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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资料,
基于自身独立性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且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
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协
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