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装:兰石重装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10-31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承接甘肃银石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项目 EPC 工
程总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新增关联方对象并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生产
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因此类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
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承接甘肃银石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项目 EPC 工程总包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承接甘肃银石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项目 EPC 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制度》等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涉
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承接甘肃银石 5000 吨/年纳米氧化锌项目 EPC 工程总包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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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事项。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丑凌军、方文彬、霍吉栋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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