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1 证券简称:常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50,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润股 份”或“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11 月 2 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 万股。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意见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登记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1 月 2 日 2、 首次授予价格:10.85 元/股 3、 首次授予人数:48 人 4、 首次授予数量:1,550,000 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鉴于本次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由 50 人调整为 48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600,000 股调整为 1,550,000 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000,000 股调整为 1,937,500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400,000 股 调整为 387,500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董事、副总经 1 祝伟 15 7.74 0.13 理 2 陆新军 董事 15 7.74 0.13 董事、副总经 3 陈江 10 5.16 0.09 理 董事、财务总 4 王雄平 8 4.13 0.07 监 5 李雪军 副总经理 4 2.06 0.04 6 沈民 副总经理 4 2.06 0.04 7 周可舒 董事会秘书 4 2.06 0.04 董事、技术中 8 史晓明 2 1.03 0.02 心主任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93 48.00 0.84 务人员(共 40 人) 本次授予合计 155 80.00 1.39 预留部分 38.75 20.00 0.35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总量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合计 193.75 100.00 1.74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部分限售期分别为自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除限售后,公司为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首次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5% 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5% 四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止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 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3 年 除限售期 318,000 万元。2、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0,600 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年 除限售期 375,000 万元。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200 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5 年 除限售期 455,000 万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9,500 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6 年 除限售期 578,000 万元。2、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37,500 万元。 注 1: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注 2: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标以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 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 年 售期 375,000 万元。2、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4,200 万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2025 年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售期 455,000 万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29,500 万元。 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1、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6 年 售期 578,000 万元。2、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37,500 万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 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评级有 ABCD 四档等。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 等级确定: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5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计 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才可按照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按 照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3 年 11 月 3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熟通润汽车零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39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 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550,000 股,公司已收到激 励 对 象 中 48 人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16,817,500.00 元 , 其 中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550,000.00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本激励计划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0 人调整为 48 人,原拟授予 2 人的 50,000 股份额予以取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550,000 股。)。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50,000 股,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1,290,668 股增加 至 112,840,668。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394,000 1,550,000 66,944,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896,668 0 45,896,668 总计 111,290,668 1,550,000 112,840,668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 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若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该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 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10.85 元/股。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算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成本费用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票数量(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55 2208.75 287.6 1012.34 529.18 276.09 103.54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 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 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 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原则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一致。 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的费用摊销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随着此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激发管理团 队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特此公告。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