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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播时尚:日播时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6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仔细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议案和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梁丰、阔元企业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宁波善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
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拟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订的交易协议,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出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本次交易制订的《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各方认可的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
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恰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6、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
议有关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审计、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并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暂不提交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并保障
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股
份限售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