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日播时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2023-05-16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拟通过
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锦源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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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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