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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为上
 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
      公司本次为保隆工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90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3,593.52 万元(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312,869.73 万元(不
 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5.2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02,869.7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 121.22%,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 1,4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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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 2,5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实施前已
  被担保公司                          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审议的担保额度
保隆工贸              160,100.00       103,593.52        3,900.00       52,606.48
       注:“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7710719XW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100 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祖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 5500 号 1 幢 2 楼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
   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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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5,429.90                   231,704.43
    负债总额                       184,464.68                   190,398.45
      净资产                        40,965.22                    41,305.98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75,431.74                   142,128.78
      净利润                         1,474.83                       188.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甲方(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
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币种为人民币,本金数额为壹仟
柒佰伍拾万元整(其中叁佰伍拾万元整为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实际担保净额为壹
仟肆佰万元整),期限自 2023 年 8 月 23 日始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止。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壹仟柒佰伍拾万元整中的净额壹仟
肆佰万元整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
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
应付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
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相应的债务。
    第四条 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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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2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
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日。
    4.3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
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二)《保证合同》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银行承兑汇票;本金数额:人民币贰仟伍佰
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
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
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
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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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
 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保隆工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保隆
 工贸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
 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
 说明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312,869.73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5.23%,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02,869.73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21.22%,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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