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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铭民)2023-11-29  

                 浙江 奥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童 事候 选人声 明与承 诺

    本人骆铭 民,已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 人浙江奥翔 药业股 份
有 限公 司董事会 提名 为浙江 奥翔 药业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        ”
  该公 司 )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 明 ,本
人 具备独立 董事任 职 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该公 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




    一 、本人具备上 市公 司运 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

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 法律 、经 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本人 已经 参加培训 并取得 证 券交易所认 可 的相 关培训 证 明

材料 。
    二 、本人任职资格 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 部 门规章 以及

公司规 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 的规定   ;




     (二   )中 国证 监会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
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规 则 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 任职 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




     (三   )其 他法律法规 、部 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 上海证 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
    三 、本人具各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该公 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 配偶 、父母 、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者 间接持有该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该公 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三   )在 直 接或者 间接持有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或者在该公 司前 五名股东任职 的人员及 其配偶 、父母、子女        ;




     (四    )在 该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五 )与 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
属企 业 具有重大业 务往来 的人员,或 者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任职的人 员    ;




     (六 )为 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的人 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 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2个 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记录    :




     (一    )最 近 3G个 月内受到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




     (二 )因 涉嫌证 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    )最 近 3G个 月 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 以上
通报批评的    ;
      (四    )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   ;



      (五    )上 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五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 立董事期 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 自出

席 也不 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 议被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 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 员。
    六 、包括浙 江奥翔药业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 3家 ;本 人在该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
过六 年 。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 经验 ,具 备会计学专

业 副教授和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

    八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 立 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

    本人 已经通过 浙 江 奥翔药业股份有 限公 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 ,本 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 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本人 已经 根据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 司 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 作 》对本人的独 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 进行核 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人完 全清楚独 立董事的职责 ,保 证上 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 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浙 江 奥翔药业 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期 间     ,




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通知 以及 上海
证 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要求 ,接 受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监 管 ,确 保

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 ,作 出独立判断 ,不 受公 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 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 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情形
的 ,本 人将根 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 。




                                       夕叼夕年 甩衫日
                                                 /∫