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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播时尚:日播时尚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603196            证券简称: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32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
                             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内容: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王卫东以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就其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审议程序及风险提示:本次豁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承诺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王卫东先生在《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承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所持公司股份作出承
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3.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的
确认及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王卫东先生、林亮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没有违反承诺事项发生。



    三、 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本次申请豁免履
行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对于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
股份限售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即申请豁免王卫东、林亮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每年转让不得超过 25%的限制。除前述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外,王卫
东、林亮作出的其余承诺事项不变,王卫东、林亮仍将继续遵守“在锁定期满后,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承诺。



       四、 申请豁免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日播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王卫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梁丰
及其关联方阔元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计转让公司 71,000,000 股股份,同
时日播控股拟向第三方受让人转让部分股份。日播控股本次拟转让所持公司
111,822,500 股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日播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53.01%减
少至 6.16%,因日播控股转让股份导致王卫东、林亮通过日播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减少幅度超过 25%。
    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梁丰。本次豁免是为了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顺利实施公司控制权转让,本次控制权转让交易的同时,
公司拟筹划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梁丰控制的上海锦源晟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晟”)的控制权,锦源晟主营业务专注于
新能源电池正极前驱体材料及上游关键矿产资源一体化的研发、开发、加工和制
造。
    公司 2022 年实现净利润 1,657 万元,2021 年实现净利润 8,123 万元,2020
年实现净利润-4,752 万元,盈利水平较不稳定。前述股份转让有助于公司优化股
东结构,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
级,进一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 承诺豁免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申请豁免事项有利于积极推动和加快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
利实施,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
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本次申请豁
免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
定,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
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推动并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加快公司向战略新兴产业转型升级,进一
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卫东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亮先生本次申
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
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