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3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

调整。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
销相关事宜。
    三、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344 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