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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1-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荣
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荣晟环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 号)同意,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33,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32,600.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 358620100100052739 的账户,减除其
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76.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23.6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并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2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年产 3 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30,000.00                21,615.79
 2       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12,000.00                10,807.89
                       合计                         42,000.00                32,423.68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管理。

       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因新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广发证券签署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并与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终止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义务,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及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8620100100052739       16,525,855.36
  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平湖支行
       三、本次拟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予
以结项。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是否达到可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
1    年产 3 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     21,615.79     20,966.72       是
2    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10,807.89     11,619.28       是
                    合计                         32,423.68     32,586.00       -
    注 1:以上项目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注 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至本项目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项目
建设及设备采购资金。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
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
的节余募集资金 16,525,855.3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合同
约定后续还有少量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
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
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
致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叶飞洋                     李   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