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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容冷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
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和限售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届满,行权条件和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 5 名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行权手续和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1、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
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2)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障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
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
本回购方案。
    (5)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相关账户。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