAI HUA OCEAN SHIPPING PTE.
LTD.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信海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港元
注册地:OFFICE NO 12, 19/F HO KING COMM CTR NO 2-16 FA YUEN ST
MONGKOK KLN, HONG KONG(香港九龙旺角)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海通国际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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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2、公司名称:HAI DONG INTERNATIONAL SHIPPING PTE. LTD.
成立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注册资本:50,000 美元
注册地:10 UBI CRESCENT #06-89 UBI TECHPARK SINGAPORE (40856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3、公司名称:DAI FU OCEAN SHIPPING PTE. LTD.
成立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注册地:10 UBI CRESCENT #06-89 UBI TECHPARK SINGAPORE (40856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HAI DONG 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4、公司名称:DAI SHUN OCEAN SHIPPING PTE. LTD.
成立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
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注册地:10 UBI CRESCENT #06-89 UBI TECHPARK SINGAPORE (40856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HAI DONG 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5、公司名称:DAI HUA OCEAN SHIPPING PTE. LTD.
成立时间: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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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0 美元
注册地:10 UBI CRESCENT #06-89 UBI TECHPARK SINGAPORE (40856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HAI DONG 持有 100.00%股权
主营业务:干散货运输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无数据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及实际使用
的情况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等。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名称: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大招海运有限公司、大商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有限公司、大工海运有限公司、
大农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大浦海运有限公司、
大兴海运有限公司、大业海运有限公司、大平海运有限公司、大安海运有限公司、
大发海运有限公司、大国海运有限公司、大明海运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通过新造及购买的方式,购置 10 艘超灵便型干散
货船,项目总投资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823.43 万元,项目
建设周期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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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际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购置
8 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已累计投入金额 90,145.57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为 42,677.86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已累计投入金额占该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为 67.87%。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运力规模是航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需要抓准航运市场相对低迷的
时机购置船舶,以相对较低的购船成本扩张公司自有运力,在后续行业景气周期
到来之前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蓄力。2023 年,在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和地缘政
治影响下,干散货运输市场供需基本面转弱,二手干散货船的交易价格也随之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在船舶市场交易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公司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可购置的超灵便型散货船数量相较前期规划数量有所增加。
因此,在综合考虑发展需要和干散货船舶交易价格的前提下,为深度贯彻公
司的长期经营战略,并进一步扩充自有运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效地将
公司的运输服务能力延伸至全球,公司拟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规划购
买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数量由 10 艘增加至 13 艘。变更后的“超灵便型散货船
购置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方式,购置 13 艘超灵便型干散货船,总投资
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823.43 万元。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
大招海运有限公司、大商海运有限公司、大中海运有限公司、大工海运有限公司、
大农海运有限公司、大建海运有限公司、大设海运有限公司、大浦海运有限公司、
大兴海运有限公司、大业海运有限公司、大平海运有限公司、大安海运有限公司、
大发海运有限公司、大国海运有限公司、大明海运有限公司、大信海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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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 DONG INTERNATIONAL SHIPPING PTE. LTD.、DAI FU OCEAN SHIPPING
PTE. LTD. 、 DAI SHUN OCEAN SHIPPING PTE. LTD. 、 DAI HUA OCEAN
SHIPPING PTE. LTD.
3、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通过新造或购买的方式,购置 13 艘超灵便型干散
货船,项目总投资金额 168,870.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823.43 万元,项目
建设周期为 2 年。
4、项目可行性
(1)项目的实施顺应资源运输格局及国家政策鼓励方向
我国疆域辽阔,煤炭等资源分布有较强地域性,水路运输作为运输成本最低、
运输量最高的运输方式,是调剂国家资源供给的重要手段。航运业作为重要的基
础性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
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航运业发展的政策,如《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
导意见》等。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顺应资源运输格局和国家政策鼓励的方向。
(2)公司专业的船舶管理能力是本项目实施的有力支撑
船舶运营和运力管理是一项专业且复杂的工作。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船舶运
营团队,操作经验丰富,对海运行业有着深刻认知。公司贯彻精细化管理模式,
对船舶运行的各项指标拆分量化,保障公司船舶的安全运行、运行时效和效益,
公司在船舶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公司现有船队优势和口碑为新增运力的消化提供支持
公司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与众多国内外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干散货的货种数量较多,包括煤炭、矿砂、谷物、水
泥、件杂货等货物,公司对单一货物品种不存在依赖,受上游产业波动小,业务
来源较为广泛。在全球各地区将大力发展基建类项目的后疫情时代背景下,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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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船提升的运力可以被市场充分地消化,并且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营收益。
5、效益测算:经测算,该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25 年,
税后内部收益率 13.34%。
6、项目审批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
行备案程序。
7、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823.43 万元用于购置 13 艘超
灵便型干散货船,募集资金如产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也将投入到新项目,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项目的市场前景
水上货物运输是国际航运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全球 90%以上的国际贸易是
通过水上运输完成的,而干散货运输是水上运输的主要方式,占全球总货运量的
比例超过 40%。我国高度重视水上货物运输业的发展,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
“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2020 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指出:到 2025 年,中国基本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到 2035 年,中国
全面建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实现海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
2050 年,海运业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全面实现海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我国的政策支持能够全面推动水上货物运输业继续向前、向好发展。
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的地域分布情况和经济格局存在区域性错位的情况。在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干
散货水上运输是调剂国内资源分布的重要手段,同时服务于国内外资源和商品的
流动,是驱动“双循环”加速发展的重要助推力。“双循环”格局的构建,为干
散货航运行业发展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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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航运类企业来说,公司自有运力与盈利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相关性,控
制运力的能力是航运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进一步扩大自有运力规模,有利
于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优化船队结构,保持公司在干散货航运市场的竞争
力。
(二)项目的风险分析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
更。新项目完成后,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新项目可能存在
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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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充分考
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并提请上市
公司关注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保荐人提醒投资
者关注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以及募投项目效益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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